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 抢滩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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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晓宇仗着出色的身手,还有银行身份的掩护,在辽东转了一圈,最远赶到辽阳。一路上遇到了非常多的起义军,老百姓也的确同仇敌忾,奋勇作战。不过他越看越失望,高昂的信心跌落到了谷底。
各地起义的百姓缺少合作,完全就是散沙一片。他们最常做的就是死守一个村庄,一个山寨。然后就静静等着鞑子到来,就算是临近村寨遭到了攻击,他们也不知道救援。
没有大局观,没有合作意识,力量分散,各自为战!
这就是义军最严重的问题,罗晓宇除了能想办法提供一些军饷情报,其余的也是束手无策。
老奴的反扑非常迅猛,大量的汉人被杀,不少起义的村寨被杀戮一空,变成了焦土。建奴正在用最残酷的手段,几乎灭族种族一般,不停地清除一个又一个村寨。
难道大好的形势要逆转了?罗晓宇痛苦地问着自己。
“哈哈哈,该死的尼堪,跑不了了!”
两个鞑子驰骋在原野上,疯狂追击一个人。此人肩头上有两支箭,伤势严重,几乎摇摇欲坠。
罗晓宇正好撞见,他急忙隐藏在路边的蒿草之中,迅速拿出了一张一尺半的弩箭,十五丈之内,每发必中,而且所用的弩箭全都喂了毒药,见血封喉,一击必杀。
他隐藏好了,建奴就冲到了眼前,罗晓宇猛地抬手射击,一箭正中咽喉,身躯摇晃了几下,一头栽在地上。
另一个鞑子立刻警觉,急忙拨转马头,向着罗晓宇藏身之处冲去。
“卑鄙的尼堪,滚出来!”
嗖!
弩箭再度射中鞑子的战马,没跑几步。战马摔倒,上面的鞑子狠狠摔了出去。
罗晓宇抢步冲上来,正巧鞑子爬起来,他一脚踢在了鞑子面门。罗晓宇出身沧州武术之乡,从小身手过人,十几岁就行走江湖,经验丰富。
不过江湖人始终是下九流,他在一年多之前,前往义州投军,想要凭着本事拼杀出个功名。
在入伍测试的时候。罗晓宇功夫出众,人又成熟机灵,正好被张恪选中,接下来的一年,他接受了全面的培养。学会了建奴和蒙古的语言,风土民情都烂熟于心,又交给他更多的杀人之术。
原本罗晓宇的功夫还有花架子,经过这一年多,全都变成了最实打实的东西。
一脚下去。鞑子的下巴骨被踢碎,身体直挺挺向后倒下去,罗晓宇抢步,一脚踩在他的咽喉。愣是把鞑子踩得两眼突出当场丧命。
解决了两个鞑子,罗晓宇急忙跑过去,此时被追击的人已经落在地上,战马在身边悲鸣。罗晓宇急忙抱起了他。呼唤道:“朋友,你怎么样?”
“水,水……”
罗晓宇急忙拿出了水囊喂了几口。这个人缓缓睁开眼睛。
“鞑,鞑子呢?”
“都被我杀了!”
“哦!”此人咧嘴笑了两声,随即咳嗽起来。
“朋友,你是哪的人,我送你回去?”
“不必了,我是不成了,朋友,你杀了鞑子,我就信你!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
“呵呵,我叫刘兴仁,我兄长叫做刘兴祚,也就是鞑子说的刘爱塔!”
“是他!”
罗晓宇一惊之下,差点把刘兴仁扔在地上。
这个刘爱塔实在是太有名气了,他本是开原人,被鞑子掳去。因为聪明伶俐,渐渐受到了老奴的赏识,被提拔进入军中。
攻击辽阳和沈阳的时候,刘爱塔还立下了功勋,一路升到了副将,负责驻防金州和复州,论起受宠程度,还远在李永芳之上,被定为汉奸第一人!
早知道他是汉奸的兄弟,还不如让鞑子杀了他。
罗晓宇动了杀心,刘兴仁似有觉察,苦笑道:“朋友,你是不是以为我是汉奸?”
“难道不是吗?”罗晓宇冷冷问道。
“哎,以前我们兄弟不懂事,贪图荣华,鞑子给我们金银,给了我们官职,我们兄弟就给鞑子做事,咳咳……”刘兴仁悔恨地说道:“糊涂,糊涂啊!鞑子根本不是人,就是一群野兽。我们兄弟在老奴眼中,无非是对付汉人的狗而已!”
罗晓宇看着紧紧盯着刘兴仁,脸上的痛苦似乎不是作伪。
“朋友,我兄长说了,不能看着鞑子杀戮汉人百姓。恰巧头几天知道鞑子要派出人马清剿义军,我受命出来通知让大家做好准备,没想到竟然遭遇了鞑子,我手下的兄弟都被杀了。”
说到这里,刘兴仁又咳嗽起来,嘴角涌出了血沫子,眼看活不成了。
“你说的都是真的,你大哥刘爱塔还有一丝天良?”
刘兴仁艰难地点点头:“大,大哥他悔恨不已,想,想,重回大明……”
“嗯,你放心去吧,若是你大哥真有心,我会帮忙周旋的!”
刘兴仁突然睁大了眼睛,双手紧紧抓住罗晓宇的胳膊,手指向肉里抠。
“你,你是大明的人?”“嗯,是张少保派我来的!”
“哦,我早就听说他是个英雄,可恨,不能追随少保大人杀鞑子了……”刘兴仁的声音越来越小,头一歪,断了气息。
罗晓宇把他抱到了路边的乱石堆,心中却在不断寻思,若是刘爱塔真能投靠大明,绝对能给鞑子致命一击,必须赶快报告少保才行!
……
“鬼天气越来越冷了!”几个巡逻的鞑子抱着膀,不停地抱怨。
“别说了,我这有点烧酒,暖暖身子。”
有个年老的鞑子拿出皮囊,递给了对面的年轻人,年轻的建奴接过来,喝了一口。
“呸,怎么酸了!”他一口吐了出去,恨恨说道:“这算什么酒。连马尿肉不如。”
上了年纪的建奴一把抢了过来,冷笑道:“臭小子,你们就是过了几天好日子,都忘了自己是什么变的,从前这就是好酒了!”他说着仰脖猛灌了几口,一脸陶醉的模样。
其他几个鞑子面面相觑,实在是受不了。
突然有个鞑子向着海面上望去,大声喊道:“太好了,送好酒的来了!”
只见碧波荡漾的海面上,出现了一大片的白幡。由远而近,格外醒目。这段日子,他们对船队太熟悉了,江南的丝绸瓷器,家居用品,最近又送粮食军需,应有尽有。
私下里鞑子也鄙夷大明的商人,难道不知道拿了这些东西,他们是要杀汉人的。不过转念一想。要是汉人铁板一块,只怕他们还在山沟里摸鱼呢!
“哈哈哈,来了这么多的船,保证好东西又不少。赶快去抢啊,先到先得!”
按照往常的经验,卸船的时候,包士卿都会十分大方地拿出好东西。分给大家,这次怕是也不例外,他们急匆匆跑去争抢。
码头上人山人海。领头的鞑子章京伸长了脖子,向海面上看去。
“好家伙,这次船只比以往都多,对了,怎么没见到包先生,他跑到哪去了?”
周围的鞑子互相看了看,不只是包士卿,就连其他的伙计账房都没来!难道包先生忘了时间?
“去,你们几个去提醒包先生,让他赶快过来。”
“是!”几个鞑子急匆匆去找人,这时候船只越来越近,突然有个章京皱起了眉头,他盯着船只,喃喃自语:“不对啊!”
他越看越皱眉头,往常商船都装得满满的,船只吃水极深,进入港口要格外小心,不然就容易出现搁浅。
可是这次的船只吃水很浅,在海面上轻飘飘的,而且一往无前,直接向岸上冲来。
“不好,快去拦截!”有几个鞑子急忙跑到了小船上,没等他们划过去,明军的船头突然旗号变换,象征着登莱水师的旗号升到了桅杆上。
船头的隔板撤下去,黑乎乎的炮口对准了码头,所有鞑子都吓傻了,他们瞪圆了眼睛,不知所措。
火星闪动,一枚重重的炮弹飞出,正好落在了人群中间。
十八磅的红衣大炮在海上或许不算什么,可是面对陆军,乃是杀戮神器,偏偏鞑子又站得极为密集。
炮弹所过之处,一条狰狞的血胡同,无数鞑子在这一刻粉身碎骨,变成了满地的残肢碎屑,绝望的嚎叫声,让所有人都发麻。
“开火!”
甲板上的鲁密铳手端起了枪,射出致命的子弹,临近的鞑子像是割麦子一样,纷纷倒地,鲜血流入海水之中,大海都在变色。
“射击,射击!杀光鞑子!”
枪炮声音不断,鞑子顷刻之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有两三百人丢开了性命,其中一半是被火炮轰碎了,连尸体都没有。
“退,快退!”
鞑子像是受惊的鸟兽,撒腿就跑,码头乱成了一团,不少鞑子被同伴踩在脚下,变成了一堆尸体,失去了声音。
大船冲到海边,士兵们纷纷跳下船只,趟着齐腰深的冰凉海水,大步向前。明文远亲自带队,他不喜欢用火器,最信任的就是手里的大刀。
他一口气砍了五个鞑子,明文远格外享受这种鲜血的刺激。
“弟兄们,跟着我冲!”
明军死死咬住了鞑子,在后面紧追不舍,不停有鞑子被斩杀。
这时候被晕船折磨了好几天的于伟良也登上了陆地,双腿软的像是棉花,不过他浑身气势不弱,看明文远抢了先,顿时大呼小叫。
“孩儿们,都快着点,不然连汤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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