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章 我是小辣椒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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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宗的人今日早上已经拔营离开,整个第三重山只剩下学院。

学院里的人不急不慌,大秦的慢节奏生活给他们养成了安居乐业,喜欢舒适的习惯。

少了道宗,第三重山脉便空旷起来,学院里的人昨夜便决定明日再出发,所以今天大家都在休息。

叶瑾夕笨拙的架好支架,望着元宝与步非宸,深觉自己任重而道远,默默拿起野鸡走到小溪边,一刀划在鸡脖上,放血,拔毛,扔在小溪里清洗干净,然后扬了扬小下巴,对身后跟过来的步非宸得瑟道:“怎么样?干活还利索吧!”

步非宸看着叶瑾夕的样子,嘴角抽了抽,“就这么烤?”

叶瑾夕低头,看了看手中的鸡:“已经很干净了,我办事你放心!”

步非宸额头顿时掉下三条黑线!

他身后一个小脑袋探过来,元宝手中还拿着短小的干树枝,撇了撇嘴小声对步非宸道:“爹爹,幸亏我有先见之明让你先过来了,以妈咪这笨蛋白痴的样子,我们一会儿不会吃一嘴毛,却会吃一嘴……额,好恶心。”

只要想想要连鸡内脏都吃下去,元宝便做出一个呕吐的表情。

叶瑾夕得意洋洋的脸,瞬间青了。

对于一个聪明人来说,世界上最悲剧的事情是什么?是被人说笨蛋。

对于一个聪明的母亲来说,世界上最悲剧的事情无疑是儿子对别人说自家妈咪是笨蛋。

叶瑾夕告诉自己要忍,要忍。

邓灵儿旁边捡着树枝,也抬头看了过来,她悄悄拉了拉元宝的衣服:“元宝哥哥,你别这么说叶姨,叶姨会害羞的。”

元宝大眼睛一瞪:“灵儿妹妹,你真善良,不过害羞这个词,能跟我妈咪联系在一起吗?”

“叶元宝!”叶瑾夕怒喝一声,双手叉腰直接将手中的野鸡扔给步非宸,她本以为自己是在场唯一的女人,这种事情理所当然她来做,可她一个地地道道的女人,被一群男人给鄙视了,嗷呜——

元宝后退一步,提醒叶瑾夕:“妈咪,注意形象,你可是温柔善良的妈咪。”

说完这句话,他转身拉着邓灵儿远去:“灵儿妹妹,你可一定要好好学习,而且一定要保持心情舒畅,不然以后你就变成我妈咪那样的母老虎,嫁不出去的。”

“元宝哥哥,可是我觉得叶姨很好啊!”

“笨蛋灵儿,你知道什么,你是女人当然喜欢妈咪啦,可是我是男人,妈咪这样子只讨女人喜欢,不讨男人喜欢的。你是要长大了讨女人喜欢,还是讨你未来老公喜欢?”

“嗯……我想叶姨喜欢我,我也想要元宝哥哥还有叔叔喜欢我!”

“额……温柔贤惠的女人才会这么多人喜欢的,所以灵儿,你要多多学习干家务哦!”

“哦,灵儿知道了。”

两人小屁孩手牵手向远处走,边走边捡干树枝,后面看上去金童玉女,很是般配。

叶瑾夕沮丧的低着头,难道自己真的这么不堪?连儿子都厌弃自己了?抬头瞥了一眼步非宸,但见他挽起黑色袖袍,露出小麦色的一截手臂,双手利索的将鸡肚子切开,熟悉的将内脏扯出,放在溪水里清洗干净,他高大尊贵的身躯蹲在溪水边,微风拂过他的脸颊,发丝飘荡间,那冷冽的面容变得柔和一些。他做这种事情明明十分不协调,可却有一种夺人摄魄的美。

叶瑾夕看着看着,竟有些痴了。

她从来不知道,这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会做这些事情,而且看他熟练地模样,竟好似做过上百遍一般。

他的少年时期,到底是怎么度过的?

这一刻,叶瑾夕突然觉得步非宸明明就在她眼前,却有一种莫名的神秘感,神秘的……她好似根本就抓不住。

心,莫名就慌了。

暗暗摇了摇头,叶瑾夕鄙弃自己竟然也会有心慌意乱,患失患得的一天,一边告诉自己,那是步非宸,那个现在每天都一起睡觉一起吃饭的男人。

他是她的。

将野鸡清洗干净,那方第一医又抓来几只野兔,步非宸亲自动手,熟练去毛,剥皮,等到一切准备妥当的时候,元宝与邓灵儿已经捡了足够的柴禾。

一群人围在烤架旁边,看着步非宸眼神深邃的将各种调味料涂到鸡兔身上,放在烤架上熟练翻转。

见识了他清理这些东西的过程,叶瑾夕对于他此刻娴熟的烤肉技术没有过多惊讶,倒是君莫惊呼一声:“天,长安王!没想到你这锦衣玉食的尊贵人物,竟然会干这些!”

赫连楚楚也惊讶的很,闻着烤肉的香味口水都要流下来了:“长安王,太香了,我在皇宫里也没闻过这么香的烤肉!”

元宝与邓灵儿两个小小的人蹲在步非宸两边,元宝一手拉着灵儿的手,一边咽着口水:“爹爹,你真是太棒了,什么时候好?我觉得口水都快掉下来了!”

灵儿一脸崇拜的看着元宝:“元宝哥哥,叔叔真是太厉害了!好香啊!”

啪!

叶瑾夕一巴掌拍在元宝后脑勺上,训斥道:“臭小子,瞧你那点出息!”

说完这句话,叶瑾夕双眼发光,眼神好似被钉在了烤鸡上似地,兴奋惊呼:“非宸,我要吃鸡翅!”

众人:……

气氛其乐浓浓,叶瑾夕如愿以偿吃到了鸡翅。一只烤鸡、三只烤兔,几人不一会儿功夫竟然吃了精光。

香味飘飘,引来众学院学生围观,可感受到步非宸冰冷的气息,谁也不敢上前,只远远看着。

不一会儿功夫,帐篷里暗风的惊呼声传来:“哎呀,主子,小主子,你们不能忘记我啊!主子千百年不遇一次的烤肉,我也要,我也要!”

元宝听到这里,立马拉着灵儿,将几人专门给暗风留下的烤肉端进帐篷里,第一医听见暗风醒来,自然要进去看看。

君莫与赫连楚楚虽然以前不认识暗风,可经过昨天的事情,他们觉得这是个有情有义的人,有心结交,所以站起来随着众人一起进入帐篷。

烤架周围,不过片刻便只剩下了步非宸与叶瑾夕。

叶瑾夕侧头,笑着瞪了男人一眼,说出的话让她自己都觉得全身发麻:“非宸,我真是太太太喜欢你了!”

身旁的男人勉强扯出一抹笑意,伸手将叶瑾夕搂进怀中,因为是白日,他们烤肉躲在树荫下,此刻步非宸抱着叶瑾夕坐在草丛里,靠在身后的大树上。

叶瑾夕趴在男人的胸膛上,闻着他身上熟悉的阳刚气息,听着他有力有节奏的心跳,望着天空树影斑驳之间,那透过树叶缝隙照射进来的点点光芒,突然觉得生活很安逸,很平静。

风吹过,不冷,带动着她的发丝与步非宸的发丝纠缠在一起,好似怎么也分不开,理不顺,这种暧昧的感觉,让她不想说话,好似一说话就会打断这片幸福。

她静静抱着步非宸的腰,甚至闭上眼睛享受这种生活。

“非宸,其实有什么话,有时候说出来会比较好。”突兀的,叶瑾夕轻轻开了口,她早就发现步非宸这几日情绪很不稳定,知道他有心事。

这话一出,果然,搂着自己的胳膊突然用力了一些。

叶瑾夕躺在他的胸膛上,看不到他的表情,却能感受到他开口时,声音里的低沉。

“小辣椒要找的哥哥,是我。”

“嗯,小辣椒是你家人?”没有惊讶,没有疑问,只是静静与他聊天。

“没血缘关系,是家人。”步非宸薄唇轻启,吐出这句话后,又是良久的沉默,就在叶瑾夕以为对方不会再开口时,步非宸突然又开了口。

“那时候,小辣椒跟邓灵儿这般大小,喜欢黏在我身后,我觉得她很烦。”

步非宸的思绪渐渐飘飞,回头望着他落寞的样子,叶瑾夕的心中,一阵阵的心痛。

步非宸不善言辞,叶瑾夕却能通过他偶尔的几句话里,读懂了他的意思。

十年前,小辣椒四岁,他十五,性格好动,与元宝一样毒舌,并不是现在这般沉稳的样子。

那时候,他们在逃离。

他们不敢进入城镇,只能依山傍海,走沼泽,过沙漠,一路死过不少同伴,心情渐渐变得沉重。

小辣椒,或许是那时候这一伙人之中,唯一的鲜亮色彩。

她跟在步非宸的屁股后面,在步非宸一次一次不耐烦的斥责中,仰着头,无赖的笑。

也是那时候,步非宸学会了利用有限的资源,烤出味道鲜美的野味。

“她变了很多,我没想过她是她。”步非宸深深道,这一句话里充满了自责。

十年不见,小辣椒从一个挂着鼻涕,含着泪水的小屁孩,出落成亭亭玉立的美少女,步非宸哪能认出对方?

而小辣椒,因为太过年少,对步非宸的记忆仍旧停留在他活泼毒舌的阶段,所以看见步非宸,才会觉得对方并不是她要找的哥哥。

小辣椒,步非宸,这些或许都是对方的化名。

叶瑾夕侧头看着男人英俊冷硬的容颜,心中一阵疑惑:若是这样,那步非宸到底是魔宗?还是天启大神观?如果步非宸是魔宗,他如何让天启大神观收留了他?

这个问题,她想问,可是她没问,因为她知道,既然步非宸已经敞开心扉,就一定会说。

果然,步非宸再次开口,转移了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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