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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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煜拿着锦盒,第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开元帝和臧皇后每日服食的养生丸。

昭阳殿, 太医院叫得上名号的太医都在这里了。

开元帝沉声敛气, 端坐龙椅, “查出来了吗?”

太医们掬着一头冷汗,跪在地上, 迟迟不敢启口。

“莫非,这是什么□□?”若真是□□, 给他试药的内侍一样活得好好的,没这道理。

几个太医相互推诿之下,最后由最年长的太医启口, “这并非□□, 反而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既然如此,诸位爱卿为何这般烦扰?”

老太医又看看左右,终是不敢隐瞒,“但是, 此药长期服食却会让人、让人绝后……”

说罢, 老太医赶紧趴在地上, 动也不敢动一下。

开元帝面色煞白, “朕记得,皇后生产完后,身体虚弱, 便是章柳清为她调理的身子,也因为如此,他才会进入太医院……” 为什么?他与章柳清无冤无仇, 相反还有提拔之恩,为什么他要对他们下此毒手?

难怪皇后这么多年未曾孕育一个子嗣,难怪近两年后宫之中也未再出一个皇嗣,都是这个章柳清!

帝后绝后,这是多阴毒的手段?

在进宫的路上刘煜便早已将此事来龙去脉都捋过了一遍,上前秉道:“章柳清曾经籍籍无名,因为为皇嫂调理好了身体才声名远播。臣弟以为,起初他未必是有心要害人,也许只是学医不精,见识所限,才会铸成大错,后来发现时,为时已晚,偏这事被有心人知晓,并以此相胁,为顾身家性命才会对皇兄下手吧。现在章柳清已死,当务之急,应该请诸位太医看看,可有化解之道?”

开元帝压住火爆脾气,盯着下面,众太医又一阵惶恐,斟酌再三,老太医道:“皇上服食不足两年,或许还可以调理回来。”

“那朕的皇后呢?”

太医们不说话了,趴在地上默默流冷汗。

盛怒的开元帝很想将这些无能之辈拖出去砍了,刘煜眼见他煞气暴涨,安抚道:“你们回去好生想想如何化解,若解决这等难题,封王拜侯不在话下!”

太医们诺诺应是,一起退下。

开元帝这回脸色愈发难看了,“你说,这可是朕那两个好妃子做的好事?皇后不能生育,又绝了朕的龙脉,以后皇位就只在他们二人之间。”

开元帝就两个儿子,分别出自两个嫔妃,一个三岁,一个六岁,都是幼童。他也不急着立嗣,大概还是盼望着能跟臧皇后生下个名正言顺的太子,来继承皇位,夫妻俩感情刚修复,便得到这么个噩耗,如何不让他怒火攻心。

“臣弟想,两个嫔妃大概是没有这胆量的。相反,臣弟觉得,很有必要为两位小皇子查查身体。”

“你说什么?”

“臣弟记得,三年前,大皇子启蒙,是侍中吴邕教导的,而今年二皇子的启蒙先生则是侍中崔真?”

开元帝猛地醒悟过来,“你是说……”

“臣弟以为,吴邕、崔真乃至章柳清的死,或许是有联系的。”

“怎么会?吴邕心思机敏,虽不是什么愚忠之臣,但为吴氏全族,也绝对不会做下如此糊涂事!”

“皇兄莫急,臣弟也只是推测。大皇子还经常去吴府拜会,与吴尚清十分熟韧。吴邕是只老狐狸,不容易被人利用,但吴尚清却十分好糊弄,而他与古月坊的一名乐姬也长有往来,甚至到了私定终身的地步。

若所有人借那名乐姬之手,糊弄吴尚清做下一点糊涂事一点都不奇怪,上回吴尚清诈死,臣弟便觉得事有蹊跷,却想不透是何种事情,而吴邕也欣然赴死,全然不漏一丝口风,皇兄觉得,什么事情能然诺大一个吴氏惧怕至此?”

开元帝脸色灰白,若真是事关大皇子,为免牵连血亲,他们赴死不意外。

“至于崔真,对方要挟崔真的事并不是事实,所以想来崔真是想澄清之后,再通报,结果,事先被人察觉,才被灭了口。”

开元帝心中惶然,“若是这次天咒的阴谋得逞,连阿煜遭了祸事,那我们刘家这一脉便真的绝后了!”即便不拥立长留王,即便世家大族依然拥戴开元帝,这个江山也得旁落!

开元帝想想就一阵后怕。

他猛地想起另一件事,大皇子之前身体安好,倒的确是跟了吴邕之后身体开始羸弱,时常生病,而他偏偏命了章柳清为他调理……

“朱富贵!传太医去承德宫,为两位皇子请脉!”知道了这层玄机,开元帝哪里还坐得住?

半个时辰后,开元帝从承德宫出来,俊脸黑沉,“这幕后主使到底是谁?朕要将他千刀万剐!”

光听这句话,刘煜便知,结果不好。

“现在只有嫌疑人,但并没有直接证据!”

“长留王?”

刘煜不否认。

“没证据,捏造证据,朕也要将他杀了!还有那些被他拿捏着的棋子,都给朕找出来!看看这些家伙到底背着朕都干了些什么勾当!”

此刻的开元帝已经没了理智,刘煜静静立在身侧,没有说话。

开元帝不满地斜睨过来,“怎么还不去?”

“臣弟在等皇兄你冷静下来!”

开元帝爆了,“朕凭什么放过他们?”

“那背后主使者最想看的,便是皇兄将那些世家大族*得狗急跳墙吧?”

这个道理开元帝当然明白,可是一国之君被人如此戏弄残害,任谁都咽不下这口气!

“这次尸毒的事,他们能够如此积极配合,我想,他们也是有心要铲除那个*控他们的人的,这大概也说明,绝大多数大族即便跟那背后之人有牵连,想来还未铸成不可饶恕的大错,否则,也许借着尸毒这事便已经自尽谢罪以保全家族了,而且还不会被人疑心。”

那个染了尸毒没被抓回司隶台的世家子,并不是什么祸患,相反,他是刘煜放在外面的一枚棋子。而刘煜便用他,将那些跟古月坊牵涉最多最可疑的大族挑出来,这是给他们选择的机会。他们可疑顺水推舟,帮着谋逆,同样也可以帮他破坏这个惊天大阴谋,但最后,他们选择了后者,这便足够表明他们的立场。

开元帝多吸了几口冷雪,怒火终于慢慢熄灭。

“你觉得朕该如何做?”

“皇兄可还记得大司马收编流民军时的事?”本朝还没过大司马,这个大司马自然指的是兄弟二人最崇拜的王大司马。

当年世家大族不但垄断了土地,同样垄断了人口,军队大多掌握在大族手中,要另外组建一支足够捍卫大魏的北伐军,王温只得收编流民军。

而流民军无组织无纪律,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要将这样的军队组建成能匡扶九州的正规军,谈何容易?不能过于严苛,又不能过于松懈,要恩威并济。

“一次粮草告急,一名流民军将领带着一众将士刨了百姓的地瓜,被告到大司马座前,按军令毁百姓良田者,罚军棍二十,将领翻倍。皇兄可还记得大司马是如何处置此事的?”

开元帝沉吟片刻,面色肃然,道:“军正欲查将士鞋底淤泥,以此判断谁去刨过地。大司马则叫正规军和流民军一起去田地里跑了半个时辰,最后发布罪己书,自己领了四十军棍,以儆效尤!此举不但收服了流民军军心,也获得百信的爱戴,方圆百里百姓集体凑集了军粮才解了那次军粮短缺的燃眉之急!”

刘煜点点头,“当年军粮短缺是因为朝中有人故意要破坏大司马收编流民军的计划,所以此事也算是因大司马而起。而今,皇兄面临的情况亦是如此,正是因为有人想篡夺皇兄的皇位,才会千方百计去挖世家大族权贵功勋的把柄,想加以利用。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能手握权柄者,谁身上没几个污点,只要不是大奸大恶,于社稷有利,这样的人便可以重用,若因为过于执着于那些污点被有心人利用而坏了社稷安定,实在冤枉。”

听得刘煜一席话,开元帝彻底冷静下来了。

他重重地拍着弟弟的肩膀,若非刘煜无心皇位,这个皇位他倒真觉得应该他来坐。

刘煜在宫中跟开元帝将各大大族的情况做了一翻分析,一直到大天亮也未停歇。

当日,开元帝便颁布了一份罪己昭书,公示在皇城和京城城门,让所有人,无论士族还是寒门百姓都能够看到。

世家大族那颗悬着的心终于安定下来,同时他们也接到一个信号,该料理的就必须料理,该斩断的必须斩断,某些东西过去了,就让它彻底烂在角落里,再也不要出来见天日。

刘煜去看长留王,虚心求教:“长留王觉得这罪己书如何?”

“嗯,笔韵风流,文采斐然!”

对这个评价,刘煜赞同地点点头,“我想,如果此刻要让众朝臣附议杀了你,想来他们是很愿意这么做的。”

长留王眯眼,“所以,你即便没拿到证据,也打定主意要杀我?”

刘煜诚恳地点头,“事关社稷,有时宁可错杀,也不能放过!还请长留王见谅!”

“那我岂不是死得冤枉!”

“若真要说冤枉,最冤枉的该是古月坊那些柔弱女子,即便是前朝余孽,她们本来可以像其他朝代的余孽一样,安分守己,多活些年岁,这回却因为某些人的痴心妄想念,而不得不为你陪葬。”

长留王非常委婉地表示:“其实,我一直是个安分守己的前朝余孽。”

“呵呵。”

“……”

“冬至日,大朝会,会颁布你的罪状,请好好享受最后的日子。”

在京兆尹往司隶台的必经之路上,宋轶坐在临街茶楼,远远看见孙朝红过来,一个小乞丐递给她一封信,孙朝红扫了一眼,便朝她这边看过来,宋轶晾着小门牙冲她挥了挥手。

俄而孙朝红上楼,她给她亲手沏茶,道:“我可是花了大价钱包了这个雅间。”

“真是难得你这般舍得?莫非这是鸿门宴?”

宋轶笑眯眯地看着她。她本以为孙朝红会知趣地就此隐遁,没曾想,这家伙依然稳稳当当地当她的孙神捕。这着实有点刷宋轶的下限。

可是,回头一想,司隶台没有抓到长留王的证据,同样没有人抓到凌波仙的证据。既然没有证据,人家为何要逃?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其实,我一直觉得自己很聪明。”

“你的确很聪明。”

“可压不住在关键时刻还是会犯蠢。”

“哦?此话怎讲?”

“吴尚清死的时候,所有人都在奇怪他为何会突然诈死,其实回过头来想,很简单,因为有人拿着一个可能让吴氏一族陪葬的隐秘威胁他。愿意是想让他承担起自己身上的人命罪,可惜他不但不知悔改,在死遁时还想殃及无辜的乞丐,于是,凌波仙出现了,让他的假死变成了真死。孙神捕觉得,我的推测可对?”

孙朝红点点头:“你向来聪明。”

宋轶又道:“那日,因为画骨先生将吴尚清踢出了《惊华录》,他闭门谢客,唯一见过的似乎只有以抓捕他为名,带着衙役冲到吴府的孙神捕你。”

“那又如何?”

“孙神捕跟他说过些什么?为何谈话之后他便遁去了望月湖?”

“你在怀疑我?你似乎忘记了,杀死吴尚清的并非真正的凌波仙,而是李心岚假扮的。”

“当然不会是李心岚,第一,她没有这样的身手能撂倒吴尚清带的两个护院家丁;第二,即便是吴尚清,大概她也没这个能力与之一搏;第三,她更没有能力让吴尚清的尸身一宿之间化为白骨,相反,倒是真正的凌波仙有这个伎俩,章柳清就是这样死的。

所以当日,杀死吴尚清的不是李心岚假扮的凌波仙,而是真正的凌波仙。章柳清死时,李心岚还在司隶台的诏狱里关押着,自然也排除了她是真正凌波仙的可能。哦,差点忘记了,那日望月湖这么热闹,孙神捕却将脚扭了,没去成,着实可惜了。”

“就这样?”

“其实,还有第四。那日,我与你一起去废庙找到被拉来当替死鬼的乞丐薛山,他直接跪到你面前,感谢救命之恩,这个举动着实突兀了一些。

薛山的鼻子很灵敏,孙神捕可还记得当时他说过什么?他说,他虽然没见过凌波仙的脸,但却嗅得出她的气味。他之所以扑到从未见过一面的你面前,一则是因为正是你将他安置在那个破庙,二则,你再出现,他嗅出了你的气味,便理所当然地跪到你面前。

至于后来她指认李心岚,想来是你授意的吧?能让他心甘情愿做假供的,大概是明里暗里救过他两次的孙神捕你了。而今日一早,我去城西找薛山,你猜怎么着?”

孙朝红心里冒出一股不好的预感。

“他死了,在凌波仙降下天咒,让无数人染上尸毒时,悬梁自尽。”

孙朝红端茶的手狠狠抖了一下,平静的脸色压得万分艰难。

宋轶只看了她一眼,继续说道:“那几日在司隶台病得无聊,我便去查了查前朝获罪的官员家眷情况。我想知道,她们有多少人被牵涉其中,又有多少人还能拯救。

看完所有在录名单,我才想起,似乎还有不少像你这样的,根本无人知晓身世的前朝后裔。很不幸,我知道你的身世,所以又去查了关于凌波仙的一些事情。

凌波仙第一次出现,差不多快一年了。那时京兆尹正办一个案子。就是一士族公子游湖,看中了一寒门女子,夺了人清白,女子跳湖自尽,家人只当她是不小心坠湖,一张破席子裹尸草草掩埋了。

其青梅竹马的小情人,觉得事有蹊跷,便告到京兆尹,当时是你接的这个案子,几下便查到那士族子弟身上。想开棺验尸,结果那士族子弟提前将尸体挖出来烧了,连个痕迹都不留下。

京兆尹死无对证,死的又只是一个低贱的庶民,难以撼动凶手士族身份。

偏偏那人有个嗜好,那便是炼丹成仙。凌波仙就在这时出现了,偶遇了两个百姓,一个家徒四壁,赠与他钱财,而另一个身患恶疾,其实大概并非什么恶疾,只是没钱治病,被庸医误诊了,凌波仙为他治好了病,从此声名大噪。第三个便是那个士族公子,凌波仙让他得到成仙,从此再没出现过。我想,他应该早已存尸望月湖了吧。”

“所以呢?”

宋轶瞪眼,“你非得跟我比无耻吗?”证据都这么明显了,还死不认账!

“这只是你的推论,可算不得切实的证据!”

“那你肩膀上的伤可算证据?”

“自然不能算。我是习武之人,抓凌波仙时还跟人交过手,身上有点伤,着实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宋轶简直对这个混蛋肃然起敬,这样了还不认账?

“凌波仙身上的命案都是该死之人,惩恶扬善,这是她的初衷,可若被人利用,像天咒那般,总会染上无辜人之血。你,放手吧!”

孙朝红笑看她一眼,“我还有要事,若宋先生没其他话,我便先走了。”起身便往外走。

宋轶火了,“实话告诉你,那日凌波仙劫持我时,我在她身上做了点小动作。”

孙朝红终于停下,“什么小动作?”

宋轶复又恢复笑眯眯的模样,“呃,就是那个,我的印章,因为怕掉色,特地研制了一种采漆,一旦印上,便擦不掉。”

指了指孙朝红的后脖根,“就是那个位置,你看也看不到,摸也摸不出来,洗也是洗不掉的。你若真不是凌波仙,让我看看又何妨?”

孙朝红危险地眯了眯眼,“你在诈我?”她太了解宋轶了,这个混蛋什么花招都耍得出来,偏偏你还真假难辨!

“你若不信,可以多拿一面镜子照背后,一定能看见。”

“我若信你,我孙朝红的名字倒着写,说罢就往外走。”

宋轶立刻大叫,“小涛涛!”

薛涛破门而入,一柄长剑耍得特别顺溜。但孙朝红是谁,能从他与小徒隶的围攻中逃走一次,就能逃走第二次。

所以,孙朝红逃走也不过片刻的事,宋轶还追在后面喊:“你别妄想劫狱,长留王那个妖孽死定了!”

薛涛看着恨不能扑出窗外的小身板,十分幽怨,“你是故意的吧?”

“什么?”

“明知道她是凌波仙却只叫我一个人跟来?”

宋轶翻白眼,尼玛,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先打个招呼行不?下次我耍伎俩好耍得隐蔽点。

但这种话肯定不可能跟薛涛说,宋轶拍拍少年肩膀,道:“不必沮丧,下回说不定你就能抓住她了,毕竟她可是孙神捕啊!”

薛涛:“……”

翌日,碧滟的丧事处理得差不多了,宋轶准备搬出司隶台,还未出门,赵诚找过来,一幅方寸大乱模样,“孙朝红不见了,你见过她吗?”

当时刘煜正好过来,说道:“她不会回来了。”

“什么?”

“她看上一个美男子,跟人私奔去了!”

没想到刘煜一语成谶。

冬至日大朝会,藩王、属臣、地方官,有点资历的都进京参加大朝会,这一日也是难得的大晴天。司隶台诏狱就在这时失火了,最后清点犯人,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但是,宋轶和刘煜知道,长留王的牢房里那具焦尸定然不是长留王的。

等将细细查看,刘煜差点气笑了,因为拿来替换长留王的尸体,直接换了个女的,这分明就是挑衅!

偏偏为了社稷安宁,还不得不发布诏书说长留王死在大火中。

“所以嘛,我就说他是个妖孽吧!”宋轶在写《惊华录》新篇,愤愤评价道。这个妖孽奇葩的二王三恪,她总得给他盖棺定论一下的。既然诈死,从今晚后你就当个死人好了,也别再想着纠集什么前朝余孽,死灰复燃。死就死得彻底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这回看明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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