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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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凛回到酒店, 在晚风绵柔的阳台,点开许久没有动过的Facebook。应朝禹已经开学了,然而还是天天在玩, 动态全都在和朋友旅行。他这两天在首都堪培拉, 附庸风雅去了趟澳大利亚国家博物馆,每张相片里的主体不出意外,依然是他那张芳华绝代的脸。
可她好像早已习惯越过这张悦目脸庞, 看他的背景。
他的背后, 是比利时画家Ghislain Magritte的一幅油画——《爱侣》。
粉蓝相间的霞光,阴森暗沉的丛林,男人西服领带,紧挨着他的情人。
他们面目蒙上白布, 布面下缝隙全无,紧密勾勒出两人的轮廓。这让人想象他们氧气的匮乏、常理上的窒息。可他们依偎在镜头前,仿佛稀松平常地, 在拍一张合影。
给钟惟的那首歌就是在这一夜写出来的。
从度假酒店的阳台, 能望见蔚蓝如梦的海滩。那些沙子她白天都踩过, 细腻柔软,令人心甘情愿地陷落。温凛躺在晚风里,用手机一笔一画, 把回忆压成铅字。
钟惟收发邮件很慢, 发出去石沉大海。
这感觉有点像投稿,像给客户发策划方案。温凛有这个职业病,发出去之后会陷入习惯的不安, 不由自主地等候对方的批复。
杨谦南躺在床上,看她忙忙碌碌地整理行李箱。
他们要回程了。
杨谦南说要是没玩够,可以再住几晚。温凛摇摇头说不必。她回北京约了人,出国申请需要几封推荐信,校内方面陆秉青会为她解决,至于企业方面,绪康白的大伯答应帮忙。她回去摆宴席,感谢这位传闻中的业界大佬。
杨谦南拉住她双手,引到床沿,状若打趣:“我们凛凛好像很迫不及待地想出去。”
温凛勾勾唇:“我要毕业了,总不能失业又失学。”
“公司不开了?”
“绪康白答应帮我找人转手。”温凛坐在行李箱上,天生矮他一截,像主妇悉数柴米油盐,“不然怎么办呢,我出去需要钱的。”
杨谦南抵着她额头,轻笑:“不是有我养你?”
他送她礼物素来挥金如土,一只手袋的钱够她在国外读上半年。他说养她,她是信的。
杨谦南俯身看着她,倦意扯宽的双眼皮让他的面部看上去很柔情。所有事物在他眼中像雾一样寡淡,温凛在他的双眸里,找到他用迷雾涂抹出的,自己的脸庞。
温凛无端地觉得,那张脸庞很像玛格丽特画上的女人。
失去面目,依偎在他眼底。
她戳戳他的锁骨,莞尔一笑:“那你打算养我多久呀?”
钟惟午夜醒来,接到了温凛的邮件。
在此之前她从前乐队的朋友找上她,说她能教小朋友弹一年吉他,但不能弹一辈子。他们近来在后海筹办一个小型音乐节,问她有没有兴趣参加live。
庄清许倒是很支持她。她是个非常知恩图报的人,虽然在央视拿着微薄的死工资,但还是斩钉截铁地说可以一个人负担房租,让她放手去试试看。
钟惟戏谑道:“你养我啊?”
几千块的薪资在北京养活两个人并不容易。庄清许底气不足,但目光真诚如许:“我……努力养你啊。”
这是一个刚进社会的女孩子善良的承诺。
钟惟笑了笑。
可她已经许久未曾有过新作,唱歌好像是上辈子的事。
她平静无澜地入睡,也平静无澜地,在凌晨醒来。
窗外擦黑,才两三点。她长出一口气,点了支烟,在月光下调理气息。
命运来时总是静谧悄寂,她偶然敲一下空格键,按亮电脑微弱的光源,邮件提醒就叮地一声跳出来。
钟惟纵观了一遍歌词,轻蔑地笑了声。笑声在鼻腔发出,短促又蔑然,可笑意却是发自内心的。
她手指比常人长,敲击键盘的时候,能看见锐利的骨节。
——“写俗了,凛凛。”
她不留情面地评价,指尖却在抑制不住的心潮中微微颤抖。
温凛是第二天在机场看见的回信。
钟惟帮她标了一段出来,重点点评,说这段最俗。温凛坐在候机厅扫了几行,讪然别开脸,狡辩说她软文写多了,文笔现在就是这么俗。杨谦南从不远处走回来,递给她一杯咖啡:“一个人发什么呆?”
“我有吗?”温凛恍然回神,两手成拳,揉揉自己的笑肌。
杨谦南忍不住摸她的脑袋,嗤笑一声:“小东西。”
他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不喊她名字,净爱往她公司跑,当着她员工的面问:“小东西哪里去了?”,她招来的几个实习生起先都不敢回答他,怕由于对老板不敬挨批。后来胆子就大了,在公司茶水间里都敢凑一块儿窃窃私语,八卦她们老板的情夫。明面上是耻笑,背地里满是歆羡。
温凛接下那杯咖啡,当一只任他执掌的小宠物,单手抱着他的腿,靠在他身上喝。
杨谦南手指梳着她额角细碎柔软的绒毛,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聊家里院子的景观池找了人翻新,水要全部换一遍,他佯装责难:“是不是没少往里面倒药汁?”
她羞赧地轻推他一下。
杨谦南弯腰在她耳边促狭:“荷花都被你苦死了。”
温凛轻哼了声,机警道:“怎么突然想要到翻新?是不是你妈妈上次来看见,觉得太脏了?”
杨谦南默认,抬头没说话。
她知道,叶蕙欣不满意的何止是荷花池。
毕竟都不用她亲自出马,就有无数人前仆后继地赶来提醒她,连池子带花,没有一样属于她。
可杨谦南体贴如旧,说水处理公司的人会来得很早,“会不会吵到你?”
温凛摇头说没关系,她仰头看着他,微微一笑。
从她这个角度,能望见他修长的颈项。
也许是刚刚提到过叶蕙欣,她对那枚玉佛格外留意,伸手去挑他的内领,却出乎意料地发现里头空空如也。温凛手指落空,惑然地怔了片刻,“你玉戴来了吗?是不是落在酒店了?”
杨谦南有如东风射马耳,“丢了。”
“那还不打个电话回去!钱东霆他们走了吗?让他们问问前台。”温凛惶然四顾,“你妈妈信佛,回去发现你丢了,会不高兴的。”
杨谦南把她的下巴扭正,眯眼打量:“她不高兴有什么关系,你高兴不就得了?”
温凛打一下他的手,说:“你丢东西我高兴什么?”
他满不在乎地一串笑,好像刻意不上心,温凛催他打酒店电话,杨谦南嫌麻烦似地,说丢了就丢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你知不知道什么叫佛祖啊?”她微微蹙眉。
中国人骨子里刻着汉唐以来的佛教传统,即使不是宗教徒,也对寺庙香火心存敬畏。
可是杨谦南仿佛闻所未闻,闲插着口袋问她:“什么叫佛祖?”
他的心里,从来没有佛祖。
温凛是在这一瞬间,翕了翕唇,放弃了辩解。
那天她收到的邮件,不止钟惟那一封。
航班在北京落地,她打开手机,发现仇烨的辞职信安安稳稳地躺在她信箱里。
她第一时间没有回复,把手机握在掌心,随着人潮麻木地往前走。
人总要长大,人人也都在长大。她毕业的这一年,仇烨也进入了大三,以她的才气和野心,已经不满足于在这个日渐封闭的创业公司里久留,委婉地向她提出了跳槽意向。
历史的车辙总是以他人的方式碾过自身。
温凛淡然地处理了她的离职请求,并为她办了一个冷餐会。
五道口科技园办公室地方太大,搬来这半年攒了许多杂物,添了好几张办公桌,也还是显得空旷。她们拼了几张会议桌在空地上,叫来外送pizza,摆了几大盘寿司和甜品,红绿蓝三色鸡尾酒一字摆开,每人一瓶,为仇烨办了个简单的欢送仪式。
她新招来的男生叫小邹,是仇烨一手带出来的新人,自掏腰包给她订了一个慕斯蛋糕,上面用巧克力酱写——“姐姐走好!”
仇烨一把*油揩他脸上,豪气冲天地训人:“你这写挽联呢?!还有,说多少遍了,老娘比你小!”
同事们哈哈笑作一团。
这是她在这间公司里见证的,最后的欢笑。
为了离别。
仇烨挽着温凛的手,硬要她去切蛋糕,欢欢喜喜地推搡:“老板来切,老板来说两句!”
温凛便把一丝长发捋到耳后,接过蛋糕刀切下去:“那就祝你一路顺风,前程似锦。”她温然笑着抬头,秀气的眼睛里蕴着平和的光芒,把桌肚里早已准备好的礼物盒拿出来说,“这个送你。以后去大公司实习,少穿破洞牛仔裤,也别背你的布袋子去通勤了。”
盒子里躺着一个vintage e,简单大方的棕色牛皮手袋。
她特意挑选,才选中这一款,适合仇烨的中性风格。
“学姐最近现款吃紧,只能送你一个这个,别嫌弃。”她轻轻说。
仇烨看见它,热泪盈眶,像个小孩一样抱紧她,语无伦次:“学姐你太好了,我觉得我跑路跑得很不厚道,我一定会记得你的!”
温凛淡笑着摇头。
十月要来了,黄昏的阳光呈淡金色,转眼又是一秋。
今生今世,谁又不会离开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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