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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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陆迩这个邀请,角脸上的表情空白了一瞬间:“阉割?”

“对。”陆迩心想角这种天天在外面咬死猎物的兽人应该不会害怕这个,顺便劁猪的操作也可以教给角。

劁猪虽然没有太多的技术含量,但还有一些注意事项,以及小猪仔的事后处理安抚需要注意。

把小噜从猪栏里抱起来,陆迩拉开小噜的两条后蹄,拨拉了一下,介绍起来,“其实劁猪不是把整个下体都切除,而是划开一道口子,把里面的……”

角听出一身鸡皮疙瘩,强行让自己不要流露出异样的神色:“我需要做什么?”

陆迩想了想:“你帮我抱着小噜,我来劁。”

用来劁猪的骨刀已经提前磨过,小噜在角怀里快乐地扭动胖胖的身体,猪鼻子在角身上拱来拱去,浑然不知即将降临到他身上的命运。

要是以前,小噜敢在角胸膛上抹鼻涕,角非要给它一巴掌不可;但今天角看它的眼神都带着强烈的同情,勉强压过了对猪鼻涕的厌恶。

看着陆迩的刀锋距离小噜的下腹越来越近,角握着猪的手微微颤抖,忍不住问了一句:“一定要阉割吗?”

——不管是猪还是猫?

陆迩顺口回答:“如果把小噜当作种猪的话不需要阉割。但是我们现在只有这一头猪,没有母猪给它。我也是先试试看人工驯养有没有问题。”

角骤然间眼睛一亮,赶紧把怀里的猪抱着后退了一步:“有母猪就不需要阉割?”

陆迩眨眨眼,有些奇怪:“怎么了?”

角把猪抱在怀里,努力绷住自己的脸色,让自己显得正经:“我是想,你之前说养它是为了尝试驯化矮原猪,那只有一只是不是有点太少……我再去帮你抓几只?”

要是能有更多的猪仔当然更好,陆迩收到小噜之后也想过多养两头。只是矮原猪的性子比较凶暴,而且极为护崽,想避开大猪抓健康的小猪仔并不容易。

询问勇的时候,勇坦言他是捡了个漏,找到的野猪窝里已经没有大猪,光剩下一只啃光了周围草皮、饿得头晕目眩的小猪仔。

腾倒是有这个能力,但腾的事情很多,陆迩也不确定一定能驯化成功,就没有去打扰腾。

现在角主动请缨,倒是让陆迩感到十分惊喜。

难得看到陆迩对自己流露出客套疏离之外的神情,角心中动力更足,把小噜放回猪栏里,对陆迩许诺:“我今天就出去抓。”

角虽然以前很不喜欢这个莫名其妙插入他们之间的“弟弟”,但是在阉割这方面对小噜产生了兔死狐悲的共情感。

现在保护住了小噜的蛋蛋,角感觉自己似乎也可以放开腿。

——这只蠢猪只要有小母猪在就不需要被阉割,那他有亚兽的话,是不是也不用被阉割了?

这场无人知晓的“蛋蛋保卫战”最终以角抓来四头新的小猪仔宣告胜利。

新的四只小猪两公两母,陆迩把两只公猪仔劁过之后,在伤口上抹了一把草木灰帮助止血,然后把五只小猪放在一起养。

五只猪的饭量可不小,要是陆迩一个人养还真不一定能顾得过来,还好角回来了。

角拿着陆迩定下的饲料比例,每天都要挑七八罐水和干草鲜草过来喂这五只猪,还要负责清理猪舍的大便。

喂水喂草的时候还好,扫猪圈的时候角就开始后悔为什么自己要一时冲动多嘴,搞了这么多猪回来……

——那只傻弟弟被阉了关他什么事!

不过看着陆迩每天认认真真给五只猪简单称量体重大小时脸上的笑意,角心里又舒服多了。

——算了,谁让他疼自家的亚兽呢?

对陆迩来说,探索真正驯化的过程比实际驯化的结果更重要。他心里直接把另外四头猪的归属权划给角,自己只是帮忙制定喂养计划。

陆迩问过角要不要给另外几只小猪起名字,角想了想,还是拒绝了。

他只能容忍一个“弟弟”的存在,不想再要这么多。

五只猪的长势都很不错,被劁过的两只小公猪前两天因为创口疼痛而没有吃多少东西,陆迩特意给了它们几个甜甜的浆果作为安抚。

不过过了几天慢慢恢复之后,两只痛失其蛋的小猪反而吃得比其他三只更多。

它们年纪太小,还不清楚自己失去了什么东西,只知道猪食槽里的干草特别好吃,永远都吃不完,偶尔还有甜甜的果子可以啃……这种日子真是太幸福啦!

部落里其他人对陆迩这样大张旗鼓的养了五头猪的行为感到十分不解:就算陆迩喜欢吃矮原猪的猪肉,直接让角出去抓不就行了?干嘛要辛辛苦苦自己喂呢?

对于能够变成兽型捕猎的兽人们来说,驯养家畜的效率可能确实低于狩猎,陆迩现在也没打算解释,全都用个人爱好搪塞过去了。

倒是角,被部落里不少亚兽们的刮目相看。

陆迩去白须那里的小菜园指导白须搭黄瓜架子的时候,白须就感叹:“别看角平时看起来有些高傲,没想到对你还挺好的。”

陆迩放下树枝,微微一愣:“什么?”

“你家里那几头小猪,不是角抓来给你玩的?”白须一边按照陆迩的指点把两根树枝交叉起来插在泥地里,一边笑着说,“我看勇以前对花尾也没这么上心。”

这都哪跟哪……

陆迩有些无奈,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好模糊着点点头:“是啊,是啊。”

谈起部落里的晚辈,白须似乎来了劲头,笑呵呵地擦擦手:“以前角还是一个人的时候,我行我素、强势霸道,我们私底下都猜角会选择一个什么样的亚兽,没想到首领会把你们俩撮合到一起。”

陆迩听着听着感觉有点疑惑——我行我素、强势霸道?这跟他认识的角是同一个人吗?

除了被小石部落的人掳走时那声咆哮之外,陆迩感觉角平时就像个严肃的大孩子,完全没有什么气势。

“以前我们都觉得角吃亏了呢。”白须笑着摇摇头,站起身,“现在看,总觉得是角赚了。”

陆迩无声地笑笑,望着白须帐篷后面这个已经花红叶绿、欣欣向荣的小菜园:“他还是亏的。”

毕竟他并不打算真的做角的亚兽。

陆迩不打算继续这个话题,生怕一会儿自己“深情”的人设更深入,换了个话题:“白须,勇的父亲离开也很多年了吧,你怎么不再找个兽人?”

这个时代没有什么守寡的概念,红木部落也不介意亚兽带着幼崽,看白须勤劳又温和,不可能找不到兽人。

白须神色怔忡了一下,脸上的笑意慢慢沉淀下来,过了一会,不自觉地扶着刚搭好的黄瓜架,脸上又浮现起一层无奈的笑容:“他刚开始离开的一段时间,我其实都不太能接受,总觉得他还会回来;后来慢慢接受了,再找兽人的心思也淡了——勇当时也不小,能够跟烈一起出门狩猎,我也不用非要找个兽人。”

虽然白须没明说,但陆迩还是看得出白须对那个叫“刚”的兽人的思念,宽慰地拍拍他的肩膀。

其实看年龄,白须现在也就三十多岁,算到现代,还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只是在这个原始时代,人均寿命都不长,纵然兽人们的生存力顽强,也已经基本步入人生的后半阶段了。

两个人正说着话,忽然一只红色圆绒球“咕噜噜”地滚了过来,靠近陆迩时紧急刹车,变成一个红头发的少年,眼神涣散:“哥哥。”

“茫?怎么了。”

“这个给你。”

茫手里举着的是一颗亮晶晶的硬石头,在日光下折射着蓝莹莹的光。

陆迩特别喜欢茫这个弟弟,伸手接了过来,还亲切地揉了揉他柔软的红头发:“谢谢你,茫。”

他端详了一下这块蓝莹莹的石头,轻轻敲了敲,感觉非常坚硬,隐隐约约似乎有点金属的质感。

这种颜色的石头陆迩在部落附近从未见过,不像是普通的石头。

难道是金属矿石?

陆迩有点惊喜,金属器具的耐久和硬度远超骨器和石器,如果能够找到金属矿,尝试摸索一下,把铜铁冶炼出来,那对于部落和农业的发展可是一件大好事!

“茫,这个在哪里找到的?”

“我和利在外面玩的时候,利说看到一个特别好看的石头,我们就一起拿了过来。”茫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歪了歪头回忆,“好像在南边的山洞里。”

陆迩对于冶炼工业的发展不太熟,但只要能找到矿石,慢慢摸索总会找到法子。

茫发现了这么重要的东西,陆迩低下头,轻轻在茫柔软的头发上揉了揉,再次道谢:“多谢,这可是个好东西!”

茫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又变回了熊的状态——茫心思细腻,最近察觉到哥哥似乎很喜欢自己变成兽型,所以说完必要的话之后就变回胖熊,任由哥哥撸。

陆迩果然心满意足地蹲下来跟软乎乎的小胖熊来了个大大的拥抱。

“绿耳,我也要抱抱!”

利从茫身后窜出来,嚷嚷起来:“这个漂亮石头是我和茫一起找到的!”

陆迩有些无奈:“来,也给你抱抱。”

利高兴地变回小狐狸,毛茸茸的大尾巴在陆迩胸前不断蹭来蹭去。

左牵熊,右抱狐,毛绒控陆迩的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笑意不断从他的眉眼和唇角流淌出来,洒落一地。

不远处凑巧过来的角鼻子都要气歪了。

看陆迩一边给胖熊梳背毛、一边给狐狸揉尾巴,角嫉妒得眼睛都有些红了。

——这些以前分明就是他的待遇!

——他离开部落不过短短几天,这个亚兽怀里的位置就不属于他了?!

茫也就算了,至少也是个弟弟,不会有什么威胁;那只臭狐狸怎么天天黏在他的亚兽身上?!

还、还用尾巴缠那个亚兽的脖子!

他都没这么亲昵过!

角面上覆盖一层冰霜,慢慢走过来,声音低沉中仿佛夹杂着砂子:“绿耳。”

陆迩从毛绒控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抬起头来发现是角,看角一脸严肃还以为有什么要紧事,放下两只毛茸茸站了起来:“怎么了?”

陆迩放下了狐狸,角心情稍有好转;陆迩说话还带着生疏客气,又让角心情低落了些。

不过他也没法把这种心情说出口,只能憋着气找了个理由:“你要的猎物给你抓回来了。”

昨天陆迩突然说想请他帮忙抓一头矮原猪,还特意强调要肥的,角今天在部落外面转悠了一圈,特意挑了一只最胖的矮原猪拖了回来,故意端着以往冷傲的表情,想看陆迩惊喜赞叹的样子,没想到一过来就是陆迩“出轨”的这一幕。

陆迩不明白角心里在想什么,看角神色有些严肃,还以为抓肥猪不太顺利,便认真道谢:“太辛苦你了,角。”

这样郑重其事的道谢不但没让角的脸色缓和,反而看起来更臭了。

陆迩跟着角回去,只留下白须和利面面相觑:怎么看起来角对陆迩不太满意的样子?

茫看不清,坐在地上有些疑惑地咬着爪子,还有些纳闷:今天哥哥只摸这么一小会就走了?

……

陆迩请角帮忙抓肥一些的矮原猪,是想熬猪油。

野生的矮原猪身上的油脂含量远比现代的家畜少,但已经是陆迩来到这个世界后见过最肥的肉类。

把猪肉里的肥肉和板油丢到陶锅里,加一碗热水用小火慢慢地熬,一直熬到水熬干、肥肉中的油脂全都熬出来,形成一碗猪油。

角在旁边看着,嗅了嗅闻出这是以前陆迩用肥肉煎豆腐时的油香,眼睛不由得有些发亮。

陆迩之前想做炒菜时都是直接用肥肉煸出油,这次还是第一次尝试正经熬猪油,还有点担心熬太焦,不过最后看成品味道还不错,放下心来。

油脂熬出之后的油渣非常香,陆迩分了几颗给帮忙狩猎的角。

角在嘴里塞了一颗,轻轻咬下去,难以言喻的酥香在嘴里彻底爆发,比他从前吃过的任何一次烤肉的味道都要好。

吃完几颗,角牢牢盯着陆迩手里剩下的油渣,努力压抑自己再开口讨要一些的冲动。

——不行,现在自己不是小猫崽,不能要吃的、不能要吃的……

一紧张就习惯性绷紧脸色的角,脸色严肃地仿佛在讨论部落大事,让陆迩有些惊讶:“不好吃吗?”

角抑制住自己的口水:“没有。”

“不好吃也没事,油渣吃多了也不太健康。”陆迩安慰他,“这些油渣我给部落里的小兽人们尝尝。”

小孩子应该会很爱吃这种东西。

角有些委屈,眼睁睁看着陆迩把那些香喷喷的油渣端出去,心里忍不住又给那些凑到陆迩身边的毛茸茸记了一笔。

陆迩路过猪圈时,小噜看到他眼睛一亮,凑到猪栏旁边“噜噜”了两声。

小咪失踪之后,陆迩对小噜移情了几分;上次没有给小噜做阉割,意味着小噜作为食物的作用降低了很多,也没再完全把小噜看做腊肠五花肉。

看着小噜滴溜溜的黑眼睛,陆迩心里一软:“小噜,吃油渣吗?”

猪是杂食动物,小噜对丢到它嘴里的同类的油渣没有任何抵触,吧唧着嘴吃得特别香。

陆迩看着小噜的模样,仿佛看到了以前那只特别贪吃的小猫仔,有些伤感,又抓了几颗准备丢给小噜:“这是给你哥哥的份儿,就给你吧……”

“等等!”

角跟在陆迩身后出来,看着陆迩把香喷喷的油渣喂了猪,心里已经很不情愿;等到陆迩准备抓第二把油渣喂小噜的时候,他忍不住了。

——这一把是给他的!不能便宜了那头蠢猪!

陆迩有些疑惑地看着他。

角迎上陆迩的目光感觉又有些紧张,又不能说自己就是小咪,憋了一会儿,才道:“小咪的……给我。”

“啊?”

“我替它吃。”

陆迩有些诧异地上下打量他一番,神色微微有些古怪,最后没有多说什么,把手中的油渣递给角。

角下意识直接低头在陆迩手心咬住了油渣。

从前他还是小咪的时候,经常就着陆迩的手心吃东西,形成了习惯,这次看陆迩熟悉的动作就这么直接上嘴了,直到直起腰对上陆迩更加诧异的眼神,才反应过来。

——糟糕?

角神情更绷紧,小心地觑着陆迩的神情,嘴里的油渣都不香了。

身高接近一米九的英俊兽人俯身在自己手里够食物、温润的嘴唇触碰他的掌心的柔软感让陆迩感觉到一丝异样。

陆迩收回手,刚才角十分自然地低头从他手中寻觅食物的举动让他微微感觉到一股默契感,十分熟悉。

但是他跟角相处了才短短几天而已……

难道自己养小咪太久,对猫科动物已经有了通感?甚至连猫科动物的兽人都有亲近感?

想不通,陆迩不着痕迹地把右手背到背后:“我先走了。”

……

陆迩熬猪油的目的其实不是为了炒菜,另外有两个目的。

一方面是做简单的油灯。

一到夜晚,外头有月光和星光还好,帐篷里就一片漆黑,只有篝火的火星带着一点亮光。

尽管陆迩对家里的东西位置都十分清楚,但有些细致的东西没有光完全做不了,他也不想天一黑就直接睡觉。

找一个小碗简单地倒一点油,扯些兽毛搓成线浸泡在油里,用小木条引点火,一盏简单的油灯就做好了。

虽然油灯的亮度不算太高,为了安全因素,陆迩每次也只加一点点油进去用不久,但总算晚上有个能照明的正经工具,不用拿燃烧的棍子当光源,还要担心会不会点着什么东西。

另一方面他想试试做黄豆酱,甚至是酱油。

酱和酱油都需要油,现在黄豆的产量还不足以榨油,倒是直接从猎物的肉里熬油更方便。

陆迩以前也没有自己酿过酱油和醋,只在阅读农业相关的书籍时了解古代酿制酱油和醋相关的记载。

现在暖季猎物充足,有足够多的猎物、粮食和精力让他可以进行多次尝试。

这次兽人们集体中毒不能动,亚兽们之间聊天时提过一句“现在好像到了寒季一样只有腾和角能抓来猎物”,给陆迩提了个醒。

这个时代的寒季,也就是冬季,和现代社会充满暖气空调电热毯的惬意浪漫不一样,食物和保暖都是非常严峻的困难。

对陆迩来说,食物他有信心,但食物的口味他就没信心了。

这个时代粗劣的储存肉食的做法、粗糙的食物加工工具,让陆迩很难想象到时候没有鲜肉吃的时候会有多痛苦。

所以他打算搞点调味品出来,不光到了寒季可以用来调味,寒季之前也可以做着腊肠腊肉之类,总比部落里直接抹盐晒干储存得好。

小米醋的酿制倒还简单,把小米干炒炒熟,再和热水一起灌到罐子里,水封之后等它慢慢发酵就好;陆迩考虑过之后准备了两个坛子,其中一坛还偷偷加了灵水。

黄豆酱的制作过程也差不多,只是对于黄豆酱能否酿制成功,陆迩信心不高,便没有用鲜黄豆酿酱,选择用制作豆腐之后的豆渣。

尝试的过程中陆迩占据了家里大部分的陶器,有些酿制过程中会散发出奇怪的味道。

陆迩本来还有些担心角不能接受,心想要是角提出异议,他正好可以趁机要求分开住,也省的一起住要时时刻刻注意隐藏他的灵水指环。

没想到角闻着那些异味只皱了皱眉,什么都没说,还会主动帮陆迩搬坛子,让陆迩微微有些失望。

不过按着良心说,角确实是一个好室友。

生活作息上和他惊人的很接近,与他差不多都是同时入睡同时起床同时进食;个人卫生习惯上也不像其他兽人一样不注重清洁,和陆迩一样早晚饭前便后洗手洗脸;甚至家里的物品摆放规律都跟他差不多。

陆迩在现代社会的时候都没碰到跟他生活习惯这么接近的室友,甚至会有角是完全迎合他的习惯来的错觉。

可是暗中观察下来,角的生活习惯很顺畅,完全没有刻意为之的痕迹,与其说是迎合自己,更像是和自己相处很久之后自然而然的默契。

难道世界上真的有生活习惯完全融洽的两个人?

陆迩百思不得其解,甚至有点不舍得这么一个令他格外舒适的优质室友。

——要是角能够尽快抛弃那种责任感,迅速转变为社会主义兄弟情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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