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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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两腿发软,差点就从雅姬阿姨家的楼梯上滚下来。我听见她两个儿子的声音从后院传过来,正在呼喊卡杭高中橄榄球队的口号。我拐了个弯,把车子停在桑葚树底下,头靠在方向盘上。

我妈早就病了吗?玛丽安病了吗?艾玛和我都病了吗?有时候我觉得,疾病潜伏在每个女人体内,等待适当的时机爆发。我从小到大认识了不少有病的女人:有的有慢性病,有的大病小病不断,有的则是有重病。

艾玛是因为生病所以要吃我妈给的药,还是因为吃了我妈给的药所以生病?我妈给我蓝色药丸是想让我吐,还是想预防我病情加重?

如果玛丽安不是我妈的女儿,她还会死吗?

我知道我应该给理查德打电话,但又不知道打了要跟他说什么。我好害怕。我证实了我的想法没错。

我好想死。我往南开,经过我老家,直直往养猪场的方向驶去,在“席拉家”门口停车。“席拉家”是一间疗伤系破酒吧,没有窗户。酒吧老板有个女儿,认识她的人都知道不要去招惹她。

“席拉家”里头弥漫着猪血的腥味和尿骚味,就连吧台上的一碗碗爆米花也沾染着腥味。两个男的抬起头,他们身穿皮衣,头戴棒球帽,嘴上两撇八字胡,凶神恶煞地看了我一眼,立即低下头去喝啤酒。

酒保二话不说,直接帮我倒了一杯波旁酒。音响喇叭嗡嗡嘤嘤传来创作才女卡洛尔·金的歌声。我跟酒保要了第二杯,他指着我的背后,说:“你在找他吗?”

约翰·肯尼坐在酒吧唯一的包厢里,一个人垂头丧气地喝着闷酒。他白皙的皮肤泛起红晕,他的嘴唇湿湿的,而且还不停咂嘴,大概已经吐过一轮了。我拿着酒坐到他对面,一言不发。他笑迷迷看着我,手越过桌面,握住我的手。

“嗨,卡蜜儿,你好吗?你好清爽,好漂亮。”他环顾四周。“这……这里好脏。”

“我还好吧,你还好吗?”

“哦,当然啊,我好得不得了。我妹遭人谋杀,我马上就要被抓去坐牢,现在连女朋友都不爱我了。想当初我搬到这个烂城市的时候,她黏我黏得跟橡皮糖似的,现在她知道我也没多了不起。反正我也不在乎,她人好是好,但就是……”

“很无趣。”我帮他接下去。

“没错、没错。本来在我妹出事之前,我就想跟她分手了。现在想分也分不了。”如果他真的跟她提分手,一定会被全镇的人摆在放大镜底下看——包括理查德在内。现在分手是什么意思?表示他有罪吗?

“我不想回家。”他低喃道,“我宁可去森林里自杀,也不要回家跟我妹的遗物大眼瞪小眼。”

“这我不怪你。”他拿起桌上的盐罐,沿着桌沿转圈圈。

“我想只有你,能够了解失去妹妹的感受。”他说,“大家都叫你赶快好起来,说日子还要继续过下去。你真的好起来了吗?”他挖苦地说着,苦得我看他的舌头都要变成黄色了。

“你不但不会好起来,”我说,“而且还会受苦一辈子。我就是因为这样被毁了。”能够把心底话说出来真是太棒了!

“为什么大家都觉得,我为我妹大哭很奇怪?”约翰把盐罐放倒,罐子骨碌骨碌滚到地上。酒保不高兴地瞪了我们一眼。我把盐罐捡起来,摆在靠近我的这一边,顺手往背后撒了一把盐,替我们两个人趋吉避凶[1]。

“我想你年轻的时候,大家都希望你能逆来顺受。”我说,“而且你又是男孩。男孩是不能多愁善感的。”

他冷笑一声。“我爸妈给了我一本书,教我怎么面对死亡,书名叫《男孩不流泪》。书上说有时候你要退后一步,否认这一切;还说否认对男人来说很好用。所以我花了一个小时,假装我什么都不在乎。有那么一瞬间,我真的办到了。我那时候在玛芮斯家的加盖小屋里,拼命想一堆……废话。我望着窗户外面那块正方形的小小蓝天,不停地告诉自己:没事的,没事的,没事的。我好像又回到小时候一样。我照着书里说的做了一遍,做完之后,我只确定一件事:永远不可能没事的。就算抓到了凶手,事情也不会这样就结束。我不懂为什么大家都说,只要抓到凶手就没事了。而且现在看起来,大家要抓的凶手就是我。”他嗤之以鼻地笑了笑,接着摇了摇头。“他妈的真是疯了!”说完突然又接了一句,“你还要来一杯吗?你愿意跟我一起喝一杯吗?”

虽然说他已经醉了,身体大幅度地摇晃着,但我绝对不会阻止伤心的人喝到不省人事。有时候,喝醉是最合情合理的办法。我总觉得,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有办法清醒看待世间的一切。我在吧台先灌了一杯,感觉醉得跟他差不多了,才又点了两杯波旁酒端回去。我的还是双份的。

“依我看,歹徒挑了镇上最有主见的两个女孩下手,除之而后快。”约翰说。他啜了一口波旁酒。

“如果你妹和我妹都还活着,你觉得她们会成为好朋友吗?”在幻想的国度,娜塔莉和玛丽安都还活着,而且玛丽安还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女孩。

“不会。”说完我哈哈大笑,逗得他也跟着笑了。

“看来是我妹太坏,不配跟你妹妹一起玩。”他脱口而出,我们又笑了一阵,随即沉寂下去,低头喝闷酒。我已经醉到分不出天南地北了。

“娜塔莉不是我杀的。”他嘟哝。

“我知道。”他牵起我的手,紧紧握着。

“她被人发现时手上涂着指甲油,是别人涂的。”他呢喃。

“说不定是她自己涂的。”

“娜塔莉最讨厌那些没用的,连梳个头都心不甘情不愿。”我们沉默了好几分钟。卡洛尔·金唱完了,轮到卡莉·西蒙登场,清亮的女音,在这间屠夫酒吧里响起,演唱一首接一首的民谣歌曲。

“你好美。”约翰说。

“你也是。”

到了停车场,我看约翰连个车钥匙都拿不稳,就跟他说他醉了,不能开车,他就把钥匙乖乖交到我手上。我也没清醒到哪里去。我迷迷糊糊地送他回玛芮斯家,快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摇头,问我能不能送他到镇外的旅馆,就是我南下第一天住的那一家。那是一间小小的避难所,让人能做好心理准备,面对风谷镇的沉重。

我们把车窗摇下,和煦的晚风吹了进来,吹得约翰的T恤紧贴胸膛,吹得我的长袖翩翩起舞。除了那头浓密的头发,他看起来几近赤裸,手臂上只敷着一层淡淡的汗毛,仿佛整个人赤条精光,需要找东西遮盖。

约翰没有信用卡,我帮他垫了住宿费——九号房——还帮他开房门,扶他到床上坐好,用塑料杯倒了一杯温开水。他只顾盯着脚尖,不肯把水从我手上接过去。

“约翰,你需要喝水。”他一口气喝完杯子里的水,随便把杯子往床沿一放,杯子翻倒,滚到床铺底下。

他抓住我的手。我本能地想挣脱,没想到他却捏得更紧。

“我之前就看到了。”他用手指描着无耻的止字,无和耳字边还藏在长袖底下。他伸出空着的那只手,抚摸我的脸。“可以看吗?”

“不行。”我再次试图挣脱。

“让我看,卡蜜儿。”他不放手。

“不行,约翰,我从来没让别人看过。”

“我看过。”

他卷起我的袖子,眯起眼睛,辨认我身上的一笔一画。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制止他。可能是他的脸上带着探索的甜蜜,可能是我一整天下来筋疲力尽,也可能是我已经厌倦躲躲藏藏的生活。我隐瞒了十几年,不管是聊天、采访还是在超市收银处结账,只要与人接触,我都提心吊胆,生怕哪一道疤会跑出来。让约翰看吧,让他看个够吧!他跟我同样渴望遗忘这个世界,对于这种人,我无须隐瞒。

他卷起我另一只手的袖子,我两只手臂都露在外面,赤裸裸的,看得我简直喘不过气来。

“从来没有人看过?”我摇头。

“这件事多久了,卡蜜儿?”

“很久了。”他盯着我的手臂,又把袖子往上推高了一点,在厌烦中间亲了一下。

“这就是我的感受。”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探索我的伤疤,我打了个寒战,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让我看全部。”他把我的上衣往上拉,我坐在那里,像个听话的小孩,乖乖让他帮我宽衣解带。他脱掉我的鞋袜,拉下我的裤子。我穿着内衣内裤,在冷得刺骨的房间里瑟瑟发抖,冷气机送来一阵一阵的寒风。约翰揭开棉被,要我钻进被窝里,我钻了进去,身上一阵冷一阵热。

他举起我的手,抬起我的腿,还帮我翻了身。他读我,一个字一个字大声地念出来,既是呓语,又是怒骂:烤箱、晕眩、城堡。他把自己的衣服也脱了——只有我赤裸不公平——揉成一团丢在地上,继续读下去:面包、恶毒、纠缠、刷子。他手指一勾,迅速从前面解开我的胸罩,帮我褪下来。花朵,剂量,瓶子,盐巴。他力气好大。自从我着迷于刻字,这还是我第一次准许我的男伴这么做。已经十四年了。

我感觉他的泪水滴在我肩头。我们交缠在一起,他跨着我的腿,我枕着他的肩,沉沉睡去,朦胧之中,只有一个字哼了一声:预兆。是好是坏我不知道,但我选择相信是好预兆。傻女孩。

清晨,窗外的树枝沐浴在晨曦里,像上百只闪闪发亮的小手。我光溜溜地走到洗手台边,帮我们两个倒了一杯水,解一解宿醉后的干渴,微弱的晨光照着我的疤,那些字又蠢蠢欲动起来。冬眠结束了。

我看到我的皮肤,忍不住作呕,我随手抓了一条浴巾,围好,回到被窝里。

约翰喝了一口水,撑起我的头,喂我喝了一点,再把剩下的大口喝掉,喝完后他伸手扯我的浴巾,我死命地拉着。浴巾搭在我胸前,粗粗的,像抹布一样。我摇摇头。

“这是怎么了?”他对着的我耳朵吹气。

“这是不留情的晨光。”我也跟他咬耳朵。“不要再做梦了。”

“做什么梦?”

“一切都会没事的梦。”我说完,亲了亲他的脸颊。

“现在还不要从梦里醒来。”他说着伸手环抱我。那瘦弱的手臂,没有汗毛的手臂,年轻男人的手臂。

虽然我这样告诉自己,但心里却觉得很安详。漂亮又干净。我的脸偎着他的颈窝,闻他身上的味道:酒气和呛鼻的刮胡水(喷出来是冰蓝色的那一种)的味道。我再次睁开眼睛,只见窗外警车的警灯红溜溜地在打转。

砰砰砰。门板震得好厉害,好像随时会垮下来。

“卡蜜儿·卜蕾。我是维克里警长,在的话把门打开。”我们拾起散了一地的衣服,约翰的眼神像饱受惊吓的小鸟。皮带扣环的锵铛声,穿衣服的窸窣声,慌张、心虚的声响,一一泄了我们的底。我把被单扔回床上,用手胡乱梳了几下头发,约翰不知所措地站在一边,手指勾着皮带环,假装若无其事地站在我身后。我打开门。

理查德。他穿着笔挺的白色衬衫,系着清爽的条纹领带;一看到约翰,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垮了下来。

维克里站在理查德旁边,他好像嘴上出疹子,拼命揉着胡子,眼神在我和约翰之间飘来飘去,接着转过头看一看理查德。

理查德一言不发,对我怒目而视,双手环胸,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笃定房间里有做爱后的余味。

“嗯哼,你看起来很好嘛。”他说着,勉强笑了笑。我说他强颜欢笑,是因为他领子以上的脖子红透了,好像怒气冲冲的卡通人物。“约翰呢?还好吗?”

“我很好,谢谢。”约翰说着,上前站到我旁边。

“卜蕾小姐,你妈妈几个小时前打电话到警察局,说你还没有回家。”维克里喃喃地说,“她还说你身体不太舒服,摔了一跤什么的。她非常担心,真的很担心!加上最近又发生那么多起丑陋的犯罪案件,小心谨慎才是上策。我想她会很高兴知道你在……这里。”他最后一句话其实是问句,但我不想回答。我欠理查德一个解释,但对维克里我无可奉告。

“谢了,我可以自己打给我妈。很感激你们来找我。”理查德盯着脚尖,咬着下唇,我第一次看到他那么难堪。我的胃在翻搅,一股油腻味,一阵恐惧。他用力吐出一口气,手叉腰,先看一看我,又看一看约翰。两个捣蛋被逮个正着的小鬼。

“跟我来吧,约翰,我们送你回家。”理查德说。

“卡蜜儿会送我回家,谢了,劳尔警探。”

“你成年了吗,小鬼?”维克里问。

“他满十八了。”理查德回答。

“那好,祝你们有美好的一天。”维克里说完,朝理查德嗤笑,压着嗓子说,“他们已经享受过美好的夜晚了。”

“我晚点打给你,理查德。”我说。

他举起手,对我弹了一个响指,转身回到车上。

我送约翰回家的路上,两个人几乎没说什么话,他决定回家后要先去地下室,窝在娱乐室里补觉。

在车上他哼了一段20世纪50年代的爵士乐,用手指在门把上打节拍。

“你觉得事情有多糟?”他终于开口。

“你的话倒还好,这表示你是正常的美国男孩,对女人有兴趣,有时候也想随便乱来。”

“谁跟你随便,我一点也不觉得我们很随便。你觉得我们很随便吗?”

“没有。我说错话了。我觉得我们是认真的。”我说,“但我年纪大你一轮,而我的工作又正好是报道这则犯罪新闻……我们有利益冲突。很多比我还厉害的记者,都因为这种事被公司炒鱿鱼。”我感觉到早晨的阳光射到我脸上,照亮我的鱼尾纹,暴露我的年纪。同样是睡眠不足加上彻夜狂欢,约翰的脸却还是美得像花瓣。

“昨晚你救了我。这整件事救了我。要不是你留下来陪我,我一定会做傻事。我是说真的,卡蜜儿。”

“你也让我觉得很安心。”我是真心这样觉得,但说话的语气却跟我妈一样虚伪。

我让约翰在路口下车,他俯身要吻我,但只亲到我的下巴,因为我在最后一秒闪开了,我心想:谁也不能证明我们之间真的有什么。

我开回大街上,停在警察局门口。还有一盏街灯亮着。清晨五点四十七分。大厅的接待小姐还没有来。我径自按下夜间门铃。墙上的室内芳香剂跟我一般高,嘶的一声往我肩上喷出柠檬清香。我又按了一下门铃,通往办公室的门开了一条缝,理查德从那扇笨重的门后面探出头来。他杵在那里望着我,我正想着他又要转身离开——我巴不得他转身离开——没想到他却打开门,走到大厅里面来。

“你想从何说起呢,卡蜜儿?”他坐在鼓鼓的沙发上,头埋进手心里,领带垂在大腿中间。

“事情不像你看到的那样,理查德。”我说,“我知道这样说很老套,但这是真的。”否认否认否认。

“卡蜜儿,四十八小时前,我们还一起约会,四十八小时后,我抓到你和谋杀案的主要嫌疑人开房。就算事情不像我看到的那样,那还是很糟糕。”

“人不是他杀的,理查德。我百分之百确定人不是他杀的。”

“是吗?所以你们一边打炮一边讨论这个?”很好,吃飞醋啊,我心想。这我还应付得来。他要是把头埋在手心那套我就没辙了。

“根本没有那种事,理查德。我发现他在酒吧喝得烂醉,酩酊大醉。我担心他会做傻事,所以陪他去旅馆,听他说话。我的报道需要他。结果,你知道我发现什么吗?我发现你这样查他,简直要把他逼疯了,理查德。再说,我知道你无法确定他就是凶手。”我从头到尾,就只有最后一句话是实话,而且直到说出口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我心里有这种想法。

理查德很聪明,办案很厉害,而且非常有野心,这又是他第一个大案子,加上整个风谷镇闹得沸沸扬扬,大家都吵着说要缉凶。如果他不是只凭一厢情愿认定约翰就是凶手,而是有真凭实据,他一定好几天前就把约翰缉捕归案了。

“卡蜜儿,虽然你想是这样想,但你根本不清楚我们办案的细节。”

“理查德,相信我,我从来不觉得自己知道你们办案的进展。你把我弄上床,但嘴巴却还是紧紧闭着,什么也不肯透露给我知道。”

“啊,还在翻旧账啊,我还以为你已经长大了呢。”

沉默。“嘶——”,柠檬清香。我隐约听到理查德的银色手表嘀嗒嘀嗒响。

“让我秀一下我的功夫有多到家吧。”我说。我又回到之前,不顾一切地想臣服于他、取悦他、勾引他。昨天晚上,有那么几分钟,我觉得非常安详;但理查德一出现在门外,就把剩下的一点静谧也粉碎了。我要把我的安详讨回来。

“我只是希望我们还能继续下去。”我自顾自玩起他衬衫上的纽扣,说什么也不肯正视他的眼睛。

“没用的,卡蜜儿。”他说着,毫无感情地吻了一下我的嘴唇。“在我们继续发展下去之前,你必须清楚明白这一点。就这样,我没什么好说的了。”然后他就请我离开了。

时间飞逝,我躺在汽车后座补觉,这感觉好像在列车行进时,从车厢的缝隙窥探对面的标志。我暴躁地醒过来,全身湿黏。我到便利商店买了牙刷牙膏,挑选了整家店香味最浓的发胶和乳液。

我在加油站的洗手台刷了牙,把乳液抹在大腿中间和腋下,再喷上发胶固定头发,用草莓和芦荟馥郁的香味,掩盖住汗臭和做爱后的体味。

我无法回家面对我妈。我不知道在发什么疯,居然还想继续跑新闻,自以为我还能继续报道下去,假装再追查下去不会酿成大祸。刚刚戈蕊·什尔提到凯蒂·蕾西,趁这个名字还萦绕在我脑海里,我决定去拜访她一趟。她在小学当辅导员,负责带娜塔莉那一班和安那一班。我妈以前也是辅导员,这可是人人觊觎的崇高职位,要有钱有闲才做得来;辅导员每个星期要去学校两趟,帮忙带美术课、工艺课、音乐课,星期四还要带女生上缝纫课。我小时候上的是缝纫课。现在上的课应该会比较中性一点、时髦一点,譬如计算机课、微波炉新手课程。

凯蒂跟我妈一样,都住在广阔的山丘上,山脚有一道窄小的阶梯,从草坪一路延伸到她们家门口,两旁种着向日葵。一株姿态优雅的梓树,犹如纤纤玉指立在山顶,依偎着右手边一棵魁梧的桦树,桦树绿叶成荫,树荫遍地,两棵树恰似一对男女。早上还不到十点,苗条的凯蒂一身古铜肌,趴在屋顶的平台做日光浴,身旁摆着一台小电扇,吹送出凉风习习。好个凉爽的艳阳天!不过还是有个问题:她要怎样晒才不会晒出皮肤癌?或至少不会徒增皱纹?她看到我沿着阶梯往上爬,一个讨人厌的小黑影,出现在她家碧绿的草坡上。她举手遮住额头,从十二米高的丘顶往下打量我。

“是谁?”她喊道。我记得她高中时的头发是自然的小麦金,现在则染成浅铜金,扎成一束,盘在头顶。

“嗨,凯蒂。我是卡蜜儿。”

“卡——蜜儿!天啊,我这就下去。”没想到凯蒂会这么热烈地欢迎我。那次在安琪家的吐苦水大会,是我们阔别多年后第一次见面。她的愤恨来去自如,像一阵风。

她蹦蹦跳跳地下了楼梯,那双有神的蓝眼睛,从她橄榄色的脸蛋上绽放出光芒来。她一双小麦色的手臂,跟小孩子一样纤细,让我想起某年冬天亚伦迷上的法国小雪茄,我妈那时候都叫他去地下室抽,还起了一个堂皇的名号,说那是他的专属吸烟室。但过了不久,亚伦就把雪茄戒了,转而迷上波特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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