第二十四章 小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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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热情好客的林泉回来了,菜也慢慢上齐了,四人唰唰地动起筷子来。叶知荫不是第一次来,自耿舟带他来之后,他又独自来过几次。再美味的食物也经不过三番五次地尝,叶知荫没了新鲜劲儿,吃得便少了许多。
更何况叶知荫经了这一出,下意识就觉得耿舟早就与林泉相识。不仅认识,两人应该还挺熟络,耿舟看见林泉的那一刻,整个人的状态都变了,眼睛里像是放着光,若说原先不认识,他还真不信。这两人装作第一次见,恐怕是为了避免让他想多吧。
一个双人团体的经纪人,最忌不一碗水端平,若是经纪人和团体的其中一人早已相熟,那的确很难做到公平。他们两人想要隐藏这点实属常事。
叶知荫不在乎这种公不公平的破事儿,他就是烦耿舟一而再再而三地骗他。其他林林总总的小事儿就算了,这次他还联合起别人来一起骗他。这就像小时候玩游戏,关系好的人总团在一起咬耳朵商量作弊,而他就像被小团体整个儿隔离在了外面,孤立又无援。
这是继他童年之后,第二次感受到这种滋味,真不太好受。
叶知荫心里堵了一根刺,没什么胃口吃菜。耿舟和林泉更不用说了,在这家菜馆尝过的次数,可比叶知荫莫名其妙生气的次数还要多。
反而最埋头苦吃的是李经理,她放开了嘴巴,也放飞了自我,筷子动得飞快,毫无她在公司里端的威严和淑女气质。
餐后,李经理满足地仰倒在椅背上,不由感慨道:“这真是我这两年来尝过最好吃的菜肴。林经理你是江南人吗?怎么哥哥嫂嫂做得这么好的一手江南菜。”
林泉笑着说:“我们一家都是苏州人。”
李经理一脸怪不得。
叶知荫突然转头问耿舟:“你是哪里人?”
“川城的。”耿舟秒回。
叶知荫哦了一声,心想,真奇怪啊,老家天南地北的两个人,究竟是怎么认识的。
李燕用*透的一次性毛巾擦着手,看了眼叶舟两人,越看越觉得两人站在一起宛如一幅赏心悦目的画卷,光是颜值就能下好几碗白米饭。
李燕果然又叫了半碗饭。
耿舟:“……”李经理在他心里女强人的地位一下子崩塌。
叶知荫索性翻了个白眼。
林泉笑道:“要不我再叫哥哥给李经理炒个拿手的醋溜白菜?别看这名儿朴实,最下饭了。”
李燕馋嘴,压根没推辞。
“哎,我记得耿舟没车吧。”李燕忽然说,“要不我给你派辆保姆车专门接送?”就是司机不好找。经历赵大华这事儿之后,华兰娱乐招底层员工都长了好几个心眼,这都物色好几天了,给叶知荫和耿舟找的助理还没着落。
耿舟婉拒说:“没事,既然我和知荫住在一起了,又是同时出行,知荫可以接我。”
李燕去看叶知荫。
叶知荫没吱声。
耿舟满怀期待地注视着叶知荫。
叶知荫无语了半秒,沉默地瞥向耿舟,低声地嗯了一声。这声“嗯”是鼻音,带了些磁性,苏得人恍如入梦。
李燕没瞧出两人的暗潮汹涌,做了最后的领导总结:“那行,等会儿知荫你就陪耿舟去趟超市,多购置一些生活用品。”
耿舟笑着应了好。
饭毕,天色还没暗,林泉留下来和哥哥嫂子整理店铺,李燕一个人开车回家,叶知荫带着耿舟去了小区附近的大型超市。
红了以后,叶知荫从未来过超市,大小事都由赵大华准备妥当,他半点心都不用*,可如今耿舟要入住,赵大华又被辞退了,新的助理还没找到,他也只能和耿舟来这人人往往的超市购置物品。
叶知荫全副武装,穿了一身黑色,戴了帽子也戴了口罩,俊俏的脸上还架了一副框架眼镜,尽量避免被人认出。耿舟则没叶知荫架势那么足,他本来就穿得休闲,再把连衣帽往脑袋上一盖,就算成事。
索性今天是工作日,这超市的位置也不够市中心,超市里的人也不算多,偶尔有父母带着孩子过来买菜买零食的,年轻人基本没有。
叶知荫松了一口气。
耿舟好久没体验过这种胆颤心惊的滋味,他一边调侃叶知荫,一边把货架上的食物往购物车里装,装到一半时,叶知荫惊愕地制止了他:“你买那么多生食做什么。”
耿舟专心致志地盯着手里罐头的生产日期看,听到叶知荫的话,漫不经心地回答:“做饭吃啊。”
叶知荫:“谁做?”他指了指耿舟,领会过来,倒是挺满意的,“你做啊。”
耿舟莫名其妙地看了眼他:“你做啊,我做饭又不好吃。”
明明是一句毫无逻辑,且有道德绑架之嫌的话,落在叶知荫耳里,竟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爽,心里一阵痛快。叶知荫高冷地收回视线,把手插在裤袋里,倒也不阻止耿舟的行为了。
两人来到了生活区。
耿舟问:“家里有牙刷吗?”
叶知荫似是疑问地嗯了一声,掀掀眼皮,后如实说:“只有我的,没你的。”
“哦。”耿舟扔了两副牙刷进购物车里,一副粉的,一副蓝的,像极了情侣款。
叶知荫更是疑惑。
耿舟指着车里的牙刷,解释说:“粉的给你,蓝的给我。”
“不。”叶知荫的态度很坚决,“我要蓝的。”粉红色也太娘唧唧了,就适合耿舟,一点也不适合他。
耿舟叹了一口气,仿佛很无可奈何地成全了室友的小脾气。
叶知荫略得意。
他完全忘了要纠结情侣款这一点。
之后耿舟再也没问过叶知荫意见,只要看到自己喜欢的,就会连带着给叶知荫买一份。半个小时后,购物车里就全是成双成对的物件,两份花色相同的毛巾,两双毛茸茸的兔子拖鞋,两个形状相似的马克杯。
叶知荫本着耿舟帮他写过歌的情谊,几乎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直到耿舟把邪恶的手伸向了宠物货架,买了一袋又一袋的狗粮和狗饼干,又捧着狗玩具爱不释手。
“……”叶知荫艰难地问,“你这是做什么?买狗粮给自己吃?”
耿舟摇了摇头:“不是,我买给小布的。”
“小布是谁?”
“一条狗。”
“你养的?”
“……即将要养的吧。”
今晚不知是叶知荫第几次产生无语这一情绪,他不由分说地把爱狗物品一件件地取出来,无情地把它们放回货架:“我们没约法三章,但既然我是你室友,你就该听我的话。”
耿舟认认真真地听他说话。
叶知荫说:“狗不许养。”
“为什么?”
“我讨厌狗。”
耿舟不相信地问:“你讨厌狗?”要是真讨厌狗,上辈子叶知荫怎么会看主动买了一条拉布拉多送给他,当生日礼物。
那年秋天,梧桐簌簌地落。YG组合因公事,去伦敦巡演。两人都穿着黑色高领毛衣,外头套着格子灰的呢大衣,戴着英伦风十足的画家帽,远远看,像极了一对漂亮的双胞胎,他们手牵着手并排走在伦敦的街道上。
他们经过了一扇玻璃橱窗。耿舟趴在那儿,盯着躺在毛毯里睡觉的一只拉布拉多目不转睛。这只拉布拉多被养得很好,毛色油亮,体型健硕,是个成年的公狗,还特别反差萌地在脑袋上扎了一个粉嫩嫩的蝴蝶结。
耿舟向来爱狗。小时候在乡下养过土狗,后来长大了考去了城里的学校,便只能和家里的狗分离,聚少离多,那只从小陪他长得的小狗长成了大狗,也变得和他不再熟悉,甚至不怎么认识他。每次耿舟一回老家,它都叫得厉害,咬着耿舟的裤脚不放他进门。
后来土狗老死了,耿舟也没再养过狗。
他成为了有名的艺人,每天忙得脚都沾不着地,再也没起过养狗的念头。可当耿舟在异国他乡,看到这条拉布拉多之后,他的眼睛就没从人家的橱窗上离开过。
叶知荫为了耿舟进去问了店主人,店主人却说这条狗被别人订了,转手不了。
耿舟虽然有点失望,但这毕竟只是件小事,是生活中的一个插曲,过去就过去了。组合巡演结束,回国的一个月后,正是耿舟的生日。
叶知荫送给了他一个生日礼物。
正是那条说什么也买不来的拉布拉多。
耿舟惊喜得不行,不停地询问叶知荫是怎么办到的,叶知荫却只是轻描淡写地解释了他这段日子联系了狗主人的事情。半年后,他通过助理之口,才隐隐有点了解,叶知荫是怎么死缠烂打才把人说服,又千里迢迢把狗空运过来的。
他当时只觉得感动,没想到重活一世,耿舟更了解了许多当年并不知道的实情。
比如。
叶知荫并不喜欢狗。他是为了耿舟才忍下来了。
耿舟先询问了叶知荫不喜欢狗的原因,叶知荫敷衍地描述了一番小时候被狗咬过的糗事,齿缝间的羞恼并不作假。
叶知荫帮耿舟推着购物车,耿舟站在后头一愣一愣的。
前头那位少爷不耐烦地往后,催促耿舟上前。耿舟跑上去,微微喘着气:“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叶知荫:“说。”
耿舟有点不大好意思:“你会和好兄弟一起手牵手逛马路吗?”
“……”叶知荫不明白耿舟这脑子里装了都是什么,浆糊吗?
“不会。”叶知荫的回答干脆又毫无犹豫。
“为什么?”耿舟好奇地问。
“什么为什么。”叶知荫推了下耿舟凑过来的脑袋,他闻着青年清爽的洗发露味,有点心烦意乱,“同性恋才喜欢和男人牵手吧,我又不是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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