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这到底是个什么妖孽哟!
第二天一早,有阳光温柔照进窗户。沈千凌迷迷糊糊扯过被子捂住头,打算再赖一阵子床。
耳边传来低笑声,紧接着就有湿热的吻落在耳侧,“小猪。”
“不要闹。”沈千凌滚向靠墙。
“起床吃早饭。”秦少宇将他抱起来,“听话。”
“现在还很早。”沈千凌打呵欠。
“我等不及。”秦少宇帮他穿衣服。
“你等不及什么?”沈千凌糊里糊涂。
“你说呢?”秦少宇捏捏他的脸蛋,“昨晚说好的,不准反悔。”
沈千凌:……
有些事情其实也不用记得这么清楚啊。
“是先吃早饭还是先去找岳父大人?”秦少宇问。
沈千凌抱着被子冷静倒回床上,“我需要再睡一会。”
紧紧紧张。
“不许睡。”秦少宇把人拉回自己怀中,“你不能始乱终弃,睡都睡了,要对我负责。”
“我不想负责了。”沈千凌往被窝里爬,“我始乱终弃惯了,这位少侠你还是趁着自己年轻貌美尚有姿色,寻个好人家嫁了吧。”
“不。”秦少宇压在他身上,“赖上你了。”
“你不要乱摸啊!”沈千凌悲愤抗议。
秦少宇将他的身子转过来,低头温柔吻了下去。
沈小受哼哼唧唧闭上眼睛,非常自暴自弃。
“我们一起去?”一吻之后,秦少宇问他。
横竖是一刀,沈千凌深吸一口气,“不用,你在门外等我。”
“好。”秦少宇看着他,“不用紧张,大不了我们私奔,我会干活吃的也不多,你一定不会亏。”
沈千凌被逗笑,伸手环住他的脖子,“嗯,若是爹爹不肯答应,我就带你私奔!”
简单吃完早饭后,两人便一同去了书房。
“庄主。”下人在屋外道,“小少爷说有事要找您。”
“倒是难得没赖床。”沈庄主放下手中的书,“叫他进来。”
“爹。”沈千凌推门进来。
“怎么起这么早。”沈庄主道,“连日赶路,到家了总该多休息一阵子。”
我也想好好睡觉啊。沈小受怆然泪下,要是你昨天答应我们的婚事,那我现在一定还在被窝里舒服呼呼!
“吃早饭了没?”沈庄主又问。
“嗯,吃过了。”沈千凌坐在他身边,“我有件事要跟爹爹说。”
“你要悔婚?”沈庄主问。
那当然不是啊!沈千凌壮着胆子道,“我想与他成亲。”
沈庄主闻言胸闷,“此事不急于一时,留着以后再议。”
“有什么好再议的。”沈千凌道,“这分明就是你当初答应过的事情。”而且连聘礼都收了!
“你还知道当初。”沈庄主恨铁不成钢,“当初叫你与他亲近一些,哭着喊着不肯答应,现在倒好,怎么还盼着要成亲。”
“爹爹觉得他不够好?”沈千凌问。
“再好也是个男人!”沈庄主一想起来这个惨烈的事实就就头疼。
“男人又如何,爹爹也是男人。”沈千凌嘀咕,“难不成你还歧视男人。”
“找打是不是!”沈庄主举起手。
怎么刚回来就要打,稍微体现出一点父爱啊!沈千凌继续道,“但现在全天下都在说我与他的事,爹爹若是从中阻挠,一定会被写成蛮不讲理王母娘娘,说不定还会牵连日月山庄。”真是想一想都非常惨。
沈庄主瞠目结舌。
“爹,你就答应了吧。”沈千凌孜孜不倦。
“我再考虑一下。”沈庄主不还是松口。
“有什么好考虑的,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沈千凌转身往外跑,“我这就去告诉娘亲,让她请人看个黄道吉日!”
沈庄主:……
这到底是个什么儿子啊。
“怎么样?”秦少宇正在院外等他。
“事不宜迟,我们赶快去找娘亲。”沈千凌拉着他往后院跑。
秦少宇失笑,“到底结果如何?”
“还是没有答应。”沈千凌道,“但也没再反对。”这已经是天大的进步了好吗!
“那我们现在要去做什么?”秦少宇又问。
沈千凌道,“找娘亲,叫她找个算命的看黄道吉日。”
“不用看了。”秦少宇将他拉进怀里,“只要你肯与我成亲,天天都是黄道吉日。”
沈千凌:……
“我知道岳父大人在担心什么。”秦少宇吻吻他的额头,“我去找他谈。”
“该说的我都说过了,你还要说什么?”沈千凌不解。
“真当岳父那么好忽悠。”秦少宇拉着他坐在石凳上,“放心,交给我便好。”
“那你昨晚非得让我去!”沈千凌抱怨,明明就是早有准备。
“这种事情,自然要两个人一起上。”秦少宇刮刮他的鼻子,“你负责无理取闹,我负责晓之以理,刚好。”
“什么叫我负责无理取闹?”沈小受抗议,我也是很讲道理的好吗!
“走吧,先带你回小院。”秦少宇拉着他站起来,“然后我便去找岳父大人。”
“那你一定要好好跟他讲。”沈千凌叮嘱,想了想又道,“不许说奇奇怪怪的事情。”
“比如呢?”秦少宇边走边问。
沈千凌愤然道,“比如说我给你生了只鸟。”虽然听上去很扯但是按照他男人的猎奇程度和恶趣味完全有可能做得出这种事情啊!简直丧心病狂。
秦少宇笑出声,又抱进怀里结结实实亲了一口,才将人交给宝豆,“等我回来。”
“宫主慢走。”宝豆对这个未来的姑爷很有好感。
“小凤凰呢?”沈千凌问。
“睡醒之后,就被暗卫抱出去逛街了。”提起毛球,宝豆显然很有几分不高兴,“我想摸一下都没摸到。”
“以后有的是时间给你摸。”沈千凌安慰。
“这倒也是。”宝豆目光诚恳,“不然公子再生一个吧?”
“咳咳。”沈千凌被茶呛到。
“啊呀,公子小心着些。”宝豆替他拍背,“急什么。”
被你扔完一个人工雷很难不急好吗!沈千凌掐住他的腮帮子,“旁人传传也就算了,怎么连你也信这种没边没际的事情!”
“不是真的吗?”宝豆表情认真,“我先前也不信,但是后来连二少爷也说是真的,我就信了。”
沈千凌:……
真的是亲兄弟吗。
“那大少爷与叶谷主的事呢?”宝豆问,“也是假的吗?”
这个倒是真的。沈千凌塞给他一块桂花糕饼,敷衍道,“小孩子家家,问这么清楚做什么。”
“我就比公子小两岁而已。”宝豆嘟囔。
“所以就应该两年后再关心这些事情。”沈千凌用食指敲敲桌子,“好了,我们继续聊昨天周家大小姐的事情。”
公子怎么能这样呢,故意吊胃口,两年谁能等。宝豆心里默默抗议,不过还是乖乖拿出了小本子,开始专心八卦。
周家小姐的故事坎坷猎奇又曲折,一讲就是半个时辰。沈千凌刚开始还在把整件事当成普通家长里短,后来听到周小姐为了私奔,不惜找街头卖大力丸的炼丹就觉得有点跑偏,再到后面发展成周小姐哭倒城墙,天降六月飞雪开始,就正式当成在听神话故事,并且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关于自己的街头小本子情节会那么脱肛狂奔。
因为人民群众的想象力实在太无穷无尽,想到哪里是哪里,非常信马由缰!
吃中饭的时候,秦少宇终于从书房出来。沈千凌一见到他便迎上去,“事情怎么样?”
宝豆识趣出了小院,将空间留给两个人。
“嗯。”秦少宇眼底有些笑意。
“嗯是什么意思?”沈千凌抓心挠肝,“行还是不行?”
“自然是行。“秦少宇捏捏他的鼻子,“岳父同意了。”
“真的?”沈千凌惊喜。
“骗你做什么。”秦少宇拉着他坐回桌边,“我这么好,岳父有什么理由不答应。”
“你是怎么劝他的?”沈千凌好奇。
秦少宇流利道,“当然是告诉他,我们已经用各种姿势嗯嗯过了,而且你还帮我生——唔。”
“不许闹。”沈千凌亲了亲他的双唇,然后道,“好好说话,我是认真的。”
秦少宇眼中笑意更深,将人拉进怀里抱住,“我答应岳父此生都会好好对你,答应随时可以让你回家,答应必要时帮千帆扫除乱党,也答应追影宫此后会协同千枫维护武林安稳,就这些。”
“怎么这么多条件?”沈千凌闻言着急,“你不必——”
“我甘愿。”秦少宇打断他,在他耳边几不可闻道,“只要能将你带回追影宫,我甘愿做所有事情。”
心里温暖一片,沈千凌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爱你。”秦少宇低头吻吻他的发丝。
沈千凌眼眶微红,双臂紧紧抱住他的腰,“我也是。”
天空飘下小雪,一切都很是恬静美好。
既是婚期已定,那所有人便都释然轻松不少。年关将近,城里一天比一天热闹,而老百姓便也经常能看到秦宫主与沈公子手牵手一起逛街的场景,当然在大多数时候,身后还会跟着一群暗卫,以及一只圆滚滚的黑豆眼小凤凰。
“抱着暖手。”茶楼里,秦少宇递给他一杯热茶。
“真热闹。”沈千凌帮毛球剥瓜子。先前在前世的时候,过年最多也就是几天假期,甚至有时会连假期都在工作。而来到这个世界才发现,原来过年是一件这么有人情味的事情,煮腊八粥的走街串巷拜年的,杀猪的卖柴的,每个人都喜气洋洋,似乎连空气里都满是温暖的味道。
“是啊。”暗卫在一边感慨,“若是小五与左护法在就好了。”
一语既出,气氛瞬间便有些沉重下来。其余暗卫纷纷用眼神对他进行了谴责——会不会说话,大过年的非要提这种事,还懂不懂脸色了!
暗卫识趣低头,“属下失言。”
“待到春暖花开之时,大不了再去趟大理。”秦少宇道,“说不定他们连孩子都有了。”
“哇。”暗卫纷纷到抽冷气,“不应该吧,左护法真能生出来?”
沈千凌:……
这都是些什么人啊!一面坚信我能生出一只鸟,另一面却又不相信妹子能生儿子!
“为什么不能?”秦少宇失笑。
“左护法生的孩子啊。”暗卫甲啧啧,“简直不能想象是个什么样。”
“就是说。”暗卫乙道,“你们说会不会刚一生出来就会跑?”
暗卫丙摇头,“会跑算什么,说不定生下来就有三尺长。”
暗卫丁握拳,“我觉得一定四,缩不定比小五还要高!”
缩不定你个头啊!沈千凌脑袋嗡嗡响。
亏得左护法不在,否则你们就等着被吊在树上风干吧。
然后在下一刻,一张椅子就从楼梯口呼呼生风的飞了过来。
秦少宇嘴角上扬,仰头喝下一杯酒。
“谁!”暗卫挥鞭将椅子扫成两截,齐刷刷护在了沈千凌身前。
“姑奶奶我。”一声熟悉的声音响起,紧接着便上来一个红衣女子,眉眼艳若桃李,笑如三月春花。
“啾!!!!!”毛球眼睛发光,小炮弹一样直直冲了过去!
“啊!!!!!”暗卫也集体张开双臂跑过去。
花棠伸手抱住毛球,飞身闪到秦少宇身边,“宫主。”
暗卫扑了个空,只好抱住前来结账的掌柜抒发了一下澎湃心情。
被七八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抱在怀里揉,掌柜泪流满面,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哟……
“左护法。”沈千凌也有些惊喜,“你什么时候到的?”
“昨天,原本想着一到就即刻赶去日月山庄的,后来出了些小耽搁。”花棠坐在桌边,“累死我了。”
“还要回去吗?”秦少宇递给她一杯茶。
“自然不要。”花棠揉揉毛球,“早就说了,生是追影宫的人,死是追影宫的鬼!”
“啾!”毛球幸福到眼睛都闭起来,软绵绵好像更加软绵绵了一点!
“小五呢?”暗卫纷纷围上来问。
花棠轻描淡写道,“卖了。”
“哇。”暗卫睁大眼睛,愣了片刻就开始扳手指计算,然后其中一人大喜道,“四我四我,我赌两年!”
沈千凌:……
说好的兄弟情呢!
“你怎么不早些将他卖了。”其中一个暗卫遗憾万分抱怨,“早两个月我便赢了。”
“卖了也好。”秦少宇摸摸下巴,“我帮你重新找一个。”
“宫主。”楼梯口站着的男子很是无奈,“怎么连你也跟着一起打趣属下。”
“呀!”沈千凌看着他怀里的两个小孩,惊喜睁大眼睛。
暗卫嗷嗷叫,呼啦啦冲上去围在一起热泪盈眶,“两个啊,两个,两个,两个!”
“我知道是两个。”赵五哭笑不得。
“可以抱一下吗?”暗卫齐刷刷扭头看花棠,非常楚楚可怜。
花棠看着众人笑。
暗卫小声欢呼,然后七手八脚接过两个小婴儿,坐在一边逗着玩。
“双胞胎?”秦少宇笑道。
“嗯,两个男孩。”赵五坐在秦少宇对面,“她一直不让我写信告诉宫主,说是要当面带来。”
“你大哥那边如何?”秦少宇问。
“他是个好哥哥,却终与我不是一路人。”小五道,“现在就此别过,将来就还是兄弟;但若是再强留我替他做事,矛盾只会越来越多。”
“不管怎么样,回来就好。”秦少宇拍拍他的肩膀,“也省的我还要去大理向段白月要人。”
花棠问,“我们一路过来,几乎沿途所有百姓都在说沈公子与宫主年后要成亲,果真如此?”
秦少宇挑眉,“自然是真的。”
“那就再好不过了。”花棠松了一大口气,拍拍胸口道,“万幸没错过。”
“啾。”毛球用脑袋蹭蹭她,小黑豆眼亮闪闪!
大年三十这天,沈千凌站在院子里看秦少宇写对联,感慨道,“没想到你还有这本事。”
“怎么样,跟着我你不亏吧?”秦少宇笑看他,“要不要写写看?”
“好。”沈千凌把核桃糖放在桌边,擦擦手刚拿起毛笔,暗卫却突然异口同声叫出声。
沈千凌手一抖,抬头无语道,“我还什么都没写。”
你们就算要欢呼好歹也等我写一笔啊,群众演员也不是这么当的,演技怎么能这么浮夸,要是现场有副导演一定不会答应给你们发盒饭!
“不是啊!”暗卫纷纷跳下房。
“宫主。”门外一阵噼里啪啦响,然后就有三个暗卫冲了进来,其中一人怀里还抱着一只芦花鸡。
“咦,你们回来啦。”沈千凌很高兴。
毛球蹲在桌上看着那只鸡,眼底充满疑惑。
“是啊,昼夜不停赶路。”暗卫把身上背的东西拿下来,摆了满满一桌,有咸鱼腊肉也有金银珠宝,简直就是个杂货铺。
“这都是哪来的?”沈千凌纳闷。
“从皇宫拿的。”暗卫骄傲挺胸道,“宫主教我们,走哪都不能亏本!”
真是非常正确的指导方针。
沈千凌:……
“事情如何?”秦少宇问。
“办完了。”暗卫道,“皇上设下计谋假意重病,诱使李威远浩浩荡荡逼宫谋反,沈家大少爷与二少爷一个护驾一个清贼,只花了两天便将李威远与叛军镇压下去,兵权也已经交还给了皇上。”
“那大哥与叶大哥呢?”沈千凌问。
“还在我们后头。”暗卫道,“皇上想留他们多住两天,叶谷主答应了,沈大少爷便也一起陪着他,我们是先行赶回来的。”
秦少宇摸摸下巴,“怕是叶瑾不敢见公婆,所以故意找机会拖延。”
沈千凌:……
你以为谁都像你,脸皮厚的一比那啥。
“这也是皇上御赐的?”其余暗卫指着那只芦花鸡,觉得很是费解。这到底是什么皇上,怎么一只鸡都能拿来送人。
“哦,这倒不是。”抱鸡的暗卫摇头,“当初少宫主走之后我想它,就随便找了个鸡仔养,谁知后来养出了感情,就给一起带回来了。”
“切。”其余暗卫纷纷翻身上房,继续架着双腿晒太阳。
芦花鸡在院中溜溜达达,看上去很是精神。
毛球一扭一扭跟在它身后学走路,小黑豆眼可萌!
秦少宇与沈千凌对视一眼,都轻笑出声。
真是非常非常幸福。
当晚的团圆宴很是盛大,待到宴席结束之时,所有人都有些微醺。
“也莫让凌儿守岁了。”沈夫人道,“毒也刚解完没多久,先带他回去休息吧。”
“是。”秦少宇用貂裘裹住沈千凌,抱着回了房。
周围一圈丫鬟纷纷揪衣角,我家小公子真是命好,嫁了个如此知冷知热的好男人。
简直让人羡慕。
卧房内烛火温暖,沈千凌仰面躺在床上,眼睛一眨不眨看他,黑发柔软散在枕边。
“醉了?”秦少宇用手背轻轻划过他的脸颊。
“有一点。”沈千凌嘴角微扬,“刚刚好。”
“什么刚刚好?”秦少宇问。
沈千凌双臂环过他的肩膀,“干坏事刚刚好。”
秦少宇低笑出声,挥手扫下床帐。
桌上烛火轻晃,在墙上映出两人身影,缠绵纠缠间,已然分不清谁是谁。
窗外鞭炮声阵阵,不断有烟火在天空炸开,小孩子欢欢喜喜在雪地追逐嬉戏,脸蛋红扑扑。
而充满希望新的一年,也终于彻底到来。
千里之外的皇宫中,叶瑾正坐在屋顶上看星星。
“冷不冷?”沈千枫在他身边问。
“还好。”叶瑾扭头看他,“你后不后悔?”
沈千枫一愣,“后悔什么?”
“后悔没有回家。”叶瑾抱着膝盖,“日月山庄现在一定很热闹。”
“皇宫也很热闹啊。”沈千枫揉揉他的脑袋,“皇上还特意为你安排了戏班子。”
“咿呀呀的,吵死了。”叶瑾抱怨。
“你啊,就是嘴上不饶人。”沈千枫将他抱进怀里,“明明就是不想让他一人孤单过年。”
“你想多了。”叶瑾非常冷静,“我只是不想和你一起回家而已。”
“我已经跟皇上说了。”沈千枫握住他的手,“待到元宵节之后,就带你一起回日月山庄。”
“我不去。”叶瑾一口拒绝。
“不许不去。”沈千枫抱紧他,“皇上已经答应给我们赐婚了。”
“什么?”叶瑾怒,“为什么他没事先问过我?”
“原本是想问你的。”沈千枫道,“但是那日你在药房煎药,皇上才敲了两下门,你就举着水瓢冲出来将他赶走了。”
叶瑾:……
……
那我也不知道他是为了这件事啊!
“不行。”叶瑾撸起袖子往往下冲,“我要去让他重新下个旨。”
沈千枫将人拉进怀里,低头亲了亲,“不许闹。”
闹你个头!叶瑾愤然擦嘴,“我是不会住在日月山庄的!”
“好。”沈千枫点头,“成亲之后,我们在城里重新买一处院落。”
“你爹娘人怎么样?”叶瑾眯起眼睛。
“都很好。”沈千枫道,“一定会很喜欢你。”
“一定个屁。”叶瑾撇嘴,“老子是个男人,你是沈家长子,不管从哪个角度都没理由会被喜欢。”
“我说过不会让你受委屈。”沈千枫道,“所以不必担心,把所有事情都交给我就好。”
“要是你爹死活就是不喜欢我呢?”叶瑾实在是很没底气。
沈千枫哭笑不得,“你就信我一次好不好?”
“不然我先回琼花谷好了。”叶瑾又提出新要求。
沈千枫道,“先回琼花谷,然后等我说服爹娘后再来接你?”
“你想多了。”叶瑾犀利道,“回去我就不出来了。”
沈千枫:……
“就这么决定了。”叶瑾目光坚定。
“这次就算是天大的事情,我也不会将你再放走。”沈千枫收紧双臂,“所以别再想着要跑。”
“凭什么!”叶瑾怒,“我又没有卖给你!”
沈千枫往他手心放了一块镶嵌着玉石的小金牌。
“什么?”叶瑾哼唧,“丑死了。”
“当初你将护身符给了我,这是当我还你。”沈千枫道,“原本是日月山庄传给媳妇的玉镯,我请工匠切断后重新加工,特意做了这个。”
叶瑾犀利道,“恶俗!”
“也没让你戴在外面。”沈千枫用手将玉符捂热之后,挂在他脖子上,轻轻放在了衣服里面,“神明保佑我的小瑾一辈子平平安安。”
“谁是你的。”叶瑾耳根发烫,一把推开他跳下屋顶。
沈千枫跟在他身边道,“去看焰火?待会在御花园会有一场。”
“谁要去。”叶瑾傲娇无比,“我要回去歇着。”
“那我陪你。”沈千枫拉过他的手。
“离我远一点。”叶瑾嫌弃。
沈千枫将他的手握得更紧。
叶瑾抬脚踹他。
沈千枫欣然接受,甘之若饴。
叶瑾好气又好笑,与他在小路上打打闹闹,在未来得及清扫的雪地上留下一串脚印。
凤凰山上,沈晗站在院中喂大凤凰,周围一圈小孩很是热闹——这些原本都是山下的没人要的弃儿,真人遇见后便都带上了山,一来给沈晗作伴,二来也是等机会将他们送去需要的人家。而一向清冷的凤凰山上因为这些小孩,也变得热闹不少。
“在玩什么啊?”真人打完坐后,端着一盘糖果笑呵呵出来。
“爷爷。”一堆小孩跑过去,叽叽喳喳围住他。
“想不想要压岁钱?”真人从身后拿出几个红布包。
“想!”小孩纷纷伸手。
真人揉揉他们的脑袋,将红包和糖果递过去,抬手将沈晗叫到自己身边,“这两年来,在山上过得高不高兴?”
“嗯。”沈晗脸蛋红扑扑,“高兴。”
“那想不想你爹?”真人又问。
沈晗点头,“想的。”
“也是时候让你回去了。”真人拉着他坐下,“山上毕竟清冷,小孩子家要多沾些烟火气。”
“回去?”沈晗一愣。
“怎么,不想回去?”真人失笑,“方才还说想你爹。”
“那爷爷呢?”沈晗抱住他的胳膊,“也一起回去好不好?”
“我去做什么。”真人笑着摇头,“原本打定主意不问江湖事的,却因为凌儿与你又在这俗世中过了两年,以后自然要图个清静。”
“哪怕下山看看也好啊。”沈晗粘着他,“我舍不得爷爷。”
“谁教你的,嘴越来越甜。”真人捏捏他的脸蛋,“这点不像你爹,倒是与凌儿有几分相似。”
“好不好?”沈晗满脸期待。
“也罢。”真人点头,“那我便亲自送你回日月山庄。”
沈晗小欢呼,大眼睛亮闪闪。
两只大凤凰在天上悠然盘旋,然后稳稳落在院中,凤目微微上扬,周身满是不可侵犯的威严气息,显然不是毛球的小黑豆眼所能比!
一头毛驴撒欢跑进来,嘴里还叼着一根胡萝卜,非常蠢!
大凤凰冷艳一爪子踢开他——挡路。
小黑驴也不在意,站在角落乖乖吃萝卜,尾巴一甩一甩很欢快。
“最近好好休息吧。”真人上前,摸了摸凤凰锦缎般的翎羽,“三日后我们一同去江南!”
“也要带上小黑吗?”沈晗问。
真人摇头,“带驴做什么。”
“哦。”虽然有些舍不得,不过沈晗还是很懂事,蹲下给小黑驴喂胡萝卜,“那你就乖乖待在家,我以后再来看你。”
但事实证明毛驴不是你想甩想甩就能甩,三天之后,真人带着沈晗一起坐在凤凰背上,刚往山下飞了没多久,另一只凤凰却突然就掉头折返,片刻之后,抓着一头晕掉的毛驴飞了回来。
沈晗:……
为什么感觉小黑这么惨。
大凤凰高傲仰着头,朝山下盘旋而去,显然是铁了心要带着驴一起走。
“小黑会不会被吓出毛病?”沈晗看得心惊胆战。
真人脑袋嗡嗡响。
不过几天后,沈晗就发现自己多虑了。在经过前几天的生不如死后,小黑驴已经很能适应在空中飞来飞去,甚至有时候还能叫两嗓子,显然心情甚好。
对于这种奇葩的场景,真人与小沈晗都表示极度无语。
年关之后,生活逐渐恢复平静,天气也逐渐暖和起来。沈夫人便张罗请了个戏班子,一家人热热闹闹听戏吃瓜子,很是悠闲和乐。
毛球心情也很好,蹲在小窝里张嘴不停接四面八方递过来的吃食,非常有人气。
“累了?”见沈千凌打了个呵欠,秦少宇小声问。
“没事。”其实是没什么兴趣听这玩意但是不能说出来让大家扫兴,于是沈千凌吃了个金桔,继续打起精神听唱戏。
台上张生翻过院墙,准备由红娘带着去见崔莺莺,按照惯例这里一定要场上一段!于是底下众人就听他咿咿呀呀刚开了个嗓,天上突然传来一声驴叫。
……
卧槽!沈千凌挠挠耳朵,吃惊看他男人。
秦少宇满脸无奈,“看我做什么,又不是我叫的。”
“你也听到了?”沈千凌纳闷,那就不是自己幻听,但天上为什么会传来驴叫这太猎奇了啊不科学!
“啊!!!!”台上的红娘尖叫出声。
沈千凌又被吓了一跳,好端端的你叫什么叫还不如我会唱戏真是非常一惊一乍。
“那里!”红娘脸色煞白指着天上。
众人闻言纷纷站起来往后看,就见天边两团金光闪闪的东西正在急速靠近,与此同时传来的还有另一声嘹亮驴叫。
“这是个什么妖孽哟。”沈夫人吓得不轻,“看着金灿灿的,怎么叫起来这么难听。”
秦少宇忍笑,暗中捏了捏沈千凌的手。
金色光晕越来越近,众人也看清原来是两只金光闪闪的七彩凤凰,尾羽华丽而又张扬,在阳光映照下似是要燃烧一般。
“老天。”二姨奶奶睁大眼睛,“这莫不是传说中的上古凤凰?”
“啾!”毛球崩溃异常,丢下瓜子一头钻进花棠怀里——快把我找块布包起来!
简直烦的不行。
鸟生就是因为有这些奇奇怪怪的哥哥存在,才会变得特别黑暗。
“凤凰手里是抓着一头驴?”底下有仆役使劲眯眼看。
“呀,还坐着两个人。”又有人惊呼。
众人纷纷哗然,骑着凤凰来,这得是哪路神仙啊。
真人在空中朗声大笑,抱着沈晗一跃而下,“沈庄主,别来无恙。”
“星斗真人?”看清来人后,沈庄主意外又惊喜,“早就听凌儿说真人赏脸收他为徒,沈某还想着去凤凰山登门相谢,怎么来也不提前说一声。”
真人笑道,“沈庄主客气了,我与凌儿本就有几分缘分,收他为徒也是理所当然。”
“师父。”沈千凌跑过去。“脸色不错,看来身子是彻底没事了。”真人拍拍他的肩膀,“鬼手没有为难你吧?”
“没有,前辈对我很好的。”沈千凌将沈晗拉到自己怀里,高兴道,“都长这么高了。”
“嗯。”大概是刚才有些晒,沈晗脸蛋有些红,眼睛机灵水汪汪,又穿了一身锦缎衣裳,活脱脱一个菩萨身边的小童子。
“小模样长得真乖。”沈夫人看一眼就喜欢,伸手道,“过来给我瞧瞧。”
沈千凌拉着他的手走过去,“叫奶奶。”
不管怎么说先帮他哥把这个名头坐实了再说!
“奶奶。”沈晗乖巧无比。
“哎。”沈夫人高兴,“这谁家的小孩,怎么这么讨人喜欢。”
咱家的啊!沈小受在心里回答他娘,然后机智道,“不然我们先进屋?”
“是是,先进屋。”沈庄主大笑道,“多年未见,今晚我要设宴与真人大醉三天!”
下人赶紧下去张罗,两只大凤凰从天上悠然飞下,将毛驴放在了地上,然后金光闪闪站在院内,用非常高冷的眼神看着众人。
“哇。”下人纷纷闪开三尺远,后院那只乌鸡就已经够吓人,这个看上去还要更大上一圈,简直不能直视!
“啾。”毛球抗议叫了一声,然后飞快把脑袋缩回花棠怀里。
花棠好笑,吩咐暗卫将两只凤凰与小黑驴妥善安置,便转身跟了进去。
“不知真人此番来有何事?”沈庄主亲手替他倒茶。
“一来是看看凌儿。”真人道,“二来还有一事相求。”
“真人客气了。”沈庄主连连摆手,“有事尽管说便可,若是沈某能做到,定然义不容辞,何来相求之说!”
“其实也不算大事。”真人指了指沈晗,“我往后打算去蓬莱仙岛住一段时间,想将这个孩子托付给沈家代为照顾。”
“那敢情好啊。”沈庄主还未说话,沈夫人先是喜不自禁。
沈千凌在心里默默握拳,娘你真是太给力了!
“就这件事?”沈庄主道,“真人放心,沈某定然将这个孩子看做是沈家自己人。”
“这孩子倒真的姓沈。”真人抚须道,“单名一个晗字。”
“沈晗?“沈庄主笑道,“那还真是有缘,只是不知真人如何会认识这个小孩?”
“此事庄主日后自会知晓。”真人道,“现在怕是缘分还未到。”
“如此也罢。”知道他向来是半仙之体,沈庄主倒也未再强求。
沈夫人立马便张罗着要下人去收拾住房,又带着沈晗说要四处转转,很是亲热。
沈千凌感慨道,“看样子将来若是真相大白,娘应该也不会很难接受。”
“原本就是沈家的孙子,就算现在戳穿也不会有太大波折。”秦少宇道,“最大的波折到头来也还是叶瑾。”
“按照叶大哥的性子,若他知道爹娘都不同意,会不会一怒之下不要大哥了?”沈千凌有些担心。
“若是不要,几年前就不要了,何至于等到现在。”秦少宇道,“千枫办事比我有分寸,既是已经负过他一次,就一定不会再负他第二次。”
“大哥有没有托人带话?“沈千凌问,“他与叶大哥要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应该就是这几天了。”秦少宇捏捏他的鼻头,“等着吧,将来有热闹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