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英雄 十三、识大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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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这个中年汉子自称来自越州,过去是在养香猪的草场里做事的。看他的相貌身板,倒的确是个土里土气的乡下人,但一个能让人从相貌上就辨别出来的斥候绝对不是个好斥候。斥候们会化妆、会易容,连自己的声音和身材都可以改变,所以外表是无论如何不可信的。
但现在军中确实需要那么几个懂得如何饲养香猪的人。从越州万里迢迢运来的香猪,现在已经死了将近三分之一了。别看南淮城现在缺兵少粮、岌岌可危,这支香猪武装起来的部队也到了强弩之末了。目前攻打衡玉、青石等地的战况都不大顺利,就指望着赶紧拿下南淮提士气呢。再不抓紧利用香猪,等到这些猪接二连三的全死光,那可就前功尽弃了。
好吧,不管怎么说,先试试这汉子是否真的懂养猪。一名主管杂务的校尉把他带到了猪栏,在一旁冷眼旁观,看他是否真的懂得养猪。
那汉子走到了猪栏旁,香猪突然起了一阵骚动。有几头猪挤开了身边的同伴们,冲到了猪栏旁,嘴里发出一连串的哼叫声,显得情绪相当激动。
不等校尉阻拦,那汉子居然就径直上前,也不叫人开门,自己手脚麻利的翻越了栏杆。校尉刷的一声拉出刀来,毫不犹豫的准备把这个形迹可疑的家伙当场砍了,却见他一把抱住一头香猪——天哪,那得多臭啊——大哭起来:“大角,你怎么瘦成这样了?”校尉硬生生收住刀,仔细一瞧,这一人一猪都蹲在地上,人在哭,猪在哼哼,好一幅温馨的画面。至于那头猪被称之为大角的原因,多半是头上那个白色的长型肉瘤,看起来的确很像一支角。
不需要多问什么了,校尉想,这人的确是个养猪的,先把他留下好了。
唐缺觉得,自己总算是活过来了。在姬家不能说不好,姑爷和大小姐很照顾自己,其他的下人虽然说话总带刺,其实也没拿自己怎么样。但离了香猪,心里就觉得不踏实,鼻子里闻不到那股臭气,竟然会很难受。生活就是一句躯壳和这躯壳中的念想,失去了这份念想,人也就成了行尸走肉。
现在唐缺找回了自己的猪。虽然是身在敌营,虽然身前的那座城市正在遭受战火的荼毒,他居然感觉到一种类似于幸福的东西。
在这种幸福感的驱使下,他想,早一天投药,晚一天投药,也没什么大的关系吧。横竖这些猪都是要死的,让他们多活一两天,行不。他把随身带的那个小酒壶扔在桌上,心安理得的开始养猪。
酒壶里面有夹层,下层是药,上层是劣质的烧酒。云湛琢磨了一阵子,觉得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于是给他赶制了这么一个酒壶,并且提醒他:“把这个酒壶挂在最醒目的地方,见到谁就请他喝一口。”但显然唐缺不是个好演员,他每次抓着那酒壶,想到下层就藏着能让他掉脑袋的东西,总是紧张万分,满头大汗。他生硬的伸出手,喉结蠕动着,想要说:“大人,您也来一口!”却只觉得嘴唇发干,两手发颤,额头上汗珠子都冒出来了,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对方不耐烦地一把把他推开:“小气巴拉的就明说,你以为老子稀罕你那点破酒啊?”说完骄傲的走开,留下一句评语:“越州来的乡巴佬就是没见过世面!”乡巴佬如释重负的收起酒壶,擦擦额头上的汗,转身走向猪栏。
云湛和石秋瞳可就郁闷坏了。这两天连续接了几仗,那些香猪非但看不出生病的迹象,似乎反倒是更有精神了。
“不会是药配错了吧?”石秋瞳不无忧虑地问。
“我比较怀疑,是唐缺那老小子舍不得下手,”云湛做出了正确的推断,但眼下光有推断没用,得有解决方案。最近士兵倒下得比割草还快,南淮城还等不到断粮,估计就快找不到人去消耗粮食了。
“对了……啊,算了!”云湛忽然开口,似乎想说点什么,但又咽了回去。
“你知道什么样的人最招恨么?”石秋瞳瞥他一眼。
“什么样的?”“就是说话说一半的人,”石秋瞳冷冷说道。
云湛苦笑一声:“我刚才是想走后门,要你帮帮忙,别把我的朋友姬承上战场。后来我想了想,这样做于公很不妥当,于私……他肯定不会接受的。”“这种时候你倒变得深明大义了,”石秋瞳强硬地一摆手,制止了对方的鸣冤,“不过我看那个姬承,一副游手好闲的模样,还是个怕老婆的,要是上了战场,多半会当逃兵,反而影响士气。要不然我真去替你打个招呼?”云湛摇摇头:“不必,你不了解他的。这个人看上去的确从耳朵到拳头哪儿都是软的,但后来我才发现,在他的身上,仍然有某些地方是坚硬的……不,我不是指的那个……”石秋瞳听他说得粗俗,哑然失笑,随即说道:“行了,别总是关心别人的命运了。老实说,如果那个养猪人这次不能完成任务,恐怕南淮很难撑过去了。你有什么打算?”云湛反问:“你有什么打算?”石秋瞳微微一笑:“我老爹可以逃,不对,那不叫逃,叫撤离,但王族总该有个留下来给人民作交待的。既然我是国家的大将军,这个重任自然是责无旁贷。”“你何苦为了他送命?”云湛问,“据我所知你并不喜欢他。”“不喜欢也是我老头子,”石秋瞳一脸平静,“这不过是命运的一种。你呢,还没回答我呢,可以飞出去逃生吗?”云湛瞪她一眼:“小姐,你以为暗月是锅里的煎饼,想要就能随时摊一个出来?只能见机行事吧,天驱在过去的年代里遭受了太多的杀戮,现在我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活着,必须首先考虑保命。”石秋瞳目无表情的点点头。
“那是你应该做的,”她说,“你是个识大体的人,一向都是。”和以上两人的友好气氛相反,姬承和老婆正陷于艰苦的谈判之中。考虑到谈判双方的力量严重不对等,这场谈判更加显得耐人寻味。“反正一家出一个能打仗的人就行了,”老婆说,“你打仗能比我更强?当然是我去,你就别废话了!”“官府说得很清楚,要男丁,男丁!”姬承很难得在老婆面前说话那么大声,“当然得我去!”老婆不屑地扫了他一眼:“当然得你去送死是么?你现在去把虎牙枪拿过来,我空手和你打,你要能胜得了我,我就让你去。”“这和武艺高强没关系!”姬承跳了起来,脸涨得通红,“这是送命的玩艺儿,夫人,送命的玩意儿!我怎么能让你去呢?”“如果我去,不过是九死一生,”老婆说,“要是你去,就是十死无生。这笔账都不会算,再废话我把你吊起来!”“你怎么能这么不识大体……”姬承委屈得想哭,十根手指头紧紧地绞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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