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皇上想要谁死谁就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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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停后是连续几天的艳阳天,地上因为化雪湿漉漉的,沈嘉抱着两本账本走在知府衙门后院的花园里。
他住的地方是衙门后院二进的院子,姚家女眷住在三进后院,平日里一般是见不到的。
一阵风吹来,沈嘉视线里出现了一张雪白的手帕,手帕一角绣着红梅,还有一行小字,眼见帕子就要飘落在他身上,沈嘉后退一步,眼睁睁看着那雪白的帕子落在泥地上,瞬间沾染了污泥。
沈嘉神色未变,迈了一大步跨过那张帕子,目不斜视地往前走,这样的场景他这些天已经遇到好几回了,不是耳环掉了就是不小心在他面前摔了,也不知道姚家大小姐从来学来的浮夸演技,连他都看不下去了。
“沈大人……”一声娇嗔,沈嘉脚步不停地往前走,直到那声音的主人拦在了他前行的路上。
他皱了皱眉,按捺着烦躁问:“姚大小姐有何贵干?”
姚大小姐双手交缠着,神色怨怒,“沈大人为何避我如蛇蝎?难道本小姐就如此让大人厌恶吗?”
沈嘉气笑了,他第一次发现古代的男女大防也是有好处的,他后退一步说:“大小姐这话说的可笑,你是大家闺秀,本官跟姚家不沾亲不带故,与你更不可能存在什么瓜葛,正常男子看到未婚女子都该避讳着,试问沈某哪点做错了?”
姚大小姐咬着嘴唇,泫然欲泣地看着他,可惜沈嘉是一点怜惜之情都没有的,也不可能给她好脸色看,毕竟在第一次相遇时,他就说过自己是有未婚妻的。
正常女人得知对方是有妇之夫也该打退堂鼓了,这位姚大小姐胆色过人,可惜这里不时兴女追男,也不时兴死缠烂打。
沈嘉不打算和她多说什么,绕过她继续往前走,姚大小姐自然不肯,每次话都没说两句沈嘉就跑了,她出来一趟也不容易。
何彦急忙拦住她,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不客气地嘲讽道:“姚姑娘,请自重!”
等看已经绕过月洞门,何彦才转身追上去,姚大小姐跺了跺脚,哭着说:“沈大人怎么如此狠心?”
二小姐躲在一旁看了一场好戏,说实话,沈大人那样风光月霁的人谁不喜欢呢?可他已经有未婚妻了,还是圣旨赐婚的县主,二小姐有自知之明,所以干脆连想都不敢想。
她施施然地走出去,鼓励道:“姐姐,沈大人是正人君子,必定是不敢私会女眷的,姐姐可以先从其他地方入手,姐姐温柔大方,相处久了沈大人肯定会喜欢您的。”
姚大小姐瞪了她一眼,“要你多管闲事!”说完带着丫鬟跑了。
沈嘉去了衙门,何彦缀在他身后不停地唠叨着,“这姚家大小姐也太不知廉耻了,居然一次次的故意拦着少爷,她这是想做什么?”
沈嘉从小到大没少被人倾慕,很是淡定,吩咐他说:“你去隐晦地提醒一下姚知府,就说本少爷没打算干欺君的事,大小姐的厚爱沈某消受不起。”
这话要是说出去就是直接打脸了,但何彦可不管这些,去找姚知府说的时候直白的挑明了这件事,直把姚知府的脸都说绿了,怒视着何彦。
“姚大人勿见怪,小人不懂说话,只是将看到的如实告诉您,毕竟这件事给我家少爷带来了不少困扰,还望姚大人知悉。”
姚知府咬牙切齿地回复他:“我明白了,请沈大人放心。”
沈嘉原以为这件事就这么了结了,姚奇然知道了这件事肯定会好好约束他女儿,结果第二天,他居然在自己的客房里看到了一个食盒,里头放着几道点心和一蛊汤。
“谁送来的?”他问院子里的下人。
那下人支支吾吾地回答:“是……是大小姐身边的大丫鬟。”
沈嘉朝何彦使了个眼色,后者无辜地回望着他,表示自己已经告知过姚知府了。
沈嘉无奈地揉揉眉心,让何彦把食盒拿出去丢了,就丢在显眼的地方,也好让大家都知道他并没有接受这些东西。
如果还有下次,那他只好亲自和姚知府谈谈这件事了,他是来出差的,不是来乱搞男女关系的,何况他是有家室的人。
傍晚,凌靖云到了,他的到来让整个大名府为之震动,还以为出了什么大案,又或者是来抓谁的?
姚知府还算淡定,毕竟他侄儿是禁军统领,身份不比凌靖云低,但面对这位年轻的后生,他内心还是忐忑的。
“不知凌副指挥使来大名府有何公干?”
凌靖云不耐烦搭理他,他连姚沾都爱答不理,何况是他的家人,开门见山地说:“本使奉皇上之命来给两位大人送东西的。”
等那一包包东西送进沈嘉的客房,连秦掌院都忍不住过来看了,“怎么回事?”
沈嘉还没拆开,但已经能闻到浓重的药材味了,凌靖云也没有要隐瞒的心思,直接说:“皇上听闻沈大人病了,特命本官来给两位大人送点药材,免得两位大人病了没有对症的药。”
沈嘉的风寒早就好了,听他这么说心里感动的很,但又怕别人误会,解释说:“皇上如此体恤臣子,实在是臣民的福气,秦掌院这几天也正好有些咳嗽,不知有没有对症的药材。”凌靖云拿出一叠药方递给他,语气微妙地说:“沈大人不妨自己找找看,这些是洪院使开的药方。”
沈嘉觉得这几张纸有千斤重,他忽略秦掌院沉思的目光,翻看了一遍,然后拿了一张出来递给秦佟,“这张应该就是了,你看看药材是哪些,拿回去给秦大人煎药吧。”
洪院使开的方子,秦佟是没有一点疑问的,他也没想那么多,以为这些药材是送给两位大人的。
凌靖云拿出两封信分别递给秦掌院和沈嘉,信封虽然是一样大的,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沈嘉那封信更厚。
不过大家没多想,毕竟沈嘉才是这次巡查真正的主使,事情都是他在做,皇上有事情直接交代他也正常。
沈嘉没敢当着大家的面拆信,可秦掌院已经拆开看了,看完后只对凌靖云说了一句:“知道了。”然后就背着手离开了。
沈嘉几乎是逃进房间,门一关,才敢拆开信,赵璋这回的信内容丰富,语气温柔,通篇都是关怀和担忧,自然也写明了那些药材和药方的用处。
见赵璋居然在信里说自己受伤了,沈嘉跑出去拦住凌靖云,拖着他到一旁低声问:“皇上受伤严不严重?”他一点都不信赵璋的话,什么破了点皮子,如果真是这样,赵璋根本不会和他提。
凌靖云可不知道皇上在信里写的什么,既然沈嘉知道了,也就没隐瞒,将当天的经过和皇上的受伤情况三言两语告诉他,说完盯着沈嘉的反应,见他好看的脸揪成一团,眉头微蹙,一副焦虑的模样。
漂亮的人连五官皱成一团也是好看的,凌靖云突然就有些明白皇上的感受了,一个像沈嘉这样的男人,才貌双全,又能天天见面,会被迷惑很正常。
说实话,他开始是看不上沈嘉的,一个文弱书生,也就长得好看一点而已,最多也就是皇上在宫外的一笔风流债,能掀起什么风浪?
结果这人不仅敢甩了皇上,还能在多年后重新得到皇上的谅解,破镜重圆,这可不单单是一张脸能做到的了。
凌靖云从不掩饰自己的野心,他是个功利的人,既然沈嘉对皇上如此重要,他当然要好好巴结着。
“沈大人放心,宫里有洪院使,皇上的伤并无大碍,只是需要多休养。”
沈嘉撇嘴,低声说:“一国之君,哪里有休养的时间?怕是躺在床上也要处理国事的。”
这倒是真的,凌靖云无法反驳,突然就觉得沈嘉是个明白人,他似乎一点不畏惧帝王的威严,也不图帝王的富贵,反而一副嫌弃的表情,真是个妙人。
“沈大人如果不放心,可以写封信回去问问,想必皇上应该已经痊愈了。”
信肯定是要写的,他还没跟赵璋汇报大名府的事情呢,而且马上就过年了,他的思念之情就快压制不住了,虽然回不去,但能通信也是好的。
“凌副指挥使何时回程?下官还有些东西想请凌大人捎回去。”
凌靖云挑挑眉,冷淡地说:“皇上命令本官近身保护大人,暂时就不回去了。”
沈嘉意外地看着他,凌靖云可是锦衣卫副指挥使,工作忙就不说了,位高权重,赵璋怎么会派他来保护自己?就算是秦掌院也不该有这样的面子吧?
他讪讪一笑,“没这必要,不如凌大人替下官将信带回去,下官会与皇上说明的,大人事忙,若是因为下官耽误了正事,下官担待不起。”
凌靖云双手抱胸,冷漠地看着他,嘴角微微一勾,嘲讽道:“沈大人,本使从来只听皇上的,你有本事就让皇上亲口招本使回去吧。”说完一副好心情地离开了。
沈嘉都看不明白凌靖云对他到底是个什么态度了,说他鄙视他吧,又好像不是,说他接纳他吧,又分明看出他的不耐烦,真是个矛盾的人。
因为凌靖云的到来,大名府上下全都紧张起来,过年本来是收礼的黄金时节,可是因为锦衣卫在,今年府衙上下官员连一个鸡蛋都没敢收,深怕被锦衣卫知道当成受贿抓了。
姚知府私下向秦掌院打探消息,锦衣卫副指挥使亲临,又一副来了不走的架势,他可不信凌靖云不是来办正事的,而锦衣卫能办的正事多数都有官员有关。
不是姚知府自恋,整个大名府需要出动锦衣卫副指挥使亲自办案的对象只有他了,一时间,姚知府都要怀疑自己曾经做的事情败露了,甚至都怀疑秦掌院和沈嘉北上也是因为他,至于其他地方不过是掩人耳目而已。
他终日惶惶,偏偏这时候他女儿还在继续犯花痴,继昨日食盒被沈嘉扔了之后,第二天她依旧锲而不舍地给沈嘉送东西,这次送的还是一双她亲手绣的荷包。
凌靖云当时也在场,看到这一幕时连眼神都变了,看沈嘉的眼神简直跟看死人没两样,他暗忖:这沈嘉果真是男狐狸精变的吧?居然敢三心二意,真不怕皇上抄了他的九族吗?沈嘉气坏了,看着来送东西的丫鬟沉声问:“你们大小姐是否天生痴傻,听不懂人话吗?”
那丫鬟委屈地跪在地上,小声说:“沈大人,我家小姐真是一片真心,您就算不接受也不可如此糟践她。”
沈嘉怒极反笑,冷哼了一声:“自己不自重还想别人如何尊重她?本官三翻四次告诫她,既然她听不进去,那本官只好与姚知府说道说道了。”说完他让何彦带着那个荷包去找姚知府,凌靖云本就关心此事,当然也跟着去了。
姚知府那天听了何彦一番话就臊得慌,当天回去就和姚夫人说过了,他也不好直接去和女儿说这种事,只让姚夫人看好女儿,别再出去丢人现眼。
可姚夫人膝下只有这一个女儿,从小宝贝的跟什么似的,虽然也觉得女儿做错了,可却没太当回事,不过是女儿看上了一个年轻官员而已,听说还是户部郎中,年纪轻轻前途无量,如果能促成好事也没什么不好。
所以当得知姚大小姐给沈嘉送东西时,她只是告诫了一番让她别太出格,送东西也不能送有私人印记的,至于其他,她觉得也没什么不妥。
后来得知她女儿送出去的东西对方并没有接受,还生了一场闷气,对贴身嬷嬷抱怨道:“不过是个乡下小子,一朝鲤鱼跃龙门就不知自己的斤两了。”
沈嘉有未婚妻的事情姚夫人并不知情,姚大小姐可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她,追求未婚男子和追求有妇之夫性质可完全不一样。
于是等姚知府怒气冲冲跑来找她时,她还有些愤怒,“那沈嘉太过分了,就算东西不收私下退回来就是了,闹大了让珍珍以后怎么出去见人,怎么说亲?”
姚知府简直要被她的愚蠢击败了,指着她骂道:“你女儿是个蠢的,你难道也是蠢的吗?人家摆明了看不上咱们女儿,你还纵着她自取其辱,你让本官的脸往哪搁?”
“所以我才说那沈嘉不识抬举,他一个乡巴佬,凭什么看不上我们女儿?”
姚知府咬着牙说:“你可知沈大人明年就要成亲了?他的未婚妻是皇上圣旨赐婚的县主,你女儿是什么排面的人物?人家会为了她抗旨欺君吗?”
“什么?那……那他更不应该了,要不是他吊着珍珍,珍珍怎么会一头栽进去?”
“上次我就提醒你一次了,我是怎么交代你的?让你管好女儿,一个大家闺秀,竟然主动对男人投怀送抱,她不要脸我还要脸,也别说你女儿多高贵,你去见见那沈嘉,看看你女儿到底有哪点值得人家惦记的,她连人家一根手指都比不上。”就算姚知府不喜欢沈嘉,也不得不承认,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沈嘉比他女儿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更何况,他的未婚妻是昔日长安第一美人,姚珍珍的长相连漂亮都算不上,顶多也就是清秀而已,怎么跟人家比?
姚夫人这才有些心虚起来,但她关心的依旧是自己女儿的名声,“老爷,沈大人不会把这件事宣扬出去吧?虽然我们女儿不对,可就算看在您的面子上,他也不能如此放肆吧?他把我们女儿的一片真心践踏了也就算了,若是敢出去造谣,我就和他拼命!”
姚知府第一次发现和妻子说不通,无奈地闭了闭眼,交代说:“之前的事情先不说了,我已经交代下去了,只要钦差一天没走,她就不准出自己的闺房,你也别心软,难道一定要她身败名裂才甘心?”
姚夫人听进去了,可惜她还不够了解自己女儿,姚大小姐被禁足却没死心,一个女人一旦陷入了爱情就容易昏了头,何况是姚珍珍这种自小备受宠爱的,从来没有她得不到的东西。
“大小姐,二小姐来看您了。”丫鬟站在门口通报,虽然老爷不许大小姐出来,可没说不许别人来探视。
“让她滚!”姚大小姐砸了一个杯子出来,她才不要让这个庶出的妹妹看她笑话。
姚二小姐已经来了,站在门口温柔地说:“姐姐,您别生气,爹爹也是没办法才这么做的,那沈大人也太不识好歹了,竟然如此糟践姐姐的感情。”
“说完了吗?说完了就滚!”姚大小姐听到这些话只觉得分外刺耳。
“姐姐,您……您真的非他不嫁吗?如果是的话,妹妹倒是还有一招,就不知道姐姐敢不敢。”
沈嘉把荷包给了姚知府后,安排了护卫时刻跟着自己,连院子里姚家的下人也打发走了,免得再发生被人闯入的事情,要不是快要过年了不好大动,他原本是准备搬出去住的。
凌靖云已经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包括姚大小姐每次的所作所为,从旁观者看,不得不赞一声这女子胆大不要脸,如果换成定性不佳的男子,被女子主动追求,恐怕就将错就错了,反正圣旨赐婚是不可能反悔的,但圣旨也没拦着他不纳妾啊。凌靖云当天就把这事情报上去了,他已经可以预见皇上的心情了,也不知道这次谁会遭殃。
“凌大人别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就算有,也请避着我些。”沈嘉无奈地对凌靖云说,相处了几天,他算是对凌靖云有些了解了。
这位锦衣卫副指挥使,冷酷是真的,心肠坏也是真的,除此之外,居然还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恶趣味,而且他去送信的时候是当着自己的面去的,深怕自己不知道这件事很快就能上达天听。
沈嘉没什么好怕的,他又没做错事,被人死缠烂打他也很烦恼的好吗?
凌靖云摸了下脸,一脸冷漠地问:“我有吗?”
沈嘉点点头,“难怪满朝文武都不喜欢凌大人,您这性格是有些招人厌。”
昨天他跟着自己去见姚知府的,沈嘉还会顾及一点女孩子的名声,说的很委婉,反正东西送到姚知府手上他就明白了,结果凌靖云非得把事情挑明,还一副不可思议地模样说:“没想到姚家竟然还能杨处如此轻浮大胆的女子,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姚知府当即就黑了脸,要不是顾忌他的身份都想大打出手了,可想而知,这二位的梁子是结下了,连带着自己的份。
沈嘉觉得无辜极了,他一个受害者为什么也要招人恨?
凌靖云一点反思的意思都没有,理直气壮地说:“人人都怕我不是很好吗?锦衣卫若是没这点威严也不好替皇上办事了。”
他看了沈嘉一眼,好奇地问:“但沈大人似乎并不惧怕我,难道是因为背靠大山底气足?”
沈嘉似笑非笑地回答:“非也,本大人身正不怕影子斜,又没做错事为什么要怕锦衣卫?凌大人总不能凭白构陷下官吧?”
“那可不好说,锦衣卫听命于皇上,皇上想要谁死谁就得死,说实话,沈大人刚中状元那会儿,我一直以为你会成为北镇抚司的客人,没想到沈大人道行高深,居然连这样的危机也能安稳度过,凌某佩服!”
沈嘉瞪了他一眼,谁要成为北镇抚司的客人?只有下昭狱的人才会进那鬼地方,就算赵璋要报复自己,也不至于狠心到这种地步吧?“他当时也想过,如果赵璋记恨他,那应该会将他打发的远远的一辈子不见面,又或者找个由头罢了他的官,让他滚回老家吃土,他可从没想过自己还能进北镇抚司。
他眼珠子一转,突然笑着对凌靖云说:“凌大人很会开玩笑,皇上深明大义,是非分明,哪里会冤枉无辜官员,凌大人揣摩圣意的时候也要谨慎些,办错案可就不好了。”
果然自己躲着他是对的,这就是一头吃人不吐骨头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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