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长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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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隶台有徒隶一千两百名,从事史十二名,而宋轶只有自己一人,和一些专事探听消息的小乞丐。这一局,说实话,宋轶并没有必胜的信心。
乞丐薛山说,是凌波仙救了他,与吴尚清夜游望月湖的人说,吴尚清当晚被凌波仙选中,而吴尚清最后见的人,很可能就是这个凌波仙。凌波仙是凶手的几率至少占八成。
怎么看,这个凌波仙都很是可疑。
但更可疑的难道不是吴尚清临时出去躲孙朝红想诈死遁,偏偏就遇上了凌波仙,还那么巧地被凌波仙挑中?
宋轶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吴尚清早就打算好要将诈死计牵扯上凌波仙的,那么设局用的凌波仙十有八.九就不是真正的凌波仙,而是他请来的有特技在身的女子而已,甚至可能是吴府的侍卫假扮。
但问题又来了,既然是与他一起布局诈死计的人,又怎么会对他出手?
这里面有四种推论:一,真的凌波仙知晓了他的阴谋,作为惩罚杀了他;二,假扮凌波仙的人良心未泯甚至是个快意恩仇的侠士,发现他要以薛山之命换自己活命时,行侠仗义了一把,将他杀了;三,*得他不得不以死遁的人发现他的计谋,干脆一不作二不休,杀了他灭口,将计就计栽赃给凌波仙;四,跟他有仇怨的人,假扮他请来的“凌波仙”,借机杀了他。
前两种属于临时起意,而后两种却是有的放矢,从案件本质看,后两种的几率更大,但是从薛山的口述中,似乎跟第二种情况更为贴合,因为那个凌波仙不但救了他,还将吴府两个活口留给了他,因为第三种情况是绝对不会留活口的,更别说救薛山,至于第四种,却是可能与第二种做出类似选择的,因为他的目的是要惩罚吴尚清,惩罚吴家。
那么,综合之下,某个答案呼之欲出。宋轶并没有急着去找嫌疑者,而是先找到了薛山。按照他的口述画出了那位“凌波仙”,因为是夜晚,眉眼自然不可能看得很清楚,又因其戴着面纱,而面纱上什么标记都没有,身高胖瘦也是一般,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没有辨识度的女子。
事实上,真正的凌波仙也是靠这副装扮为人所知的,就算真的换个身材相仿的人,模仿她的行为举止怕是也没几个人看得出来,除非是跟凌波仙近距离接触过的人。但可惜得很,凌波仙的传说是从大半年前开始的,虽然每逢天晴月朗会在望月湖凌波起舞,有幸得她一见的却没几人,偏偏连这些人都不知道她到底长得怎样。
宋轶突然忆起,“我记得你曾说过,是靠她身上的气味辨别她身份的,而非单纯靠这副装扮?”如是这般的话,救薛山的可能是真的凌波仙,那么第一种可能又增大了。
薛山犹疑了一下,“话虽如是说,但小的也只是在望月湖她经过身畔时嗅到过一次她的气味,细细想来,其实都不能确定那是发自她身上的。”
同在望月湖,同样凌波起舞过,难保不是在那里沾染上的什么共同气味。
为了证实这个推论,宋轶跟着薛山又重新勘测了当时薛山被绑架差点被埋尸的地方,甚至还在湖畔绕了一圈,还划着小船沿着凌波仙凌波起舞的路线走了一遭。
突然薛山叫了一声,“就是这个气味。”
宋轶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那是一根横卧在湖面的柳树分枝。这棵柳树有些年头了,整个树身向湖面倾斜,有几根分枝横卧湖面,即便是分枝也有碗口粗细。临近水的分枝上生长着一些苔藓和菌菇。
薛山所说的气味正是一种球形菌菇的气味,很淡,但汁液丰富,轻轻一捏,整个球状物便如一只水囊向四周喷射汁液,宋轶测试了一下,能喷出三四尺的距离。若是有人踩到或者无意碰到,沾染上这种气味很正常,而就像为了应证她的推测,树枝上还真有被反复摩擦的痕迹。
“你能确定是这个气味吗?”
薛山很肯定地点点头。
这样说来,任何按照凌波仙轨迹起舞的人,都有可能沾染上这种气味,那么第一种的可能性便降低了一大半。虽然事情看似回到了原点,但也解决了薛山证词中的那个疑点。因为按照薛山之前所说,救他的凌波仙十有**是真的凌波仙,这对第二种和第四种推论是一大阻挠,而现在,这种阻挠消失了,宋轶可以按照自己的推断继续查探。
当天晚上,宋轶便夜探沁园了。
吴邕夫妻死后,李心岚并没有回到吴家,而是依然带着儿子住在沁园,继续当佣人。
沁园坐落于望月湖畔,李心岚不但有地理优势,也有足够的动机——吴尚清不但杀了照顾她母子十年的“丈夫”,救过她母子的杜秋娘,还对他们一路追杀,不管是为死去的人报仇,还是为自己和孩子的安全着想,她都有可能出手杀了吴尚清。
但,这只是推测,她仍然需要证据来佐证。
在宋轶看来,最有力的证据便是能够让吴尚清一夜肉身化白骨的东西,这样的东西岂能是寻常物,它最有可能是某种特殊配方的药物。
可她翻遍了李心岚的房间,也没看到类似可疑的存在。她忍不住重新看向李心岚。
李源(李心岚之子)似乎在发烧,李心岚趴在床边熟睡,手里捏着一条丝巾,白色的,没有任何绣纹。
基于不放过任何线索的谨慎精神,宋轶小心翼翼地将那条丝巾从李心岚是有利扒出来,拿到鼻下一嗅,丝巾上有草药味,应该是给李源擦拭过喝药后的嘴角药汁,但即便有草药味,也还有一股她白天嗅到过的气味——球形菌菇。
忽地外面传来脚步声,宋轶来不及细想,拿起丝巾翻窗而出。门很快被人推开,蜡烛点亮,入目是被宋轶翻过没来得及归位的各种痕迹。
“快来人啊!遭贼了!”
鸣警的锣鼓声响起,顿时,整个沁园乱做一团,原本这种乱糟糟的场面最适合逃跑,宋轶却很快发现,这些看似胡乱朝这边涌过来的人,竟然有意无意将她的出路封死了。好几次,宋轶差点跟他们撞个正着。
沁园一座楼台上,刘煜正饶有兴致地看着下面火把灯笼如他预想的那样流动着,听说今晚要抓采花贼,曾经被采花贼鄙视过的曹沫兴致勃勃地来观战。
“司隶台那么多人都抓不住,光靠这些护院家丁真的行吗?”
“对阵靠的是战略部署,而非单兵强度。”知道采花贼隐藏行迹的秘密,对付起来便容易得多。在亮如白昼的地方,一团漆黑难以藏身,那么她便只能往黑暗中躲,即便正面碰不上她,也能将她驱赶到那只瓮里。
半个时辰后,宋轶终于躲进了一个房间,看着从门口走过去的巡逻卫队,她暗自抚了抚胸口,刚转头,便见之前黑漆漆一片的地方,帘幔缓缓挽起,两个漂亮侍婢出现在*的灯光下,赤着脚,光着臂,只在关键部位裹了一块红色绸缎,而他们挽帘幔的姿态,更将少女婀娜柔嫩展露无遗。
即便见识过人间绝色的宋轶也被晃了一下眼,而两位美婢看到突然冒出来的这个黑漆漆的东西,花颜失色,齐齐瘫软在地,连个鬼字都被卡在喉咙叫不出来,前一刻还柔媚如水的美眸,此刻翻着死鱼眼,恨不能立即昏死过去。
宋轶:“……”
“采花贼?”这个声音就如一泓清流直达人心房,宋轶循声望去,便见一男子靠在温泉汤池中,纤长的手指捏着琉璃盏,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完全没有因为她全身的漆黑而露出不适神色。
能有此胆魄,有此绝世容颜的,除了长留王还能有谁?
长留王司马长青乃是前朝皇室,二王三恪之首。
历朝历代,为了显示皇位传承正统,都会给前朝皇室封王置地,以祭祖先。
长留王代表的便是前朝皇室,按理在大宋建国初期,他的身份应该非常敏感碍眼才对,但是这个前朝余孽从来没有一点身为前朝余孽的自觉,因为正置风华正茂的年纪,又是个才华横溢俊逸无双的主儿,虽不至于招摇过市,但绝对没有藏锋现拙,故意收敛自己光华的意思,反而比这泰康□□士还要风流,跟各方世家勋贵子弟关系都还不错,连《惊华录》都没忘记给他留个席位。
只可惜他一年之中仅三个月滞留泰康城,能正面遇上他的几率绝对不会比遇上刘煜高。乍然看到如此美景,宋轶怔愣了一下,随即拱手道:“天下竟有如此俊逸的男子,是我孤陋寡闻了。”这翩翩风度,倒是令浴池里的长留王肃然起敬。
“本王一回京便听闻泰康城出了一个行事诡异的采花贼,没曾想,竟然是个女子。孤陋寡闻的是本王才对。”
能对着如此诡异的自己如此谦恭有礼,宋轶不由得对他另眼相看。
“在下宋轶,并非采花贼,而是漱玉斋的画师。贸然打扰,令长留王受惊了。”
“原来是漱玉斋的画师……”
“啊!鬼、鬼!”
原本和谐美好的画面就因为这句迟来的惊呼碎成了渣渣,宋轶小身板一抖,小脚板一滑,不偏不倚掉进了浴池。
刘煜踹门进来时,看到的正是早上还在对自己强取豪夺要以身相许的家伙,此刻却跟那个前朝余孽鸳鸯共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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