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君臣相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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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 贵族子弟或是清贵书生之流, 无不熏衣剃面, 更有甚者还会敷粉点朱,香泽簪花。

不过男子的妆容和女子也有不少的区别,女子的叫做‘红妆’, 比较浓艳,鲜亮, 男子主要以修容,提神为主, 最为看重面脂对肤色的修饰和护肤。

用眉黛将眉毛修理得更加整齐精致,脸上清洁过后会敷些水, 嘴唇也会涂上口脂,不似女子的那般鲜艳,有滋润嘴唇和提色的作用。

谭莳的身体保养的好,皮肤十分水嫩白皙,嘴唇红润, 眉毛也浓淡适宜,所以平日里在妆面上也不太上心, 若是不用上朝这些都被省去。

平时也没什么感觉,可是今日周慕这般的行为,却让谭莳感觉有些奇怪。

周慕重新直起身,一点没有突然偷袭的心虚感,他道:“好看吗?”

谭莳再次看向了镜子,点了一下头, 又补了一句:“尚可。”

“可惜我看不见。”

谭莳沉默了一瞬,刚想说什么,周慕却继续道:“不过我可以想象出来。”

两人吃了早膳之后,周慕让谭莳带他去御书房,给他准备了纸笔和颜料。

作画是需要很长时间的,平日里谭莳绝对没有这样的精力去看他人作画,但是他好奇周慕到底是怎么作画的,好奇周慕的话是否真如褚衍说的那么相像。

周慕用颜料也不需要谭莳帮忙,他会拿起颜料盒子放到鼻端轻轻一嗅以此辨色,谭莳提问了几次,发现周慕竟然分毫不差。

不仅要辨色,更艰难的是具体作画的过程。若不是周慕的眼睛的确是无神的,谭莳几乎要以为周慕在骗他。

线纹流畅,色彩和谐,一笔一笔,从不曾出错。

当成品出来了之后,谭莳这才不得不承认褚衍所言,周慕的确是极擅丹青。

画中的他,分明就是刚才他在镜子之中所看到的那个模样。

只不过画中的他,比现在的他看着年轻一些,眼中的神采也更加活泼生动。

这是他年轻一些时候的模样。周慕知道他的年纪大了,面容应该有些老化,却依旧想不到他此时的模样。

毕竟十多年未见了啊。

谭莳看着画,问周慕:“送给朕?”

“不是。”周慕拒绝了。

谭莳的眼神微微瞪大,脸上的点点笑意僵在了脸上。

周慕似乎是知道谭莳的表情似得,噗嗤的就笑了出来。

比起他,周慕的容貌可是更加的俊逸了,这一笑让人目眩神迷,绝对当得起第一美男的名头。不过谭莳此时却无法欣赏。

这人,根本就是天生来克他的。

周慕柔声道:“别气,这画我不送你,却是留给我自己的。”

谭莳毒舌道:“你又看不见。”

“可以的。”周慕道:“终有一天我可以看见。”

“嗯?”谭莳疑惑。

“我的眼睛并没有坏死,只是,神经受到了阻碍,无法视物而已。”周慕道:“之所以没有好……”

“是因为心病。”周慕道:“就像相思病一般,药石无用。”

周慕的意思是……他如今见到了谭莳,解了相思,消了心病,所以眼睛也可以医治好了。

谭莳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道:“你若是能看见了,便可直接看朕了,这画要来何用?难道你是嫌朕老了,没法看了?”

“你何必这般说自己呢?”周慕道:“再找不到比你好看的了。”

明明周慕的眼睛是卡不见的,谭莳却就有一种自己正在被周慕深情注视着的感觉。

————

周慕回来了之后谭莳便一直陪伴着他,除了没有肌肤之亲,两人比之以往还要更加柔情蜜意。谭莳除了上朝,整日便是陪着周慕喝茶,作画,读书,说说话,吃吃东西。

就这样过了一年,冬天终于过去,迎来了三月的淫雨霏霏。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谭莳对周慕道:“等雨停了,朕带你去外头踏青。”

“好。”

四月初丰沛的雨水终于歇了歇,谭莳没有食言,带着周慕去外面踏青。

外头的花也不比宫里御花园里头的名贵精致,却别有一番生机勃勃的风情,一簇簇的青草不加修饰却是难得的清新可爱。

清新的空气中还弥漫着丝丝泥土的腥甜味儿,不难闻,还让人忍不住大口的多呼吸了几口,吸入体内,仿佛将整个胸腔都给洗涤了一遍。

周慕踩到一块松软的地方踉跄了一下,谭莳眼疾手快的扶住了他,略带指责的道:“不知道拉住朕的手吗?”

周慕嘴角微翘:“好。”

他的手拉住谭莳的,明显大了一圈的手却是将谭莳的手给包裹住了。

踏青也没有什么有趣的,但是走着走着就又舍不得回去。走累了之后谭莳终于提出了回去。

上马车的时候,谭莳留恋的看了一眼:“这京城越来越美丽了。”

周慕道:“以后你若是喜欢,可以经常出来走走。”

“不了。”

马车上,谭莳突然对周慕道:“周慕,你有没有后悔过?”

“后悔什么?”

“后悔当初没有直接对朕下狠手,或者,直接杀了朕。”谭莳看着周慕,眼中的眸光跳跃出复杂的光芒:“朕知道你可以做到。”

“不后悔。”周慕道:“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也舍不得。”

周慕说的太随意,让人莫名有些不信,像是一句脱口而出的甜言蜜语而已。

谭莳沉默了一会儿,轻轻地嗯了一声。

一路无言,两人回到宫中后,谭莳亲自给周慕洗浴了一次。

伺候周慕沐浴比想象中的简单,虽然看不见,周慕的身体却格外的灵敏,配合的十分的好。

当晚,躺在床上的时候,周慕抱住了谭莳,谭莳回应了一个*,深深的*致使天雷勾地火。

一晚上**帐暖,第二日谭莳睡得格外的沉,错过了早朝。

周慕没有叫醒谭莳,让人备了水,亲自给谭莳洗浴,给他穿好了衣服。

周慕以为躺在他怀中的谭莳会如往常一般慢慢地醒来,像是一只贪睡的猫,眼睛眯着,慵懒的让人想去抚一抚他的毛发。

不过谭莳这一睡却没有再醒来了。

虽然身体还是温热的,虽然胸口还有起伏,呼吸匀称,但是却再没有睁开过眼睛。

一众太医束手无策,直到赵子炀听了消息,亲自带着赵左黎赶来夏朝。赵左黎被人称作神医自然是十分有本事的,最重要的是他见多识广,许多疑难杂症他见得比宫中的御医要多,甚至有一些是书上所没有记载的。这其中,就包含了谭莳变成了如今模样的原因。

“他服用了千日醉。”赵左黎声音沉重的道。

赵子炀忙问道:“千日醉是什么?”

赵左黎看了一眼周慕,缓缓地道:“千日醉是一种珍奇的毒药,服用了千日醉的人会陷入沉睡,安然的死亡,死亡后可保肉身不腐,仿佛只是在沉睡而已。”

“无解?”周慕久未开口,一说话那嗓音又哑又钝。

赵左黎道:“无解,它十分的珍贵,也不知道锦辰师如何得到的……对了,它的药性只能持续千日,千日一过,身体就会腐烂得比寻常尸体要快,不出一周就会变成一杯黄土。”

“……是吗。”周慕僵硬的跪倒在床边,手摸到谭莳的脸上,虽然是温热的,可是他却感受到了一抹凉意,直冲入心底,蔓延至整个身体。

“让锦辰入土为安吧。”赵左黎道:“有传言,服用千日醉的人太贪心,妄图要弥留在世间,殊不知这般会让折了福气,若是不尽快入土,就是在耗损下辈子的福气,下辈子便会不好过。”

虽然下辈子这个概念让许多明白人嗤之以鼻,若是没有了记忆,下辈子如何又与现在有什么关系呢?身在今朝,便过好今朝就罢。

但是这个时候,周慕听了赵左黎的话都无法说出让谭莳多留些时日的话。

这人舍得这般对待自己,他却舍不得。

丧钟声响起,全国哀悼,整个夏朝京城,皇宫一片哭声。

在给谭莳送葬之前,一位德高望重的大臣带领一众大臣参见周慕,呈给周慕一张盖了玉玺的圣旨。

这是,传位昭书。

赵子炀担忧周慕耍诈,亲自的检查了一番,也和大臣对峙了一番,最终确定,这的确是谭莳亲自吩咐和写就的继位诏书没有错。

他自己服用了千日醉,然后把自己的皇位送给了周慕。

赵子炀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谭莳是他见过的,最狠心的人,对谁都狠,对自己尤其是。

到底是这皇城太寂寞,还是这份情*疯了他?或许都有?

周慕紧紧地攒紧了手中的圣旨,整个人看着冷冷清清地,看不出是悲伤还是有着什么情绪。

赵子炀亲自送了谭莳一程才带着赵左黎离开了。

他想他再不会想来夏朝了。以往他想来夏朝是为了谭莳,更是为了赵左黎,现在,他觉得那个地方太沉重了。

赵子炀走后周慕继位,让许多夏朝人不理解。

为何先皇会让流火国的人来做夏朝的皇帝?难道其中有什么阴谋?

太多的猜忌声让周慕不得不公布了自己真正的身份,真正的身份一公开,包括流火国的人都炸开了锅。

周慕登基以后并未改国号,也并未否定谭莳的任何政治政策,但是他也显示了他出色的治世手段,渐渐地,观望和质疑的声音渐渐地没了。

不出三年,周慕带着夏朝进入了一个新的鼎盛的时期。

期间周慕只有三处是让人诟病的,一处是他居然是个瞎子!这在历史上简直是前所未有的事情。第二处是,他和先皇一样不立后,无子嗣。第三处是,他为了建造自己的陵墓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经过两年多紧锣密鼓的治疗和周慕主动积极的配合,周慕的视力终于恢复,他再经过一个月的恢复已经可以完好的视物了。

“皇上以后只需要记住,避免强光,不宜久视……”

太医正带着喜意给周慕嘱托需要注意的事项,周慕却没有在意,在发现自己可以拆了纱布的时候,便匆匆的跑了出去,留下了一脸茫然的太医。

墓地中,守墓的人毫不意外周慕的到来,因为这些年周慕时常都会来。他小心翼翼的将人迎了进去,然后退下,将空间独自留给了周慕。

装着谭莳的棺材是特制的,材料十分特别,可以很好的保存尸体,而且,它是透明的。

周慕以往看不到,也不敢掀开棺材去亵渎谭莳的遗体,但是时常过来站一站,心就能静下来了,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地方可以比这里让周慕感到冷静安心的。

但是如今能看见了,周慕却觉得心却已经乱了,慌了。

这个人,就这么,没了。他看着似乎是在沉睡之中的人,心中乱糟糟的。

周慕的视线贪婪的在谭莳的身上梭巡,仔细的观摩过他的每一寸肌肤,将这个人如今的模样重新记在了心中。

周慕罢朝了半个月,每天都守在墓地,不知疲倦的注视着谭莳。

他知道,千日就要到了,到那时,他连谭莳的遗体都看不见了。

千日一到,奇迹并没有发生,谭莳的尸体在迅速的枯萎,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着,在这个过程中,谭莳的模样是恐怖可怕的,周慕

却始终没有离开,又待了一周,亲眼见证了谭莳化作了灰的过程。

周慕亲自将那灰收殓,然后抱着骨灰坛子离开了这里,在守墓之人惊讶的眼神中,下达了永远封闭此墓的命令。

他回到了自己的寝宫,又着了魔似得抱着骨灰坛走过了曾经和谭莳一起走过的地方,夜间也抱着骨灰坛子一起入睡。

周慕在这段时间想起了很多往事,有幼时的撕心裂肺的生离死别,有他艰苦学习的种种挣扎隐忍,有他知道谭莳想让他死时的心痛,眼睛被薰坏的身体的痛楚,有那么些年的心思之苦……更多的被他想起的,还是和谭莳之间的事情。

他和谭莳之间甜蜜的时光并不多,最初的时候充满了挣扎,误会和算计,之后相隔那么多年,好不容重聚也并没有那般的甜蜜,两人之间仿佛还横陈着什么,始终隔着一层。

终于在他以为谭莳放下了的时候,谭莳却以这种方式死在了他的面前。

这人真是恨惨了他。

只是想要他一辈子都记住这个人又何必用这种方式呢,他这辈子的记忆也唯有此人最是鲜艳,唯此一人而已。

他是后悔的,如果当年可以奋不顾生一些,可以意识到自己的内心,是不是就不会和这人走到这一步?

“周慕,你喜欢我吗?”记忆中那人这般问了他好多次。

称呼从最初的慕卿,变成了周慕,从带着笑意到染上失望和灰败。

而他的回答,始终都是沉默。

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无疑是心动的,舍不得的,可是又抛不开另外一些一直被他视作非常重要的东西。

他以为,只要一切尘埃落地,他和谭莳的感情也可以尘埃落地,定格永远。他认为一定会有几乎对谭莳说一声“我喜欢,我爱你。”。

可是,命运是最好的戏剧大师。

谭莳至死都没有听到他的表白。

————

周慕将周家的旧案重新翻起,在世人的心中给周家翻了身,给周家追封,设将军庙,享香火供奉。

当初的邱家苟延残喘,周慕将所有的邱家子孙发配在外,剥夺了入仕的权利。

他大兴谭莳提出的思想,并让人着书成册,写词谱曲来赞美谭莳。

他还收养了一个孩子,将他培养到了十五岁就将皇位传给了他。

后世关于夏朝这段时期的两位帝王猜测众多,但是无一不是崇拜敬佩的。这两位帝王带来的盛世让他们的路走得比别的国家走得更远更稳,到了后世,他们哪怕是经历过一番波折,却依旧是地球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

能做的都做了,周慕自然也猜不到后世对他的评价,他也并不在意那些评价。他在禅位给新的皇帝之后,他就亲自抱着骨灰坛走进了他给自己修建好的陵墓中。

令外人震惊的是,他竟是把自己给活埋了。

在很早以前便有人觉得周慕是疯了,整日守着一个骨灰坛,但是周慕除了这一点并无其他的异样,众人也不敢随意的猜测,直到现在,他们才确定了这一点,周慕果然是疯了。

或许他真的,早就疯了。

早在谭莳死的那一刻,彻底在他的眼前化成了骨灰的那一刻。

闭上眼睛的时候,周慕是带着笑意的。

“对不起,我爱你。”

在心里说完这句话,给这一切都画上一道休止符。

————

谭莳完成任务了回到交易空间,随着将灵魂吸收完毕,关于萧锦辰的情绪和记忆也随之淡化了,就连他在那个世界的感情也抽离了一部分。

他还记得周慕,却不再那么深刻。

谭莳决定好好休息一下再进行新的任务。随着他心中所想,空旷的交易空间出现了一张床,这床十分的庞大,色彩是让人眼瞎的一片黄,这分明就是被谭莳睡了十几年的那张龙床的模样。

谭莳想了想,还是换了一张现代的席梦思。

好好的睡了一觉,谭莳随意舒展了一下身体,来到了契约书的面前,特意筛选了一下,找到了几个来自现代社会的灵魂。

他随意挑选了一个灵魂查看他的愿望。

愿望出人意料的只有一个:让哥哥幸福的活下去。

一般来说人都是贪心的,既然有一次许愿的机会,那自然更是要多许几个,因为是来自灵魂深处的愿望,所以也并无客气不客气的顾虑,有几个愿望便是几个。

所以说,这个灵魂是真的不贪心。

为了奖励这样不贪心的家伙,谭莳决定就他了。

————

“粥粥,粥粥……”

催眠叫魂似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谭莳睁开了眼睛,面对着一张在眼前放大的脸。

眼前的脸十分精致俊逸,五官立体,线条却十分柔和,黑色的眼瞳黑白分明,如果仔细看会发现瞳仁格外的黑。

的确是非常的好看,再是再好看凑这么近也会让人无心欣赏的。

谭莳还没来得及接受记忆就被这么叫醒了,现在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他只能伸手推开眼前的男人。

男人离自己远了一些,谭莳才看清楚这个男人的全貌。

男人其实十分的高,目测是有一百九十公分以上的,高的人大抵腿都比较长,那一双长腿简直能让人疯狂。男人看着十分高大英俊,可是因为气质的缘故,让人觉得他格外的纯良,像是一只大型的宠物狗,忽略了他的攻击性。

男人状似疑惑的道:“粥粥?”

谭莳下意识的环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装修是以白色和浅色为主,而且非常干净整洁,看着倒是挺舒服,不过再怎么样都有着让人无法忽视的一点,这里真是太小了。

最多二十多平米的样子,一眼就能看到房子的大部分区域。

谭莳道:“我不舒服,让我再睡一会儿。”

“可是,粥粥你昨晚说今天要去试镜,这一次试镜对你很重要,让我务必要把你叫起来。”

男人身上还系了一条围裙,对谭莳说话的时候慢声慢气的,本来应该是显得温吞得让人不耐烦的,但是或许是因为嗓音条件太好,这样说话反而让人觉得优雅又温柔,对耳朵来说是一种享受。

谭莳闻言只好道:“我知道了。”

他目前只知道原主有个哥哥,刚才那个男人,会不会就是原主的哥哥呢?

谭莳抱着几分猜测来到了洗漱池前,洗漱池和浴室是分开的,或许是地方太小,所以不得不充分利用空间,所有的地方都显得很紧凑。不过还是要感谢设计师,虽然小了一些,却不至于让人觉得*仄,更不会显得脏乱,一切都还好。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谭莳觉得原主和刚才那个男人大概不会是兄弟,真是长得一丁点儿都不像。

原主的长相十分出色,而且是锋芒毕露,身高上也有一米八五左右,身材和很多时下男生一样都是麦秆型的,虽然看着不健康也不健壮,穿衣服倒是好看的,若是想做明星当演员的话,瘦一些也好上镜。

不过照谭莳来看,这根本就是饿的,整一个营养不良的样子,连脸色都有些泛黄。黑眼圈不轻,让眼神看起来显得有些无神。

可是纵然如此,原主这个样貌依旧很好看,好看到让人着迷。

谭莳摸了摸这张脸,差点没凑在镜子前亲一口……简直有毒!

不过长得太好,若是没有一个富有内涵的灵魂支撑,很容易就会成了花瓶。镜子中的人虽然好看,却让人一眼就能看清楚他苍白的本质,大大折扣了他原本的魅力。

哪怕是这样,也应该会很招人喜欢才对。

谭莳试图完全掌握这具身体,让后开始调整自己的微表情,做出了一个邪气满满的表情。

一双漂亮的凤眼眼眸清亮,黑珍珠般瞳仁晶莹剔透,挺翘的鼻子线条流畅,宛若精致的艺术品,瑰丽的唇瓣上挑,一个看似简单的表情却显得邪气凌然,气质也瞬间变得十分具有侵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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