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推理还在晚饭前
上一章:第四十章 推理要在晚餐后 | 下一章:第四十二章 幸福的宝藏(一) |
少女与幼女愉快的点餐。
不用自己买单的食物,点的时候尤其感觉到痛快,就连平常稍微会那么犹豫一下的料理,今次也可以不皱眉头的下单。
愉快的下单结束,大概过了十五分钟左右。
“爸爸好慢诶,”
少女抱怨着。
然后忽然想到了。
“难道说,一开始就打算让我们来点单,然后他在等上菜的时候,去愉快的婊犯人啦?”
灰原哀很无语。
虽然想说:那是只有你才会做的事。
但考虑到是杉畑黛的父亲,说不定也有同样的嗜好之类的。
灰原哀决定不吐槽。
“去看看吗?”灰原哀问道。
等待上菜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
“嗯,一起去吗?”
“好呀。”
两人离开餐厅,到达电梯时候,那里已经围了一群相关人员。
处理案件的刑警由目暮十三以及高木涉带队,鉴证人员在忙忙碌碌的检验着,证人也有几名在配合问询,还有一位穿着黑色礼服,带着珠宝,看起来二十几岁的年轻女性正抽泣着。
“怎么样了,爸爸?”
少女朝站在一旁的父亲询问着。
“我给你介绍一下,”杉畑丰用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做开场白:“这位是犯下这次案件的大场悟先生,也是这位被害者的女儿辰巳樱子小姐的男朋友。”
辰巳樱子是一位栗色头发的,穿着时尚的女性,别着粉红色的珍珠耳环,颈部系着粉红色的珍珠项链。
大场悟则是一名三十几岁,穿着黑色西装的鹰钩鼻男性,他大声反驳着对自己的指控。
“我不是说了,我在案发时跟樱子在一起吗!”
信息量有点大,但是少女完全不在意。
“案件解决就好。”
高木涉对着目暮低声询问着:“黛小姐的爸爸,不就是委员长嘛···”
目暮十三点点头,马上朝顶头上司敬了个礼。高木也随之敬了个礼。
“诶,”杉畑丰点头回礼:“但是这个大场先生完全没有承认的打算,如果就这样带回去审讯的话,目暮先生跟高木先生难免要加班工作呢,警察的加班费很少,能避免加班工作是最好的。”
刑警们感到被重视,非常高兴。
警察的加班费很少。
这句话因为不久之前就听过,让灰原哀非常的熟悉。
但同样的话在父女两个嘴里说出来,完全不是一种感觉诶···
“大场先生,你行凶的时间就是8:30没错吧,那个时间礼炮响了起来,如果再给手枪带上消音器的话,只要手法得当的话,甚至还可以造成不在场证明。”
杉畑丰说道。
但是这种推测遭到了辰巳樱子的反驳。
“但是当时大场先生···”女性红了红脸,没能接续说下去。
只不过其中的意思很是明显。
“哦呀,哦呀。”杉畑丰用一种恶狠狠的眼神瞪着大场悟。
在枪杀死者的时候,还跟死者的女儿接吻,只是想想就怒火中烧。
杉畑黛凑到辰巳樱子身边。
“辰巳小姐这边来。”
挪动着辰巳樱子的位置,跟她一起移动到了电梯的前方。
“你们当时,是不是这样的姿态呢。”
杉畑黛伸出左手,绕过辰巳樱子的右肩,从后颈折回抚摸着辰巳樱子的左耳,几乎是脸贴着脸的距离,让辰巳樱子脸红心跳小鹿乱撞。
“然后辰巳小姐你就完全没没办法看见,大场先生当时的右手在做什么了,对吧?”
“诶?”
辰巳樱子错愕退开两步,看着杉畑黛的右手,朝着电梯的方向平举着,好像是扣动扳机一样的动作。
“不在场证明,论破~”
少女颇为欢快的返回原来站着的位置。
然后被灰原哀朝着右小腿狠狠的踢了一脚。
“好疼。”下意识的弯下腰按摩着小腿。
然后左手又被狠狠掐了一下。
“哼。”面对询问的眼神,灰原哀回以冷哼。
“哈,”大场想要反驳,但是不可能有这种机会。
杉畑丰迅速的借过话来:“大场先生你送了辰巳这条珍珠项链,而后辰巳小姐一定会去洗手间戴上这条项链,而你也就能够在这个时间,将自己用来枪杀被害人的枪丢掉。当然我猜你一定使用塑料袋之类的道具,使自己身上不会产生硝烟反应,不然辛苦做出来的不在场证明不就没有意义了吗?”
“看来你非要把我当成杀人凶手啦?!那你倒是说说,本来身体不舒服的社长,为什么在电梯里等着我杀!”
“你这种态度,”杉畑丰微笑着,不断摇头。
“虽然从你的口气上来看,让被害人在电梯里等你是你引以为傲的诡计中的一部分,但我要告诉你。我不在乎,警方不在乎,检方不在乎,裁判官不在乎。”杉畑黛嘲讽着。
大场悟快气炸了,不过比起气炸,更接近于不安才对。尤其是当他看见鉴证人员返回的时候,手上提着的塑料口袋中,装着的消音器和手枪时,更显得不安。
“这个手枪证明了什么呢?”杉畑丰指着口袋:“证明了案件就发生在这个楼层中,以及证明了只有去过洗手间的人才有可能犯案。”
“还有一个致命的破绽,你想要犯罪的前提条件是灯光灰暗,也就是说你调整了光。”杉畑黛再次开口。
大场悟咆哮着,压过了所有人的声音:“是我干的!别让他们俩说啦!”
歇底斯里的样子,让目暮十三觉得有点可怜。
“我无论如何都要为父亲报仇!”大场悟突然开始自白。
杉畑黛拉着灰原哀跑路,只留下了一句:“我是不听派的。”
“一般来说我是听的,但我作为一个父亲不太想听你说话。”杉畑丰走了。
目暮十三拍了拍大场悟:“好啦好啦,咱们先回警视厅,然后再说。”
毕竟杀人动机要收录。
不然目暮十三也不想听。
哦哦,丢给高木好了,反正他单身。
ps:
今天在Q群看有位新人作者抱怨:读者看不懂他写什么。怎么说呢,读者没有义务看懂作者写什么,但是作者有义务让读者看懂自己写了什么,也就是说如果有哪里看不懂尽管说出来我会反复修改,因为我有义务让读者看懂。除了加更咱们一切都好商量》。《
上一章:第四十章 推理要在晚餐后 | 下一章:第四十二章 幸福的宝藏(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