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笨拙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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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徐徐的盛夏午后, 悠扬的钢琴声越过座位上埋头工作的客人,在Verdelite咖啡厅的上空回荡,周围弥漫着咖啡和华夫饼的香气, 仿佛给这个清幽的地方罩上了一层薄雾, 叫人心旷神怡。
路闻风在大厅和雕花回廊的交界处驻足,安静地打量着不远处那个在三角钢琴前手指翻飞的卷发青年。
淡淡的阳光透过落地玻璃窗洒进来,落在他的侧脸, 也挂在他浓密卷翘的眼睫,连头顶的发旋都仿佛染上了一层金黄, 就算只是这样瞧着什么也不做, 也觉得心中的烦闷纾解了不少。
所以看林渐西弹琴, 完全是一种享受, 可是自己之前却从没有来欣赏过。事实上,他打工很久的那个深蓝酒吧, 自己也只去过那一次而已, 而青年却只要一有空,就会过来烘焙坊帮忙。
这么一想, 路闻风就觉得心头沉甸甸的, 滋味十分复杂。
很快一曲终了, 林渐西也到了休息时间,路闻风连忙见缝插针凑过去, 把人领进了自己早就定好的包间。
“学长,今天怎么突然想到来这里看我了?”他端坐桌前,两手交叠搭在柔软的桌垫上,神色有些诧异和好奇。
“来找你兑现承诺啊。”路闻风温和的一笑,神色和平时没什么两样,眼底却划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忐忑。
这段日子林渐西的态度转变了不少, 他思来想去,觉得应该是自己一直以来的关心不够。
再加上那次青年特意提前为自己过生日,还精心准备了惊喜,自己却迟到了几个小时。虽然当时他嘴上说没关系,但肯定还是伤心了,这才会变得有些冷淡。
所以他现在就想法设法要找机会弥补,脸上的神色恳切而真诚。
“小西,前段时间我因为工作上的事总是失约,实在太对不住你了。现在一个大项目终于结束了,先前答应过你的事,总不能再食言。”
说话的声音也是刻意压沉的柔和,姿态放得很低,眼中水纹散开,像是脉脉春风,并且满心以为会得到眼前青年欣喜的回应。
不料林渐西却摆了摆手,语气轻飘飘的:“那些事都过去多久了,我早就没放在心上了,而且你工作本来就很忙,我理解的。”
他嘴角和眼尾都微微弯起,一副心情很好的样子,笑容也是甜甜的,但路闻风却敏锐地从里面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
不,不对,不该是这样的。
这种云淡风轻的态度,好像不只是理解和体谅那么简单,更像是一种不在意。
就好像得到了真正重要的东西,就不在意眼前的这一点得失了。
路闻风不禁眼皮狂跳,手心竟然冒出些微汗意,一种惶惑逐渐袭上心头。
但随后,他又很快否决了这个发现。
怎么会不在意呢?
酒后吐真言,在完全醉糊涂的时候,林渐西那一声声温软的风哥,还有那句黏腻真挚的喜欢,这些都做不得假。
他自觉说服了自己,于是面上又露出往日的温润笑意,目光一转落到青年手上捧着的咖啡,还有心情调侃。
“咦,你今天怎么不点焦糖拿铁,换口味了?”
小西每次来店里的时候,都会先喝一杯微甜的焦糖拿铁,然后再干劲十足地开始帮忙,后来郑店长就牢牢记住了,只要一看见他来了,就会先做好咖啡递过去。
然而林渐西却摇摇头,笑着解释道:“其实我最喜欢喝的一直是全麦纯咖,只是因为烘焙店里没有这个口味,我才找了个味道比较像的。”
他花瓣似的嘴唇上沾着一圈白色的奶泡,很快又被粉红的舌尖舔掉,仿佛是无声的诱惑,看得路闻风喉结微动。
“但是替代品始终是替代品,有了真正喜欢的味道,我干嘛还要喝焦糖拿铁?”
他笑眯眯地抱着咖啡又抿了一大口,面上神情满足,说出来的话看似寻常,又好像意有所指,让路闻风的心口突兀地一跳,不知道为什么升起了一丝不祥的预感。
“原来是这样,那下次我让郑店长学着做全麦纯咖。”他强压下那点怪异的不安,扯了扯嘴角勉强露出笑容。
“对了小西,我之前说过要带一些书和店里的蛋糕,去福利院看看小朋友的,等你有时间,我们就一起——”
话说到一半,路闻风突然停住了。
因为他发现林渐西好像根本没在听,注意力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转移到了自己的身后。
若换做以前,他哪一次不是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看,可是现在,两人明明前一秒钟还在交谈,他居然走神了!
路闻风英挺的眉头不自觉地拧起,顺着青年的视线扭头一看,发现他看的是包厢里无声播放的投屏电视。
画面上,一个身形高大的青年头戴一顶硕大的渔夫帽,戴着黑色口罩,正被一大群人围追堵截着。而且这个身影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还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这是……你喜欢的歌手?”路闻风不关心娱乐圈的事,只能从报道上的只言片语里猜测那个人的身份。“嗯。”林渐西忙不迭点头,眼底带着明显的崇拜和欣赏,“我特别喜欢听他的歌。”
“是吗?”他抿了抿唇,干脆顺着这个话题换了个提议:“那我们什么时候一起去听他的演唱会吧?如果他要举办的话。”
“不用不用。”没想到林渐西毫不犹豫就拒绝了,甚至没有一丝商量的余地,也没有额外的解释。
路闻风顿时呼吸一窒,那种惶惑的感觉又上来了。
这样果断的态度和简短的回复,让他甚至分不清,眼前的青年到底是不想看演唱会,还是不想和他“一起”。
手机屏幕不断闪动,消息迭出不穷,工作群里已经在接连地催促了,可是路闻风却连看都不想看一眼,脑子混沌得一塌糊涂。
“学长,你是不是还有事要忙啊?”林渐西看了眼桌上一直在震动的手机,主动给了一个台阶。
“呃对,等下还有个会。”他这么说着,却把手机推到一边没管,任凭那些消息疯狂闪烁,眼神专注地看向面前的青年。
“反正福利院也好,演唱会也行,下次你想去哪里,我就陪你去哪里,好不好?”
这次的承诺是认真的,没有任何敷衍。这次说要去工作也是真的,没有一丝欺骗。
然而林渐西却只是淡淡一笑,不喜不悲:“下次的事情,下次再说吧。”
他的确没有因为从前的失约而生气。
只是,好像也不再有任何期待了。
路闻风的脸色瞬间苍白下去,那么高大挺拔的一个人,在此时竟显得有些渺小和佝偻。
就好像巴甫洛夫的狗,每次送食物之前都亮起红灯摇响铃声,它就会分泌唾液。
坚持一段时间之后,现在,我不送食物了,只亮红灯只摇铃,狗也会条件反射地分泌唾液。
习惯是最可怕的东西,人们可以接受“从未得到”,却最害怕“得到后又失去”。从路闻风回头的那一刻开始,这场博弈的主动权,就已经彻底落到了自己这一边!
林渐西看着眼前的青年沉默地起身,神思不属怅然若失,悄悄勾起了唇角。
然后,在路闻风一步一步就快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叫住了他!
“欸等等。”
他慢悠悠地走上前,神色揶揄语气嗔怪:“学长,你打算就这样去参加商务会议吗?”
“头低一点。”口吻甚至有点强硬,和往常的绵软截然不同。
但这是长时间冷淡过后突如其来的亲昵,于是路闻风根本没有迟疑,立马听话地微微躬身,然后就看着那双白皙漂亮的手轻轻搭上了自己的脖颈。
是要拥抱吗——他顿时有点紧张。
哦不是,只是整理衣领——他瞬间失落。
两个人靠得很近,这个场景很熟悉,曾经有一次路闻风酒醉,林渐西急得连衬衫都没穿好就出门了,在酒店的床榻边,他就是这样低下身子,红着耳根任人整理领口的褶皱。
可是如今,仿佛时空回溯角色对调,面红耳赤深陷其中的人变成了他,而游刃有余的那个人却变成了林渐西。
“好了。”他拍了拍手,满意地笑起来。
于是路闻风下意识地抬眸,两人四目相对,他终于在青年眼里看到了熟悉的缱绻情意,这几乎让他激动得战栗起来。
“谢谢小西。”他忍不住伸手揉了揉眼前柔软蓬松的茶色卷发,只觉得心口缺失的那一角,终于被填满了。
林渐西这次没有躲。
现在暂时还不是时候,也不能一下子把人逼得太狠。
和盛铭风一起录制的那档综艺,从后期剪辑到预热宣传再到最后播出,还有那么一段时间。
所以,他要让路闻风一点一点自己发现端倪,反复拉扯,自我欺骗,最终被迎头痛击!
林渐西站在原地,目送着温润如风的男子脚步沉稳地离开,然后垂下眸子,眼底飞快地掠过一丝轻嘲。
就在这时,一张脸色黑如锅底的俊美面孔突然出现在了门口。
“人终于走了?”
乔默川一身西装革履,手里端着杯咖啡,迈着长腿施施然走近,而后十分嫌弃地把路闻风坐过的椅子挪到一边,自己又重新从旁边拉了一张,一脸不爽地坐了下去。
他上午刚从德国出差回来,连时差都没倒就想着过来看看林渐西,结果还没聊两句,正好撞上了路闻风,于是立刻就躲到旁边包厢去了。
“就离谱,躲躲藏藏的,本少爷这辈子还没干过这么憋屈的事儿! ”
要说他从前虽然浪迹花丛,好歹也算是个有原则的,有主儿的从来不沾,结果现在见个面整得跟偷情似的,说出去都要笑掉别人的大牙。
“谁让你躲了?”林渐西无语又好笑,没忍住翻了个白眼,“学长他人那么好,我们两个又堂堂正正心里没鬼,有什么可避的?”
你心里没鬼,可是我心里有啊。乔默川偷偷瞄了眼青年精致的侧脸,忍不住暗自腹诽。
再说自己之前追林瑜那点儿事,别人不一定知道,但路闻风心里可跟明镜似的清清楚楚,要是被反咬一口,那才是得不偿失。
他心里的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一抬眼,正好抓到林渐西深吸一口气,硬生生把一个呵欠憋了回去,眸底闪着点生理性的泪光,眼下还有一点青黑。
“你昨晚上没睡好?”
“有一点吧。”青年点头,老老实实地承认:“昨天修改论文到凌晨,上午给导师赶了份报告,然后又要来Verdelite兼职。”
乔默川眉头一皱,心里顿时泛起一阵轻微的酸痛。
这样连轴转实在太累了,人又不是铁打的,身体怎么吃得消呢?
他把咖啡放下,沉声道:“这家咖啡厅原来的那个全职钢琴师病就快好了,等他回来,你就可以好好休息了。”
事实上,那个叫小吴的钢琴师病早就好了,但乔默川为了下班的时候能多看两眼林渐西,干脆每个月白给小吴双倍的工资,让他继续“生病”,好让林渐西继续兼职。
“是吗?太好了,恭喜他身体康复。”林渐西先是一脸高兴,但很快又苦恼起来,“不过这样的话,我就得另外再找份兼职了。”
毕竟咖啡厅钢琴师的这份工作轻松又高薪,老板好说话,时间也还算自由,再想找份待遇差不多的,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再找?那岂不是更累?
于是乔默川脸不红心不跳地迅速改口:“你不用找了,他的病可以复发。”
林渐西:“?”
他懒得理会这位大少爷的疯言疯语,低头又喝了口咖啡,然后就站起来准备离开包厢:“休息时间快结束了,我要去工作了。”
“等等!”乔默川也跟着站起身,下意识地叫住他,“我……我还有话要说。”
“那你说。”林渐西停下步子,抱着胳膊好整以暇地看他。
于是乔默川紧张地舔了舔嘴唇。
他当然有无数种讨美人欢心的手段,说过的情话数也数不清,可是一对上这个人,就好像中了什么神奇的诅咒,浑身解数怎么都无法施展,巧舌如簧总能变成笨嘴拙舌!
“那什么,就是前些天我又养了盆玫黛红,是复瓣的。为了提高成活率,旁边特意种了紫柔雾,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有点萎蔫,你要是有时间,能帮我瞧瞧吗?”
男人谈论起花来神色认真,语带担忧,倒像是个爱花的好主人。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这言行总显得有几分刻意,甚至有种莫名的违和感。
林渐西不禁狐疑地眯起了眼:“你还对种花有研究?”
那天和傅临北三个人一起吃饭的时候,聊到叶老夫人家的那些花,还有背后浪漫的故事,这家伙完全是一脸酸掉了牙的表情,现在居然说出这种话,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那当然,”乔默川面不改色神情自然:“我平时一直都很关注这些,对花艺也略有涉猎。”
才怪。
那天在曼迪斯酒店顶楼,他听着傅临北对什么青罗丝、玫黛红侃侃而谈,和林渐西两个人相谈甚欢,而自己却一句都插不进嘴,就觉得大事不妙。
所以他下定决心,回来之后一定要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给研究透,给青年留下一个好印象。
“是吗?”林渐西高深莫测地斜了他一眼,然后冷不丁问道:“那你觉得曼陀罗兰搭配黄木生比较好,还是银红川更好?”
乔默川嘴角自信的笑容立马僵住。
该死的,他在心里把曹亮文骂了一万遍,准备的那份资料一点都不靠谱,不是说全背下来就能对答如流吗?
全特么是胡扯!
他觉得自己现在就像个进了考场拿到试卷才发现没背到重点的学生,急得抓耳挠腮,最后只好稀里糊涂蒙上了模棱两可的答案,希望改卷老师给个同情分。
“呃,都可以吧,我个人觉得银红川更好,从花色搭配来说更合适。”
“噢——乔大少果然厉害。”青年意味深长地拉长了语调,把咖啡杯往桌上轻轻一放,“后面这俩名字是我编的,根本就没有这两种花。”
乔默川:“……”
他只觉得一口气上不去下不来,想忍住又觉得憋屈,想发火……
想发火又觉得舍不得,于是脸色顿时十分精彩。
“哈哈哈哈哈!”
林渐西看着他不断变幻的神情,终于忍不住畅快地大笑起来,眼睛都弯成了月牙,两颊泛着淡淡的绯红,像是花骨朵突然绽放。
真好看。
连微微颤动的头发丝都好看。
乔默川看得心口扑通扑通直跳,什么紫柔雾、玫黛红,就算是全部怒放的时候,也比不上眼前这一朵来得耀眼。
至于刚才生的那股气,也许散在风里,也许钻进咖啡杯里,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作为乔家最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乔默川曾经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风度和完美的仪态,就算是在林瑜面前,他也一定要摆足高姿态,永远游刃有余不失体面。
可是到了林渐西面前,这些似乎都变得不再重要。
甚至觉得,哪怕被他嘲笑也没有关系,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我居然能让他这么开心。
模模糊糊间,乔默川觉得好像有什么从未有过的东西彻底破土而出,伴随着浑身的颤动和战栗,牵扯着血肉,焕发出蓬勃的生机。
是什么呢?
他忍不住皱眉。
想了很久很久,最后终于想明白了——
是他笨拙的喜欢。
是他漂泊浪荡了那么多年,终于动了的一颗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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