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倾巢而出的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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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几个月,赛拉斯一直很忙。他会一连离开坟场好几天,有时甚至好几周。圣诞节时,卢佩斯库小姐来顶替过他三周,她和伯蒂在她租住的小公寓里一起用餐,还带伯蒂去看了一场足球赛,就像赛拉斯所承诺的那样。可三周后,她在捏了捏伯蒂的脸蛋,叫了他一声尼米尼——她给伯蒂起的昵称后,就回了那个在她口中叫“古国”的地方。
现在赛拉斯走了,卢佩斯库小姐也走了。欧文斯夫妇正坐在约西亚·沃辛顿的坟墓里和他交谈,三人都郁郁寡欢。
约西亚·沃辛顿说:“所以说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去了哪里,也没交代该怎么照顾伯蒂那孩子?”
见欧文斯夫妇双双摇头,他接着说:“他到底去了哪里呢?”
欧文斯夫妇都回答不上来。欧文斯先生说:“他从来没有离开这么久过。他在这个孩子到来时保证过,说他一直会在这里照顾他,若他不在就会找别人来帮忙,他保证过的。”
欧文斯太太说:“我担心他出事了。”她几乎要落泪,可下一刻她的泪水就转为怒火,“他太不像话了!就没有什么办法把他叫回来吗?”
“我束手无策。”约西亚·沃辛顿说,“但我相信他肯定在教堂地下室留了钱,好给那孩子买吃的。”
“钱钱钱,就知道钱!”欧文斯太太说,“钱有什么用?”
“伯蒂出去买吃的要用到。”欧文斯先生回答,可欧文斯太太转而将怒火撒到他身上。
“你俩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欧文斯太太离开沃辛顿的坟墓,去找她的儿子。不出她所料,伯蒂正在山顶上望着整座城镇。
“你呆呆地在想什么呢?告诉我,我就给你一便士。”
“你没有一便士。”伯蒂说。他已经十四岁,长得比他母亲还要高了。
“我的棺材里有两便士。”欧文斯太太说,“也许有些发绿,但依然是货真价实的两便士。”
“我在思考这个世界。”伯蒂说,“我们怎么知道杀了我家人的那个人还活着,还在外头?”
“赛拉斯是这么说的。”
“可赛拉斯告诉我们的仅此而已。”
“他的出发点一定是为你好,你明白的。”
“谢谢。”伯蒂不为所动,“所以那人在哪里?”
欧文斯太太没有回答。
伯蒂说:“你看到了杀了我家人的那个人,对不对?在收养我的那天晚上。”
欧文斯太太点点头。
“他长什么样?”
“那时我眼里只有你,没太留意他。让我想想……他有一头黑发,非常黑。他让我很害怕,棱角分明的脸,一副又是饥渴又是愤怒的模样。赛拉斯把他送走了。”
“为什么赛拉斯不干脆杀了他?”伯蒂厉声问,“他当时就该直接杀了他。”
欧文斯太太用冰冷的手指抚摸伯蒂的手背:“他不是个怪物,伯蒂。”
“如果赛拉斯当场杀了他,现在我就会很安全,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
“对这件事,赛拉斯了解得比你多,比我们任何人都多。他了解生与死,这不是那么轻描淡写的事。”
“杀了我家人的那个人,他叫什么名字?”
“他没有说。”
伯蒂歪着脑袋,用同雷雨云一样灰暗的眼睛凝视着欧文斯太太。“可是你知道,对不对?”
欧文斯太太说:“伯蒂,你什么也做不了。”
“你瞧,我能学习,我能学会我所需要的一切知识,我什么都能做到。我了解食尸鬼之梦,我会梦游术。卢佩斯库小姐教会我怎么看星星,赛拉斯教会我低调沉稳。我还会阴魂不散法和隐身术,还了解坟场的每一寸土地。”
欧文斯太太伸出一只手,抚摸儿子的肩膀。“有朝一日……”她迟疑了。有朝一日,她将再也无法触摸伯蒂;有朝一日,伯蒂会离开他们。这一天终会到来。思来想去后,她说:“赛拉斯告诉我,杀了你家人的人叫杰克。”
伯蒂一言不发,后来才点点头,说:“妈妈?”
“怎么了,儿子?”
“赛拉斯什么时候回来?”
午夜的风从北方吹来,冷得刺骨。
欧文斯太太早已消气。她为儿子忧心忡忡,只能说:“我也想知道,宝贝儿子,我也想知道啊。”
斯卡莉特·安贝尔·帕金斯十五岁了,此时此刻,她正坐在一辆老旧双层公交车的上层,一肚子怨气。她恨她的父母离了婚,恨她的母亲从苏格兰搬走,恨她的父亲对她们的去向漠不关心。她恨这座小镇,因为它那么不同,一点也不像格拉斯哥——她在那儿长大。她恨时不时转过拐角就会看到眼熟的东西,恨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熟悉,熟悉得让人心痛,熟悉得让人恐惧。
这天早晨,她忍无可忍地对母亲说:“至少在格拉斯哥我还有朋友!”她没有大喊大叫,也没有一把鼻涕一把泪,“我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她母亲只回应道:“至少你在这儿生活过,我是说,你小时候在这儿住过。”“我不记得了。”斯卡莉特说,“我什么人也不记得了。你还指望我能找回五岁时交的老朋友吗?你不会真这么想吧?”
母亲说:“嗯,你去啊,我不拦你。”
今天在学校时,斯卡莉特一直闷闷不乐。现在她依然在生气。她恨学校,她恨这个世界,而此刻,她特别恨公交车。
每天放学后,开往市中心的97路公交车会将她从校门口带到大街尽头,她母亲在那里租了一间公寓。在这个疾风劲吹的四月天,她在公交车站等了将近半个小时,也没等来一辆97路。因此,当看到终点站是市中心的121路开来时,她就跳上了车。可在97路向右拐的地方,这路车却向左一拐,进入老城区,驶过市政花园,路过准男爵约西亚·沃辛顿的雕像,接着缓缓爬上蜿蜒的山路,路边有两排高大的房子。斯卡莉特心一沉,相比怒火,难受的感觉渐渐占了上风。
她从车的上一层走下来,慢慢向前挪,看着“不要在车辆行驶时和驾驶员讲话”的标语,开口道:“不好意思,我想去金合欢大道。”
司机是个高大的女人,皮肤甚至比斯卡莉特还要黑。她说:“那你应该坐97路。”
“可这辆车也去市中心。”
“那是终点站,得绕一大圈,一会儿还得回这里。”女司机叹了口气,“你最好在这里下车,走下山。市政厅前有个公交站,你可以在那儿搭乘4路或58路,这两路车都能把你一路带到金合欢大道。在体育中心下车,走到金合欢大道。听明白没?”
“4路或58路。”
“我把你在这里放下。”公交车驶过一对敞开的铁门,在山路边临时停车,那铁门看起来阴森可怖。斯卡莉特站在打开的车门边,直到司机催促:“下车,快点。”
她的脚刚踏上路面,公交车就喷出一股黑烟,呼啸而去。
大风吹过,墙另一边的树叶沙沙作响。
斯卡莉特向山下走去——所以说她需要个手机嘛。每次只要她晚到家五分钟,她妈妈就会大惊小怪,可硬是不肯给她买一部手机。真是的。
看来她又得挨一场口水仗了。不是第一场,也不会是最后一场。
她走到敞开的铁门前,往里头望去……
“太奇怪了。”她大声说。
有这么个说法——似曾相识,意思是你感觉你曾经来过这个地方,或是梦见过,或是神游过。斯卡莉特有过这样的体验,比如预感到老师马上要讲她去延文尼斯度过假,或预感到有人的汤勺即将掉落。可这次不一样。这种感觉不是似曾相识,而是她真的来过这里。
她步入敞开的铁门,进了坟场。
当她走入时,一只乌鸦飞了起来,闪过一道黑色、白色与荧光闪闪的绿色交织的光芒,接着落在一棵紫杉树上,盯着她的一举一动。“转过拐角有座教堂,教堂前有一张长凳。”斯卡莉特一边默念,一边转过拐角,真的有一个教堂,但比她印象中小得多:一座由灰色石头砌成的哥特式建筑,上有尖顶,墙面斑驳,叫人瘆得慌。教堂前有一张久经日晒雨淋的木质长凳。她走到长凳前坐下,晃动双腿,仿佛她还是个小女孩。
“小姑娘。嘿,小姑娘,”身后有人说,“我知道这么做有点厚脸皮,但能不能劳烦你帮我一下,我需要别人搭把手,希望没给你添麻烦。”
斯卡莉特环视四周,看到一个穿着浅黄褐色雨衣的男人蹲在一块墓碑前,手里拿着一大张纸,纸被风吹得忽上忽下。斯卡莉特连忙跑过去。
“你压住这个地方。”男人说,“一只手在这里,一只手在那里。对,就是这样。真是难为你了,我不胜感激。”
他从身边的饼干盒里拿出一根有点像蜡笔的东西,和小蜡烛一般大,随后在紧贴石头的纸面上来回刮擦,动作驾轻就熟。
“好嘞,”男人欣喜地说,“出来了……哦,弯曲的线条,在底部,我想这应该是常春藤——维多利亚时期的人很喜欢用常春藤的图案装点各种东西,这有深刻的象征意义……好,搞定了,你可以松手了。”
男人站起身,用一只手顺了顺自己灰白的头发。“哦,我刚才应该站起来缓一缓的,两条腿都麻了。”他说,“你觉得这上面写了什么?”
真正的墓碑早已覆满绿色和黄色的地衣,磨损得几乎看不清了,但拓片很清晰。
“麦杰拉·戈斯佩德,本教区的老姑娘,1791年到1870年,失去一切,唯余记忆。”斯卡莉特大声念了出来。
“没准记忆也失去了。”男人冲斯卡莉特勉强地笑了笑。他长着稀疏的头发,眼睛透过小小的圆框眨巴眨巴,看上去活像一只友善的猫头鹰。
一大滴雨落在纸面上,男人赶紧把纸卷起来,接着一把抓起装蜡笔的饼干盒。又落下几滴雨,斯卡莉特循着男人所指的方向,拿起一个靠在墓碑边的文件夹,跟随他走进教堂避雨。“太感谢你了。”男人说,“我想雨不会下太久,天气预报说今天下午基本是晴天。”
如同在回应他,一阵寒风呼啸而过,大雨铺天盖地般倾泻而下。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拓印墓碑的男人说。
“真的吗?”斯卡莉特在想的是:我妈妈会杀了我。
“你在想这是座普通教堂还是座墓地教堂?答案是——据我确认,这个地方很早以前就有一个小教堂,大约在公元800年,也可能是公元900年。后来,这里又重建、扩建了好几次。不过在19世纪20年代时,这儿发生了一起火灾,在那时,这个教堂对这片地区来说已经太小了,住在周边的人开始将乡村广场上的圣邓斯坦教堂用作教区教堂。所以重建时,他们把这儿建成了墓地教堂,保留了许多原本的特征——据说远处那面墙上的彩绘玻璃窗就是那时流传下来的……”
“其实吧,”斯卡莉特打断了他,“我在想我妈妈会杀了我。我坐错了公交车,而且这么晚还没回家……”
“我的天,可怜的小家伙。”男人说,“听着,我就住在这条路前头,你在这儿等一会儿——”他把文件夹、装蜡笔的饼干盒和卷好的拓印纸往斯卡莉特手里一塞,在疾风骤雨中缩着肩膀,一路小跑出了大门。几分钟后,斯卡莉特看到了车灯的亮光,听到了车喇叭的鸣响。
她跑到大门口,看到一辆老旧的绿色小型车。刚才那个男人正坐在驾驶座上,摇下车窗。
“上来吧。”他说,“你要我带你去哪里?”
斯卡莉特站在原地,雨顺着她的脖子淌下来。她说:“我不搭陌生人的车。”
“你说得很对。”男人说,“不过,礼尚往来嘛。来,在东西湿透前把它们放到后座上。”
他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斯卡莉特探身进去,把拓印墓碑的工具放在后座上,尽可能摆放整齐。
“要我说,”男人说,“何不给你妈妈打个电话,告诉她我的车牌号呢?你可以用我的手机。进车里来打吧,不然你就要淋成落汤鸡了。”
斯卡莉特仍在犹豫,被雨水打湿的头发耷拉下来。天很冷。
男人探身过来,把手机递给斯卡莉特。斯卡莉特看着手机,意识到相比于上车,她更害怕给母亲打电话。
“我是不是也可以给警察打电话?”
“当然可以,你也可以走回家,或者直接叫你妈妈到这儿来接你。”
斯卡莉特坐上副驾驶座,关上车门,抓着男人的手机。
“你住在哪里?”男人问。
“你不必如此。我是说,你只要把我带到公交车站就……”
“我送你回家,地址?”
“金合欢大道102A,不在大路上,体育中心过去一点点。”
“你走岔路了吧。行了,我现在送你回家。”男人放下手刹,让车掉了个头,驶向山下。
“你在这儿住了很久吗?”男人问。
“算不上。我们在圣诞节后才搬过来,不过我五岁时曾在这里住过。”
“我听你说话有点儿苏格兰腔。”
“我们在苏格兰住了十年,那儿所有人都是这种口音,可来这儿之后,我突兀得就像一根大拇指,和其他四指格格不入。”她这句话听起来像在开玩笑,可这是真事。她的话里没有调侃,只有苦涩,连她自己都听得出来。
男人把车开到金合欢大道,停在斯卡莉特家门前,并坚持要陪她到门口。当门打开时,他说:“非常抱歉,我擅自把你女儿带回来了,显然你把她教育得很好,比如不能随便搭陌生人的车。但是呢,雨下得很大,她上错了公交车,到了城镇的另一边,一时手足无措。希望你能打心底里原谅她。请原谅她,也请原谅我。”
斯卡莉特本以为母亲会冲着他俩大喊大叫,却惊讶而释然地听到,母亲只说了一句话:这年头再小心也不为过,请问你是一位老师吗?要不要进来喝杯茶?
男人说他叫弗洛斯特,但她们最好叫他杰。
帕金斯夫人笑着说那他可以叫她诺娜,随后开始烧水沏茶。
喝茶时,斯卡莉特给妈妈讲了自己坐错公交后一路的经历,讲她是如何到了坟场,如何在教堂前遇到了弗洛斯特先生。
帕金斯夫人手中的茶杯掉了下来。
由于坐在桌边,茶杯没摔得太狠,没有碎,只是洒出了点茶水。帕金斯夫人手忙脚乱地道歉,随后起身到水池边拿了块布来擦干净。
收拾干净后,她说:“你是说山上那片坟场?老城区那片?”
“我住在那一带,”弗洛斯特先生说,“做了许多拓印墓碑的活儿。你知道那儿名义上是一片自然保护区吗?”
“我知道。”帕金斯夫人抿紧嘴唇,“弗洛斯特先生,谢谢你开车送斯卡莉特回家。我想是时候送客了。”她嘴里吐出的每个字都像一块冰块。“我说,这有些过了吧。”弗洛斯特先生友好地说,“我无意伤害你们的感情。是我说错了什么话吗?拓印这事是当地的一个历史项目,不是说挖骨头啊,盗祖坟啊,之类的。”
有那么一瞬间,斯卡莉特以为母亲要对弗洛斯特先生动手,而对方只是面露忧色。
可帕金斯夫人摇摇头,说:“不,这是我们家过去的事,不是你的错。”她似乎努力想让自己的语气轻快些。“是这样的,斯卡莉特小时候经常在坟场玩,那是,嗯……十年前的事了。她有个幻想中的朋友,一个叫诺伯蒂的小男孩。”
弗洛斯特先生的嘴角抽了抽,一丝笑意若隐若现:“一个幽灵?”
“不,我想不是。他住在坟场,斯卡莉特甚至指得出他住的那座坟墓。这么说来,说不定他真的是个幽灵。亲爱的,这事你还记得吗?”
斯卡莉特摇摇头,说:“我那时一定是个可笑的孩子。”
“怎么可能呢。”弗洛斯特先生说,“诺娜,你把女儿教育得很好。好了,茶很不错,交到新朋友总是令人愉悦。我现在得走了,回去做顿简单的晚饭,接着要去参加一个当地历史协会的会议。”
“你自己做晚饭?”帕金斯太太问。
“没错,自己做,确切来说只是解冻加热。我可是个使用蒸煮袋的行家。我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住,是个老光棍。说实在的,这个词在报纸上总是指男同性恋,是吧?我不是男同性恋,只是还没碰上合得来的女人。”一时,他看起来很沮丧。
一向讨厌做菜的帕金斯太太说她经常在周末做大餐,在她送弗洛斯特先生到门口时,斯卡莉特听到弗洛斯特先生同意星期六晚上来和她们共进晚餐。
当帕金斯太太从门口回来时,她只对斯卡莉特说:“希望你的作业已经写完了。”
当晚,斯卡莉特躺在床上,听着来来往往的车辆碾过主路,想着下午发生的事。她去过那片坟场,在她小时候,所以一切都让她觉得那么熟悉。
她想象着,回忆着,不知不觉睡着了,可睡梦中她仍走在坟场的小路上。夜幕低垂,可眼前的一切都像白天一样清晰。她站在山坡上,前面站着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男孩,背对着她,望着城镇的万家灯火。
斯卡莉特问:“你在做什么?”
男孩四处张望,似乎不知该往哪儿聚焦。
“谁在说话?”他说,“哦,我看到你了,隐隐约约的。你在梦游吗?”
“我想我在做梦。”
“和我说的意思不太一样。”男孩说,“你好,我叫伯蒂。”
“我叫斯卡莉特。”
男孩又看向斯卡莉特,似乎是第一次见到她。
“哦,原来是你!怪不得我看你那么眼熟。你今天和那个人在坟场,那个带着拓印纸的男人。”
“那是弗洛斯特先生。”斯卡莉特说,“他人很好,还开车送我回家了呢。你看到我们了?”
“对,坟场里发生的大多数事我都会留意。”
“伯蒂这名字是怎么来的?”
“这是诺伯蒂的小名。”
“我想起来了!我居然做了这么一个梦。你是我幻想中的朋友,那时我还小,现在我们都长大了。”
伯蒂点点头。
他比斯卡莉特要高,一身灰,尽管斯卡莉特描述不出他穿了什么。他的头发很长,像是很久很久没理过发了。
他说:“你小时候很勇敢。我们进入山里,看到了刺青人,还遇见了杀戮者。”
斯卡莉特的脑海不再平静。先一起惊涛,后一记骇浪,翻天覆地的黑暗,奔涌而出的一幅幅画面……
“我想起来了。”斯卡莉特说。可一抬眼,面前是黑黢黢的卧室,耳边无人应答,只有穿行过黑夜的公交车从远方传来的低沉轰鸣。
伯蒂的食物储存了很多,每样都能存放很久,小部分放在教堂地下室,而大多数存放在温度更低的墓穴里。赛拉斯会确保食物充足且存放妥当。这些食物够伯蒂吃上几个月,如果赛拉斯或卢佩斯库小姐不在,他几乎一步也不会走出坟场。
他想念坟场外的世界,但他知道外面不安全,暂且不安全,而坟场毕竟是他的世界,他的领地,他为之骄傲,并深深爱着它——以一个十四岁男孩全部的爱。
可是……
在坟场,每个人都不会改变。伯蒂小时候的玩伴现在依然是小孩子;他曾经最好的朋友,福丁布拉斯·巴特比,如今已比伯蒂小了四五岁,每次见面,他们可谈的东西越来越少;萨克雷·波林格同伯蒂年纪一样,身高相近,和伯蒂相处时脾气变好了许多。他会在夜晚与伯蒂一起散步,讲述他朋友们的不幸遭遇。故事的结局通常是他的朋友被送上绞架——其实他们没犯什么罪,完全是冤死;他还有一些朋友被送到美洲的殖民地,但他们只要一回来,还是会被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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