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往事如歌
上一章:返回列表 | 下一章:第二章 萍水相逢 |
亲们,电脑与手机端都用www.xiuluoxiaoshuo.com打开访问,非常方便,一定要记住哦。
我当老师的第一个新学期终于开始了。
菜鸟一只的我,时间表很快就被排得满满当当的:开新课,听老教师上课,带班级辅导员……几番折腾下来,只有一个字来形容的感觉:累!
按惯例,我带领学生们参观完校园,再带着他们办完诸如助学贷款、分配宿舍、上网选课之类的琐事之后,疲惫之余,将手一挥,“自由活动!”
但是,求知欲极强的某些学生既不怕我,也不肯放过我,每逢周末晚上,经常跑来我宿舍闲磕牙。
因此,我的宿舍,一到周末,经常是满满当当的一屋子人。这些年方十八九岁的学生们,毫不拘束地、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班里班外的事,或者八卦地跟我打听这打听那。
某甲一脸狡黠地坏笑,冲着我直截了当地问:“老师,你今年多大?有男朋友了吗?”
某乙极期盼地看着我,“老师,我们学校的学生能不能结婚?xx学校是可以的哦。”
某丙的表情很旧社会,“老师,大学生活跟我想象的一点都不同,我想退学去创业!”
……
呃?我听着这些千奇百怪的问题,看着他们青春坦然而毫不作伪的脸庞,一笑之余,不免感慨:真的,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快!
我心底蓦地一惊。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心境居然隐隐透出如此的苍凉?!
又一个周末,晚上十点钟左右,好不容易送走一拨学生,我挪了挪几近麻木的双腿,捶了捶腰,又瞥了一眼戴着耳机和在上海做博士后的老公QQ聊天、任学生来来去去、半天我自岿然不动的大姐,心中一声叹息:幸福总是相似的,不幸各有各的不同。
大姐是我的室友,芳名戴洁,跟我同一时间应聘到C大任教。她是拿了名校博士学位的外国文学专业的高才生,山东人,个子高挑,典型的美貌与智慧并重的高知女性。更重要的是,大姐在学业上孜孜不倦之余,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一个同样优秀搞计算机的老公刘滨。
遥想当年,二人同在一个美丽海滨城市的一所学校里读本科,刘滨高大姐一届,可算素昧平生,但却在毕业离校、要跨上开往火车站的校车前一个小时,刘滨一眼相中来往的人潮中,气质脱俗、安安静静地捧着书走路的大姐,计算机人的天性发挥无遗:稳、准、狠。他当机立断,气喘吁吁地飞速跑到大姐眼前,“嗖嗖嗖”掏出一张纸,一撕两半,很快在其中一张上写下姓名、电话号码、QQ号、个人主页、地址,递给大姐,再目光炯炯地盯着她,“你的——”
大姐懵懵懂懂地看着面前这个有些莫名其妙的男生,懵懵懂懂地从他手上接过纸条,再懵懵懂懂地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之后,大姐曾经一度痛心疾首扼腕不已:一向清高自律的外国文学之花就这样插在了牛粪上……她痛定思痛,将所有这一切,归咎于前一天晚上赶作业晚睡精神不济,而被宵小之辈运用“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理论就此一举攻陷。
我知道,大姐是真动了心,要不然,她不会坚贞不贰地苦守了牛郎织女的生活这么多年,每到夜晚来临就精神百倍,五指禅功更是不噼噼啪啪练到半夜绝不会停,功力一天比一天精进。
不一会儿,电话铃响,我去接:“请问找哪位?”
半晌默然,我以为打错了,正想挂,对方又说话了:“林汐,是我——夏言。”
我一愣,“夏言?”有些艰难地问,“你怎么……会有我的号码?”
那么多年不见了,他就仿佛从地底下突然冒出来一般。当年,我刻意断绝了除沙沙之外的几乎一切联系,就是因为不想太过沉溺于过往,但是,夏言……连同他所联结的种种有关过往的记忆,蓦地又涌上心头,还有,还有那个人……
电话那端轻描淡写地道:“沙沙告诉我的。”
我不自觉地微微松了一口气,沙沙,这只披着人皮的鹦鹉——到处学舌。
杜沙沙是我从小到大正正宗宗如假包换、香港人谓之“老死”的手帕交,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再到大学,十八九年,我们都厮混在一起,一直到她大学毕业那年弃我而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离开校园去社会上拳打脚踢大展宏图。当年的这个G大高才生,如今已是C市——这个J省省会城市的晚间英语新闻播音员,外带市政府领导的御用英文翻译,标标准准的白领丽人,风光无限。
想当初,正是托她如莲灿舌,外加一天一个电话的百般劝说,说C市如何山环水绕,文化璀璨,还拼命给我发E-mail照片,那些藤葛滴绿的古城墙、斜阳辉映的古建筑、钟声隐隐的寺庙,还有我最爱的六朝碑林石刻,着实让我心动,权衡再三,我才弃G大的留校名额来到C大。
又或许,换个环境,我的心情会好很多吧。电话那端又开口了:“林汐,我现在也在C市,飞越公司。”
我微微一怔。只要是身处J省,无不闻飞越公司的大名,它是J省最为知名的民营企业,也是全省名列前矛的纳税大户。最最重要的是,飞越是夏言他老爸开的,换句话说,夏言是飞越公司的少东。只是,记得沙沙提过,夏言从G大毕业后没多久就去美国留学了,我原来还以为他会在外面多闯荡几年,毕竟国外的MBA在现今的中国还是蛮吃香的,他的个性也不像是那种喜欢坐享其成的人。
于是,我很真诚地微笑了一下,“这么早就接班了啊?”
电话那头也是一笑,“没办法,我老爸身体一直都不太好,希望我早点上手。”
他的孝顺向来人尽皆知。
“有空的话,明天一起吃顿饭吧。”电话那头顿了顿,“我,你,还有沙沙,就当为你接风洗尘。”
“好。”我笑应下来。好久没见沙沙了,说实话,也挺想她的。
他似是欲言又止了一下,但是,停了半晌,最终只是说:“明晚七点,凯悦三楼。晚上六点钟,我开车来接你。”
“好。”夏大少爷尽管和悦,但一旦决定的事历来铁令如山,这点我和沙沙向来谨记。
放下电话,我的思绪,一下子飘得很远。
半晌之后,我重又抬起头来,无意识地环顾了一下室内,我的目光一转,突然看到了大姐书架上的那套《莎翁全集》,心中的痛楚逐渐加深,我再一次地低下了头去,片刻之后,我转过头去,瞪向大姐,一字一句地说:“大姐,不是叫你别把这、套、碍、眼、的、书、放、在、书、架、上?”
看着大姐莫名的样子,我心里的刺痛和无助再一次如浪潮般,无边无际地袭上心头,那年,那年……
那年的那个夏天,那片蓝天,那些悠悠的白云,那明媚的阳光,那个菁菁校园,还有那双曾经略带嘲讽、曾经满含笑意和深情、曾经深深痛楚、曾经……的眼睛,那微微的、几不可闻的轻叹,那张年轻的、不可置信的苍白而绝望的脸……
我低下头去,我闭上了眼,心中一阵潮水缓缓涨上,又慢慢退下,一种锐利的、几近不可抑制的痛,刹那间蔓延全身。
多久,已经有多久,没有过这种情绪了?
不知谁说过,当一个人总是怀旧时,就证明他(她)老了,为什么,为什么,我最近老得特别快?
为什么,当我已经决定把过往的一切全部留在G大,一丝一毫也不带走的时候,往事还是如影随形地跟着我?
是的,我和秦子默、沙沙、夏言是故友。或许,还应该加上唐少麒、唐少麟兄弟俩,从我十六岁到二十岁之间的这一段青春年华中,我的生命和他们是纠缠在一起的。
只是后来,后来……
沙沙和夏言两家是多年世交,我和沙沙是同学兼手帕交,秦子默、夏言、唐少麒是好兄弟兼多年同学,唐少麟和我们是同班同学,而我呢,我和秦子默,是怎么认识的?
就是因为这套叫做《莎翁全集》的书。
那年我十六,他十九。
我们是典型的不打不相识。
记得从我们念初三开始,十四五岁的小男生小女生们,逐渐开始褪去青涩。尽管中考在即,班里仍然轰轰烈烈地开始议论起学校里哪个男生长得帅、哪个女生长得漂亮,或是谁谁穿了什么新衣服。教室里整天叽叽喳喳的,那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总是让给我们上生物课的、孙子从小就被带到相隔万里的美国去的老太太,每每看到我们就眯起眼满足地笑。
就在此时,我突然发现,我的密友、初三五班的杜沙沙同学,仿佛一夕间成为了展阳中学公认的校花。一时间,沙沙鲜花巧克力收到手软,求爱信多得看到麻木,出去游玩的邀约也接到不知凡几。
但奇怪的是,沙沙在产生惶恐、不安、窃喜等等复杂情感后没过多久,突然在某一天庄严宣布:从今天起,我、杜沙沙,决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闲杂人等,非请莫近。
最初死活不信,要知道,杜爸是我们市的人大主任,杜妈是一家大医院的院长,作为独生女的沙沙同学娇纵异常,从小到大,唯一不上心的就是学习。并且,她一早就放言,考不上国内大学的话,她就出国镀金去,因此,学习从来就是她丰富多彩生活的小小点缀。
但是,既然连外星飞碟都时不时来造访一下地球,凡事,还是皆有可能。
更何况,以我俩多年来的革命友谊,举凡她积极上进的任何决定,我历来无条件支持。早在我跟沙沙念幼儿园时,她老爸老妈仕途心正浓,压根就无暇管她,每次都是一个看上去就没什么战斗力的老阿姨来接她。再加上沙沙小时候长得漂亮,经常被其他小孩莫名地欺负;而我呢,从小就被哥哥熏陶得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喜欢充好汉强出头。为了她,我跟那些臭小孩们打过好几架,从此,把这个沉重的大包袱扛上肩,就此再也甩不掉,一路被她缠着直到初中。
所以说,我们两人,十多年来,从来都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记得当杜沙沙声情并茂地向我发布这个特大消息的时候,我正在宿舍里心无旁骛地吃晚上加餐的方便面,听到她的话,咳咳数声,差点呛到:“你是说,你真的、要、好、好、学、习?”我是十万个不相信。
“真的!”杜沙沙同学神色坚定地看着我。
“你可以不逛街不看电影不听广播不看小说不聊天?”我仍然没当回事,边继续吃面边调侃她。
“当然!”杜沙沙同学挺挺胸,史无前例地永往向前。
轮到我呆呆愣住。
不出三天,根据我的冷眼旁观,加上杜沙沙自宣布那天起就违背誓言,每每在夜晚我与周公约会开始的那一刹那,就开始同步转播的滔滔不绝声中,我很快就发现了一个绝对是铁板钉钉的事实:杜沙沙同学根本就不是转性,而是暗恋上某人了。暗恋上了一个成绩优异、秀外慧中、眼高于顶的高三男生,在纯纯恋慕之心的驱使下,为了缩短彼此之间的距离,正在孜孜不倦于一项MiionImpoible(不可能的任务)。
也正是从那时起,我从沙沙口中知道了在Z市另外一所重点高中——扬风高中念书的两个男生的名字:夏言和秦子默。
夏言自不必提。夏家和杜家是多年世交,彼此之间熟得不能再熟,而且,夏言同学在杜沙沙同学口中历来风评不佳:“你不知道他那种男生,仗着自己聪明点儿,家里有点钱,从来不把女生当回事。有时候我上午和下午看到他,身边一起逛街的女生都不是同一个人,哼哼……”沙沙不屑地撇撇嘴,一脸的鄙夷。
少女情怀总是诗,人人都想当被徐志摩一辈子铭刻在心的林徽因和佟振保心口那颗永远的朱砂痣,夏言那样的不纯情分子,在沙沙心中自然率先三振出局。
真正让沙沙却上心头的,是秦子默——夏言的同学,两个天之骄子中的另外一个。根据沙沙同学如潮水般层出不穷的形容词,再加上我一向擅长的归纳总结,那就是:如果说夏言是火,绚烂夺目,那么秦子默就是冰,清冷晶澈,但永远拒人于千里之外。再加上篮球、足球、排球举一反三,琴棋书画样样皆通,温文有礼,对人永远保持距离又不失风度,是沙沙心中典型的、完美无缺的、独一无二的白马王子。
我有些疑惑地问过她:“喂,请问你们见过吗?而且,有这么熟?”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种十全十美的人咧?偶不信,一千个一万个不相信。
杜沙沙笑得很是灿烂,“在夏言家见过两三次,路上还见过一次,其他是听夏言说的呢!夏言眼光高,他说好,一定不会错。”她眼里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光,“他是来我们这借读的哦,家在杭州,西湖、断桥,多浪漫的地方啊!”
眼看小妮子把自己幻想成了和许仙断桥相会的白素贞,我不忍打断她的思绪,只是暗暗撇嘴,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高中生而已,用脚指头想也不会有那么出色。呃,当然,我们学校那头狮子就是异数,但也早就被贴上了“非我族类”的标签,想来也不太令人羡慕。
作为标准的警察家庭的一员,从小到大听到的稀奇古怪的案件多了,所以,我的家教一向就是:越是表面绚烂夺目,内在就越是不堪一击!再加上我那个在法院工作的哥哥,一旦技痒起来,有事没事经常抓住我分析讨论经济、政治、生活各类案情,导致豆蔻年华的我,似乎从来就没有这些浪漫的想象,好像也真的有些不太正常。
杜沙沙同学仍然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对我说的话恍若未闻。
自此,虽然我一直未有幸见过这两位,但拜杜沙沙所赐,小到他们的生辰八字,大到身高喜好,我都了然于胸,而且一年后,第一时间就知道他们上了N市全国著名的重点大学——G大。
高一那年,正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一直担任展阳中学文学社编辑之职的我,喜欢写一些现在看来幼稚得倒牙的豆腐块;繁重的课业之余,爱逛书店。
高一升高二那年暑假的一个星期天,我没事又晃到了离家不远的一家小书店,心不在焉地走进去,百无聊赖地看了一圈,正在到处乱看毫无收获中。突然,眼前蓦地一亮,找了N久但久盼未得的一套《莎翁全集》显现在眼前。呵呵呵,上帝啊,阿门,圣母玛利亚啊,我爱你。我胡乱在心中祈祷着多时的愿望终于实现,我积攒N久的零花钱也终于可以寿终正寝了。说起来,还应该感谢我那个有点多愁善感的老妈,中和了我的部分基因,我狂爱看书,什么杂七杂八的都看,不求甚解,但求痛快。莎士比亚全集啊,罗密欧和朱丽叶,李尔王,王子复仇记……
书啊等着我,我来了……我极其兴奋,两眼放光地朝那套书飞奔而去,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闲杂人等,但是……但是,用周星星的话来讲,我猜到了开头,却没有猜到结尾……
在我离那套书还有0.01厘米距离的时候,我眼睁睁地看着一只修长的手臂突然间就横了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地取走了那套书。
我愕然愕然再愕然,片刻之后,机械地转过眼去。
一张无比冷静的脸映入我的眼帘,年轻、完美、书卷气,但是,没有一点温度,冷冰冰地带着挑衅瞥了我一眼,转身离去。
如果不是那种略带藐视的眼神,如果不是那审视一只蟑螂般的临去秋波,我也许就会找个角落黯然神伤,慨叹命运之不公去了,但是……
如果时光倒流,我宁愿没有但是,也就不会有后来……
但是,当时年幼无知的我,显然不知道什么叫做尽人事、听天命,只见,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立刻就向那个人扑了过去,“喂,这本书是我先看到的!”懂不懂先来后到,女士优先啊!
冰山先生转过身来,依旧用那种冻得死人的眼神看着我,眼里还是有些微的挑衅,慢吞吞地开口:“可是,它是我先拿到的。”说完,他扬扬手中的书,还刻意地瞥了一下我的脑袋,慢条斯理地补上了一句,“而且,我觉得它在我手里,可以发挥更大的价值。”
我愣了一下,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老半天才转过弯来,敢情他在讽刺我脑容量小,愚笨没文化?
我心底一阵恼怒,虽然我貌不惊人学艺不精,但好歹也是教语文的孟老夫子最得意的弟子啊。
不可动气不可动气,我脑海中立刻浮起老爸常说的:审犯人的时候,一定要迂回、转折、破军,九九十八弯后,再杀它个措手不及。
关键是策略,除了策略,还是策略。
毕竟,这么多年来遇强则强生生不息的林氏家风,不能一朝没落在我手里。
于是,我只是稍稍思忖,便定下心神,一下凑到他面前。我的这个举动,似乎让他稍稍一愣和些微躲闪,但是,我没空仔细研究,只是“呵呵呵呵”假笑数声:“那就是阁下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脑容量异于常人了?”我瞄了他出现几分变化的脸一眼,又不怀好意地补上一句,“就是不晓得是空心部分多,还是积水部分比较多啊?”
凑近后才发现,这个人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长得还真不赖。只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本小姐我一向就最最瞧不起跟女生斗的男生!
他原本轻松的眼神瞬间犀利了起来,眼中光芒一闪即逝。他看着我,表情中似是带有几分意外,还有一些我分辨不清的其他情绪,一掠而过。
他就那么站在那儿,静静地没有表情地看着我。
我不为所动,哼了一声,再接再厉:“现在,恐怕是充血部分比较多了吧。”看着他的脸再度出现细微变化,我心里极其痛快,哼哼,who怕who。就算书拿不到了,出口气也够本。
我向来都是恩怨分明,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最好别惹我!
大概是两尊神杵在面前,极其防碍财神爷造访,坐在我们身后的老板娘开始不耐烦了,尖声喝道:“到底谁要?!”
“我。”他的声音。
“我!”我更高的声音。
而且,我从头到尾一直在瞪他,如果眼光能杀死人,他早就已经死无全尸了。
但是,这个定力超人的冰山男似乎压根就不屑于跟我过招,他只是冷冷地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梭巡了我一番,接着回头对着老板娘,口齿清晰、无比冷静地说:“我买,加价50%。”说完,潇洒地掏出钱包,准备付钱。
我瞠目。这个疯子啊,钱多也不是这么花吧!
老板娘脸上顿时笑开一朵无比灿烂的菊花,“好好好,马上就把书装好,来来来,这边付钱。”视我于无物。
半晌之后,我颓然地走出书店的门,呜呜呜,明明知道我穷光蛋一个,还要用钱来刺激我,老天不公!
无意识地一回头,冰山男居然就在我身后,拎着书似笑非笑地看着我,那种跟看一只蟑螂一样的眼神,看着实在是很刺眼。我迅速别过头去,没关系,吐啊吐的就可以给他习惯一下。
我决定,马上、立刻就把身上的钱拿去吃掉,正转念间,马路对面传来一声高叫:“汐汐——”
我闭着眼睛也知道是谁,自然是风摆杨柳美丽出众意气风发的沙沙小姐驾到了。我有气无力地看着她飞快地穿越马路,后面似乎还跟着一个大男生。
当沙沙走到我面前,我正准备窦娥申冤的时候,咦咦咦,这个人居然绕过我,走到我身前的另一个人面前,太诡异了吧!
上一章:返回列表 | 下一章:第二章 萍水相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