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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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四哥。”

虽然胤祚个头不算小,但和高大挺拔的胤禛一比就不够看了,轻轻松松被他背在背上。

“四哥。”胤祚又叫。

“怎么?”

“我有点想家了。”胤祚的头软趴趴靠在胤禛的肩膀上:“你想吗?”

胤禛默然片刻,道:“明儿围猎就结束了,圣驾很快就会启程回京。”

胤祚淡淡一笑。

我想的,怎么会是那个家呢?

四哥,难道你就不想吗?

那一世的家,那一世的家人,父母、爱人、儿女……

难道你就不想吗?

一个可以让你放下所有心防的地方,一个天底下最轻松、最无拘无束、最温暖的地方,在那里,可以修复一切伤痛,可以恢复所有疲惫。

那里除了你,还有可以无条件包容你信任你的亲人。

那才是家,那才是家人啊!

“四哥,我讨厌这样……”胤祚低声道:“看起来过得潇洒快意,其实不过是另一种算计,算计我在他心中的分量有多大,算计怎么样行事才最让他放心……这算什么亲人?这算什么父子?”

若是换了其他皇子不肯娶福晋,找条狗做儿子,他一定要发雷霆之怒吧?唯有对他,不过斥责几句,一声叹息罢了。

是不是他也觉得,也许他没有妻儿,才是最好的?

以前,是太轻,随随便便就可以舍弃……

现在,是太重,最怕失去了控制……

胤禛不说话,背着胤祚,慢慢走着。

他不能理解胤祚,他不知道胤祚到底想要什么。

他的上一世、这一世,都是这样过的。

他的父母,他的兄弟,他的妻妾,他的儿女,也一辈子都是这样过来的。

所谓亲人,难道不就是这样的吗?

算计着感情的薄厚,算计着距离的亲疏,算计着分量的轻重……

最亲、最厚、最重……这难道还不够吗?

耳边低低的声音再次传来:“四哥,如果有一天,你大权在握,能不能,让我一个人,自由自在,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而不是如现在这般,让你走就走,让你停就停。

胤禛默然许久之后,道:“……不能。”

胤祚自嘲一笑,也不再折腾,趴在胤禛肩头,不再说话。

他在这个世界已经十多年了,这十多年,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比起他身边其他人来,他已经幸运了太多。

只是,在偶尔醉酒的时候,他会想起前世,想起前世即使重病缠身,但心灵却轻松的快要飞起来的生活。

人啊,就是这么贪婪。

前世的时候,他也想,只要上天给他一个健康的身体,让他能畅快哭畅快笑,无论什么样的代价,他都愿意承受。

如今,他却是这样的不知足。

“四哥。”

“嗯?”

“不过是一时醉话,不要放在心上。”

“嗯。”

无条件的包容和温暖,我有的。

无拘无束的家,我也有。

******

夜深人静。

胤禛半躺在床上,帐篷里没有点灯,只有月光从窗外漏入几许光明,原本晦暗的月光在这种漆黑的环境,竟显出几分明媚来。

他想着胤祚先前的话,久久不能入睡。

“四爷。”苏培盛的声音在外面响起。

“说。”

苏培盛轻声道:“京里来了消息,四福晋生了,是个阿哥。母子……均安。不过那边已经放出消息,说四福晋难产去了。”

胤禛嗯了一声,声音中看不出喜怒。

“但是,四爷,四福晋她,醒了。”

胤禛皱眉:“醒了?”

“四福晋醒了,哭的很伤心,说她后悔了,求您再给她一次机会……她说,她舍不得大阿哥……”苏培盛道:“但是,那边的消息已经放出去了,四爷……”

胤禛淡淡道:“将她移出府,找个大夫好好看看,将养好身子。圣驾回京之前将她送走。”

苏培盛迟疑道:“若是见了外人,福晋闹起来……”

胤禛冷然道:“那就让她好好想想,到底一个什么样的额娘,什么样的身份,对孩子才是最好的。你问问她,从怀上孩子到现在,她可曾做过一件对孩子有益的事儿?若不是额娘误打误撞的赐了她雄黄酒,孩子生下来就是个野种!若不是爷及时将她找到,孩子到现在还不知道流落到了哪里,便是还活着,也是被人攥在手里的工具,一辈子被人利用!告诉她,她若还知道自己是做额娘的,就消停点儿吧!就当给孩子积福了。”

苏培盛应了一声,悄悄去了。

胤禛又在床上躺了片刻,许久也未能入睡,索性披了衣服起身,准备出去走走。

厚重的帐帘一拉开,便有悠悠扬扬笛声撞了进来,那笛声温暖又忧伤,似乎是被它半醉的主人沾染了几许醉意,让听得人也要醉了。

胤禛的脚像是有自己的意识一般向笛声传来的地方走去,然后,就看见了吹笛的那个人。

他披着雪白的大氅,站在暗淡的月光中,显得遥远又朦胧。

胤禛看不清他的容貌,却能在心中轻易描绘出他低眉垂目、撮唇就笛的模样,精致的像一幅画。

笛声越发温柔起来,像是回到了母亲怀中的婴儿,被无尽的温暖宠溺包围。

有那么一个地方,有争吵但不会有伤害,有矛盾却不会有背叛,会犯错却永远不担心被抛弃。

有那么一个地方,你想飞可以尽情去飞,无论离开多久都不会对你关上大门。

笛声飞扬,自由而欢畅,仿佛化作了草原上的风,天空的云,掠过无尽的草原,飞过群山峻岭,而后遗憾的消散于天地间。

许久之后,胤禛终于回过神来,看着那个人弯下腰,将绕在他脚边打转的小狗抱进怀里。

“主子,月亮有什么好看的?”旺财嘟囔道:“我们回去吧,好晚了。”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胤祚拍拍他的肩膀,叹道:“这种诗人情怀,你这种是俗人,是永远不会懂的了!”

旺财道:“可是主子,奴才也没见您写过什么诗,您不和奴才一样,也是个俗人吗?”

胤祚哈哈大笑,道:“说的对,爷可不就是个俗人吗?”

酸的个什么劲儿呢这是?果然是喝醉了!

“走走,回家睡觉!困死爷了!”

“哎!”旺财高兴的应一声,道:“爷,您把洪福给奴才抱吧,那小子现在重的很……”

胤祚嗤笑道:“说的好像你力气比爷大一样。”

一边将洪福扔在地上,道:“跑起来,小子!”

胤禛静静看着这两人一狗慢慢走远,忽然自嘲一笑。

他竟然觉得,他的这个弟弟,竟只有在洪福和旺财身上,才能得到他想要的东西,才能真正放肆的笑。

果然是醉了。

******

胤祚的伤春悲秋,永远来的快去的更快。

第二天一早,就高高兴兴的跑去恭贺胤禛添丁,又死皮赖脸的缠着胤禛,说以后要是有多的,一定要匀一个给他当儿子。

没多久,胤祥和胤祯也来了,胤祯还得意洋洋的提着个鸟笼子,里面关着一只白色的大鸟。

胤祚绕着鸟笼子转了一圈,道:“这就是你十万两买的海东青呢?”

胤祯点头:“是啊!”

“是你个头!”胤祚冷哼道:“欺负我不懂怎么的?十万两银子,就算买只纯黑的极品也尽够了,你就给我买个毛色不纯的次次品回来?这玩意儿,三十两银子值不值?”

胤祯辩道:“哪里是次次品了,最多就是次品!”

又央求道:“六哥你也知道海东青难买,何况是极品、上品?我先弄只次品玩着,等什么时候有了好的,我再去买。”

总之就是绝对不会退银子给你的!

胤祚懒得理他,大声叫着旺财,道:“备马,爷今儿要去围猎了。”

回头对胤禛一笑,道:“等我去抓几只漂亮的小兔子、小狐狸什么的,给我们家小侄儿做见面礼。”

胤祯一拍头,道:“那我去找一只小马!最漂亮的!”

******

围猎结束之后,便是盛京谒陵,而后终于开始返京。

回到京城,胤祚的郡王府已经修缮完毕,东西也被先斩后奏的搬了回去。

胤祚二话不说便住了回去,让周围的人都松了口气——就怕这位爷非要回他的林府呢!

第一件事当然是去胤禛府上看已经满月了的小侄儿,然后又向各个府里派发礼物,等全部安排妥当之后,胤祚在家大睡了三天,沐浴更衣再用一顿香喷喷的早餐,胤祚才终于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

“爷,那个人又来了,您见还是不见?”旺财总是比胤祚更早恢复过来。

“什么人啊?”

“爷您又忘了,你走之前,不是交代过要打听出过海、去过许多国家的人吗?这不好容易找到一个,可是您又走了,他都在京城等了您三个月了!”

胤祚立刻精神起来,道:“有这种事,你怎么不早说?”

旺财瞪大了眼,道:“奴才怎么没早说?是您说,在您睡好之前,天王老子都不见的!人家都来了三回了!”

胤祚一拍额头,道:“知道了,爷冤枉你了行了吧?去把人带到小花厅,爷在那儿见他。”

胤祚在小花厅等了片刻,一个看起来四1五十岁的外国人便被旺财带了过来,对胤祚微微弯腰道:“你好,我是琼.安德森,来自大不列颠。”

“你好安德森先生,”胤祚道:“我想我的身份你已经很清楚了,看起来你的境况似乎不怎么好,不过如果你能让我满意,我会考虑雇佣你。”

“不好?”虽然有点吃惊胤祚没有错误的叫他琼先生,但安德森还是滔滔不绝的说了下去:“王爷您可能是误会什么了,鄙人在大不列颠,是很有名的商人,拥有很多企业。而且鄙人还拥有两艘大海船,可以给鄙人带来无尽的财富,因为知道您是很有诚意的想见一位……”

胤祚忽然打断他的话:“需要本王先请你吃顿饭吗?”

安德森愕然。

胤祚又问:“你有多久没有剃过胡子了?”

安德森一愣,嘴唇蠕动两下,没有说话。

胤祚道:“你的胡子修剪的很整齐,但是下巴的肤色和脸上其他地方不太一样,看得出来,你应该至少有两个月或者更长的时候没有心情打理你的胡子了。另外,从你衣服上的折痕可以看出来,这件衣服你很久没舍得穿过了,还有你的靴子,虽然看起来还不错,但鞋底磨损的很厉害,哦对了,刚才您对着这盘点心咽口水了对吗?”

安德森像看怪物似得看向胤祚,胤祚继续道:“而且,我知道像你这样的商人,时间就和金钱一样宝贵。你在京城等了本王三个月,而且在本王回来的三天,每天都会过来,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不是吗?”

安德森颓然低下头。

见他终于低头,胤祚也不再一口一个本王了,淡淡道:“你不必担心,我会不会雇佣你,和你目前的处境无关。如果你真的如你所说,去过很多地方,认识很多人,那么,我会给你机会,让你将失去的一切,十倍百倍的再得回来。”

“现在,用你所会的所有语种,讲一讲你的经历吧!完了,你就可以享用你的早餐,不,应该叫午餐了。”

这位安德森先生,并没有说谎,他的确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拥有大量的财富和两条船,但是现在,这拥有两个字上,可能要打个引号。因为现在这一切,可能属于那个将他扔在这个陌生的国度、带着他的船偷偷一走了之的合伙人了。

会多国语言,说话很有条理,胤祚略略试探了几句,发现他相对这个时代来说,算得上见多识广,对一些事也有自己的见解,而且看起来还是个比较有原则的家伙……总而言之,胤祚很满意。

“想必你是知道的,我们大清的皇子,被管的很严,但是,我对外面的世界很好奇。”胤祚道:“我会买一条船,配齐船上的人员,你可以做我的船长。船出海的时候,随便你买什么带走,不管你卖多少钱,都是你的,我一分不要,甚至第一次的时候,我还会给你提供本钱。但是,船回来的时候,我希望上面装的都是我喜欢的东西。如果你带回来的东西能让我满意,我还会额外给你报酬,反之,如果这些东西不能让我感兴趣,那么,我会找一个,比你更有见识的、更能明白我的心意的人替代你——明白吗?”

胤祚从头到尾没有问过安德森愿不愿意,因为他需要在这个有点小狡猾的外国商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强势,让他少生些其他的念头。

而安德森,他其实很想矜持的说一句“我会好好考虑您的建议”,但看这位年轻王爷的模样,也许他一“考虑”,这从天而降的馅饼就掉到别人的头上去了……在这位虽然口称没有出过门,但是见识比自己还要广博的人面前,他还是悠着点儿吧!

胤祚见他默认了自己的条件,微微一笑,道:“那么接下来,我要说我第一件感兴趣的东西了。这也是一个考验,如果你做不到,那么,这件事就到此为止。”

“我听说去年的时候,在你的国度,有一个名叫托马斯的人,发明了一种可以从矿井里抽水的机器。我希望你能将他带回来。”

安德森瞪大了眼,道:“您是说,托马斯这个……人?”

胤祚点头:“机器、图纸、还有人,我都要。尤其是人,我不管你是威逼还是利诱,或者直接把人打晕了带回来,都可以。如果你没有带错人回来的话——我会再送你一条海船。”

安德森激动的浑身发抖,一条船,只要带回来一个人,他就又可以拥有自己的海船,这真是……真是……

“另外,美洲去过吗?”

安德森冷静下来,点头。

胤祚笑道:“这很好,我还需要美洲的一种植物,我管它叫橡胶树……”

马蛋,没有轮胎的日子,爷再也不想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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