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青春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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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天一天地继续流逝,最近以来的我,一直在忙着给学生上课,还有复习考博。在学习和工作的双重忙碌中,我几乎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想别的什么。这也正是我所希望的。
而自从唐少麟正式来到C大之后,我们时不时会见个面,间或在我复习期间,他还不顾我的婉拒,来帮我做一些诸如借参考资料、领准考证之类必不可少但极其耗时的事情,而让我能够安安心心地、抽出更多的时间来准备考试。
大姐在见过他之后,也对他很是欣赏,几乎赞不绝口。
他实在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一直都是。
有人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能修到唐少麟这样的朋友,我上辈子肯定什么事都没干,就光顾着回头了。
我终于还是成了灭绝师太。
为顾及师母的心脏,我没敢将这个噩耗告诉她。
也许工作再加上学习,足以填满我整个生命的忙碌,会让我在每天早上推开窗户,看着窗外郁郁葱葱的那片树林的时候,涌上心头的是由衷的喜悦。然后,是一天的好心情。
希望能够如此。
自打我领到录取通知书那一天起,唐少麟和雷尼尔一直都嚷嚷着要好好给我庆祝。
我也一直都在极力推脱。
在中国这个五千年文化熏陶下的传统社会里,即便是现今二十一世纪了,家里出了个女博士,再加上待字闺中云英未嫁,给社会和家庭增加的心理压力原本就非常人所能承载,一家老小亲戚朋友恨不得聚在一起抱头痛哭也就罢了,实在是没什么好庆祝的。
再说,若不是情非得以,若不是……我也绝没这份求学上进的兴趣。我一向就不是一个很喜欢读书的人。
但是饱受西洋风气熏陶的那两个人,显然不信这套。
再加上很明显的,雷尼尔一直对上次的那顿接风洗尘的美味中餐、滴滴香浓,意犹未尽。
于是推托来推托去,推托到最后,在唐少麟显然是多次旁敲侧击的暗中提点下,雷尼尔慨然出面,对我晓以大义谆谆教诲,并将其上升到考验我对国际友谊是否忠诚的顶尖高度,在这顶险险就要扣下的大帽子面前,我最终无奈只得让步。
恭敬不如从命。
于是我们三人,再加上亲爱的大姐,兴师动众来到C市最著名环境最优雅的一家饭店。
但是我显然应该在出门前看看皇历,是不是不宜嫁娶不宜沐浴不宜动土不宜出行。
因为这次,老天又没有帮我。
冤家路窄,我们竟然又碰到了童妙因和秦子默这两个人。
不出意外,得知我们聚会的原委,在童美女一迭声的盛情邀请下,六人拼成一大桌。
“林汐考上,我们当然也高兴,一起庆祝一起庆祝。子默,是不是?”她笑眯眯地看向脸上淡淡的秦子默。
她总是很热心,一如昔日的沙沙。
伊人的男友依然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
我仰首向天,极端怀疑老天爷在搭通天地线的时候,神经错乱,才会总搞这种乌龙事件。
这就是无神论者必须付出的代价。
这一段时间以来,在学校里几乎天天见到,那是不可避免,我也就忍了。而在今天,在我痛下决心、挥一挥衣袖不带走昔日半片云彩、开始崭新的忙碌生活的时候,相信我,我实在没有太多的心情说话。
坐在桌旁,只听到大姐和妙因在笑着相互介绍、寒暄。间或唐少麟、秦子默和雷尼尔也说上几句话。我只是坐着垂下眼,只字不语。
我想我的沉默寡言,夹在一堆笑声和寒暄声中,应该十分明显。
因为不一会儿,妙因就看向我,问我:“林汐,你没事吧,是不是前一段时间复习太辛苦了?”她又来回看了我和唐少麟好几眼,笑道,“还是跟唐教授……闹矛盾了?”
她一向就不相信我和唐少麟是清白的。
我只是微笑了一下,并不出言解释。
现在的妙因极像以前的沙沙,善良而体贴。因此我对她,一向如同姐妹手足般,再加上对沙沙的歉疚,她在我心中分量很重。
我希望她幸福快乐。就算她现在和他,宣布要走上红地毯的彼端,我想我也会发自内心地祝福他们。
至于我的幸福,早在七年前,就已经遗失在不知何方……
我的心中,一阵潮水缓缓袭过。
唐少麟招了招手,请服务小姐给我上一杯热茶,然后了然地看着我,伸出手在我额头一搭,微笑道:“还好温度不高,可能前两天累了,回去休息一下就好了。”
我分明看到大姐和雷尼尔眼中的笑意,妙因眼中的些微诡谲。
而我对面坐着的那个人,神色淡然一言不发。
原本就与他无干。
现在的我们,只不过是路人甲和路人乙。
突然间好长时间没有插嘴、估计听得也很费力的雷尼尔盯住秦子默看了好久,然后用不太标准的中文、有些迟迟疑疑地问:“请问,你是不是曾经在温哥华工作过?”秦子默显然也有些吃惊,“是的——”他的神色幽暗了一下,接着问,“你怎么知道?”
雷尼尔不答,改用英文,继续问:“threeyearsago,didyoustayinlawschoolofMcGillUniversity?”
(三年前,你在麦吉尔大学待过吗?)
“Yes.”秦子默飞快地答,他也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下雷尼尔,仿佛联想起了什么。
果然,雷尼尔咧嘴一笑,有些得意地说:“yourclassmate,James,ismybrother,Ihaveseenyourphotofromhim.”
(你同学詹姆斯是我哥哥,我在他那儿见过你的照片。)
秦子默一怔——世界果然太小。
在加拿大时,雷尼尔的哥哥和秦子默是同班同学。他们也曾经是同一间律师事务所的同事。
雷尼尔看向秦子默笑道:“我哥哥说你去年突然不辞而别,他很难过。”
很难得地我看到秦子默脸上现出了丝笑意,“后来我联系上他了,”他喝了口茶,闲闲地又补了一句,“而且他就要来中国拓展业务,我们很快就可以见面。”
雷尼尔听闻此言,愤愤地说:“他要来中国,我怎么都不知道?”他转过头来看向我,口气依然不善,“这大概就是你们中国人常说的,什么什么头、什么什么尾的?”
我想了想,又想了想,小心翼翼地看向他,“神龙见首不见尾?”
“对对对,就是这句!”他满意地看着我裂开嘴笑,对我的领悟力表示赞赏。
大家都笑了。
我也只好跟着笑。
不经意中,气氛逐渐开始融洽。
我和秦子默,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一个字。
倒是唐少麟,一直十分自如地和他谈笑着寒暄着,说起他在普林斯顿小镇上六年来的求学和生活经历,以及一些在美国的趣事和见闻。
他也是淡淡地,有礼貌地回应着。
间或他掏出ZIPPO打火机,点上一支烟,神色自若地抽着,闲闲地说着他们事务所的近况,或说说他回国以及到C市以来发生的一些情形。
对于过去、对于六年的异国生涯,他只字不提。
他实在变得太多太多了。
他的眼神,冷静、漠然;他的谈吐,温文、优雅;而他的眼睛,即便偶尔瞥向我,也是完全淡淡的陌生的。
不知谁说过,比仇恨更可怕的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遗忘。
他的衣着一丝不苟,搭配得非常和谐,熨烫得十分伏贴。他身穿浅灰色衬衫,浅米色V字领羊绒衫,浅灰色风衣就搭在他身后的椅背上。
妙因身穿米色羊绒套裙,坐在他身旁小鸟依人,不时含情脉脉地看着他,脸上有着盈盈笑意。
间或他也回应她的目光,向她淡淡一笑。
那是我曾经熟悉,而今却全然陌生的微笑。
更多的时候,他的表情是淡淡的礼貌的,但是疏离,十分的疏离。
我想现在的他,绝对是泰山崩于顶而不变色。
只是我的眼角余光瞥到,他的手,仍然那么修长,那么的修长。
回到宿舍,当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一言不发的时候,大姐若有所思地看看我,“林汐,你今晚的情绪有点不对。”
我一惊,睁开了眼。谁说女人的第六感不可怕呢?何况是一向明察秋毫的大姐。
我淡淡地笑了一下,“没事,可能是因为累了吧。”
大姐欲言又止,突然说了一句:“你们那个同事的男朋友……”
我的心突然跳了一下,但是我很快就镇静了下来,“你是说妙因的……吗?”
不知为什么,下意识地我避免提到那个名字。
她点了点头,“我见到过。”
我先是奇怪,后又释然,以他出现的频率,再加上他的仪表,现在的C大,80%的人都应该认识他了吧。于是我仍然淡淡地微笑了一下,“不奇怪啊,他经常来学校接妙因。”
大姐摇了摇头,有些困惑地说:“我见过他两次,都是半夜十点多,从我们宿舍下的树林里走出来,只有他一个人。”
我一惊,树林里,那道迫人的视线……
可能吗?
不可能,我坚决否定。绝对绝对绝对,不可能。
我轻轻然而坚决地对大姐说:“大姐,你一定是眼花了,一定。”
没过多久,唐少麟要去上海开学术会议。
学校很看重他的才干,他刚进校没多久,一些硬件软件设施已经基本到位。而他一来到C大,便和学校里的一些资深老教授们一道,努力为学校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他忙碌着,经常要加班,但看得出来,他过得很充实。雷尼尔也经常神色匆匆的样子,背着大大的笔记本包,手上拿着厚厚一叠的资料,和他同进同出。
他们的手下,有了助手,也开始指导学生研究。他开始为他的事业而忙碌,奔波。
我相信他。以他的聪明和才干,不用多久,一定会在学术界创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唐少麟在去上海前,照例打电话叮嘱我:“林汐,没事别总懒洋洋地闷在宿舍里,跟大姐出去活动活动、逛逛街。”然后又带着些微戏谑地半真半假地说,“想要什么好吃好玩的东西尽管开口,回来我好带给你啊!”
我笑他,“你是去开会的,又不是去玩儿的;好好做正经事,等回来有空的时候再聚吧。”
我们又东拉西扯地闲聊了几句,才挂断电话。
我放下电话,大姐正若有所思又带些探测地看着我。
我躺到床上,不甚在意地问:“怎么啦,今天不练一阳指了吗?”
她有些研判,有些不解,又有些担忧地说:“奇怪,林汐,我明明觉得你们俩是可以发展的,而且唐少麟各个方面都那么出类拔萃。为什么一直到现在,你们还是像温吞水一样?”
我看着她微笑了一下,“大姐,他太优秀了,我配不上他。”
我说的是发自肺腑的实话。
每次看到唐少麟那张洞察一切却又诚挚宽容的脸,看到他那种坦然而关切的眼神,我总是有一种深重的自惭形秽。在学校里,一直以来,我都下意识地跟他保持一定距离,以免给其他人造成无谓的误解。这么多年来,我已经欠了他很多,我不能欠他再多。
这么多年来,对于唐少麟,我永远都有着极其极其深重的负疚感。
我看到大姐有些困惑地摇摇头,“可是我明明觉得,他对你……”
我止住她:“大姐,别再说了。”我深深地埋下头去。我的眼前,仿佛又起了一阵淡淡的烟雾。
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请给我时间。我需要时间。
没过两天,我奉系主任之命,带领学生到外地去实习。
巧得很,我们去的是N市,我大学以来待了七年的地方。
更巧的是我们实习的地方,就在G大附近,仅仅只相隔一条街。
离开G大已经快一年了,有机会回去看看,顺便看看导师和师母,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在去N市的大客车上,我的学生们笑笑闹闹追追打打了将近一路,欢声笑语几乎将车顶掀翻。最后,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在班长的提议下,他们齐声大合唱,唱了一首流传已久的校园民谣——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
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
最亲爱的你像是梦中的风景
说梦醒后你会去我相信
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
不仓皇的眼等岁月改变
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的斜
永远年轻的脸
永远永远也不变的眼
(歌曲名:青春无悔;词曲:高晓松;演唱:老狼,叶蓓)
我带着微笑带着羡慕,看着他们那一张张青春飞扬无忧无虑的笑脸。
年轻,真好。
带他们到了实习地,晚上按惯例自由活动。
安顿好他们之后,照例殷殷叮嘱他们早点休息,不要到处乱跑。而且我有点理解高中班主任那种护雏心切的感觉了,因为现在的我和她当时的心态,并无二致。
晚上,我独自一人静悄悄地穿过已经走了不知几千几万遍的那条窄窄的老街,穿过晚春夜风中槐花飘来的阵阵馨香,走进我魂萦梦牵的G大校园。
我先走进了馨园。
那个小小的弯月形喷水池,那排淡绿色的电话亭,那个喧闹的篮球场,那个拐角处的开水房,依然都还在。只是来来去去人潮中闪动的,都是全然陌生的脸孔。我不由自主地走到了宿舍楼下,抬起头,我们当年住过的那个宿舍,在淡蓝色窗帘掩映下,依然亮着熟悉的温暖的灯光。如今的那盏灯光下,该有着怎样的故事?
我悄然走出馨园,走过天桥,走进律园。
依然是那个长长的林荫道,我走到主教学楼的西边,依然是那斑驳的地面,如水的月光,摇曳的树影。我如梦般越过长长的台阶,走到那个小小的亭子边。亭子里面,是两张年轻但相视而笑的面孔,我微笑,走开。
终于我走到了律园里的那个大操场,随便找了一个台阶,我坐了下来。
操场上三三两两的人在跑步、聊天,间或有嬉闹的孩子蹒跚走过,渐渐地人少了,又渐渐地归于寂静。
我看着夜空,依然是当年那样:寥落的星辰,如水的月色。
我听见我自己的声音,从遥远的天际依稀传来:“子默,我要天上那颗最亮最亮的星星。”
“好,我去摘!”有个身影旋即毫不犹豫地跳了起来。
还是我的声音:“傻瓜,我逗你的。”
一个略带笑意的声音响了起来:“我知道,不过好像还有一个办法,”突然间,那个年轻的头颅猛地一下子撞了过来,“有没有感觉到眼前一大片一大片的星星啊?想要哪颗,自己随便挑吧。”
然后是我略带埋怨的声音:“子默,你撞得我痛死了。”再然后,一片寂静。
因为我的唇,被封住了。
我埋下头去,我的掌心里是满满的泪。
在这个操场,我曾经坐了无数次、等了无数次、期盼了整整六年,希望奇迹能够出现。
但是最终,它留给我的,还是完完全全的失望。
我就这样,静静地坐在夜风中,静静地追忆我的似水年华。
不知过了多久,我抬起头,起身。终于,我是真的要告别我的过去了。但是,我的青春,毕竟无悔。
我轻轻地吸了一口气,最后看了一眼操场边管理楼下的那棵老榕树,准备向外走。
一转身,离我四米远的地方,立着一个修长的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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