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种田文的极品小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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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天刚蒙蒙亮,陆溪就醒了。

她比陆家任何醒的都要早,听着公鸡的打鸣声,抹黑进了柴房。

打开一个老式的手电筒一瞧,能看到角落里,铺了大概五六平面积的腐质地上面,长出了新鲜的蘑菇——可以拿出去卖了。

陆溪找到这么多含有菌丝的腐质地不容易,这些天下来,可把她给累惨了。好在蘑菇长得非常快,她的付出很快就能见到成效。

找来一个竹篓,小心翼翼把蘑菇摘了放进去,等到竹娄装满,拿上一块布盖上,陆溪就走出门去。

前一天晚上,她就找村长借了自行车,还借了一把秤砣,一大早就能立即启程。

微风和煦,轻轻的吹拂在脸上,使人感觉无比的惬意。

陆溪接着微弱的天光,小心翼翼的注意路上的路况,车轱辘支呀支呀地转动着,就这么开进了城里。

此时,城里的人也是刚刚睡醒,街上依稀能看见几个行人,除此之外,街道一片安静。

陆溪停下自行车,推着往前,来到供销社。

此时的供销社人也不多,零零散散的几个人,售货员倚靠着柜台打呵欠,显然也是刚刚醒来不久。

陆溪来到一个写着收粮牌子的柜台前,问道:“蘑菇收么?”

售货员爱答不理的样子,有气无力道:“收。”

陆溪便掏出一朵蘑菇来给她相看:“同志你看,这都是好货色,刚刚摘下来不久的。”

“湿货,不值钱,一斤两毛。”他随便摸了两下挑挑拣拣,“要是晒干了,一斤四毛。”

要是晒干了的话,三斤能晒成一斤,价格却也没高多少,属实亏得紧。

陆溪面上的笑容顿时垮了一下,她继续道:“能不能再多给一点啊?这些都是我从山上摘回来的,可不容易摘呢,就赚个辛苦钱。”

售货员不耐烦道:“去去去,爱卖不卖。价格又不是我定的,你要不买,那就别来烦我。”

陆溪抿唇,然后背起自己的竹篓,麻溜走了。

傻子才在那儿卖呢。上次陆溪都在黑市里打听清楚了,这新鲜的蘑菇,一斤四毛都有人要的。

她本来寻思着,如果价格还过得去,三毛一斤左右,她也就卖了,虽然比在黑市少赚了一点,但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她还能早点回去,哪想到,这里的收购价格低到离谱。

完全够不上陆溪这么多天的付出。

陆溪决定要冒点风险了,这年头,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要想发家致富,哪能一点风险都不担呢?

谋生活不容易,只要她跑得够快,就没人能追得上她。

有“舞蹈家”、“格斗术”、以及“机甲战士”的加持,陆溪对自己的体能有足够的自信不被巡逻的人抓到。

此时,天亮了不少,黑市里的人也多了。

陆溪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她用一张头巾蒙住大半张脸,想必此时哪怕是陆秀英和陆建雄两人站在她面前,都不一定能把她认出来。

做好这一切伪装之后,陆溪才找好位置蹲下。

但凡身边路过一个像来买东西的城里人,陆溪就神秘兮兮的问对方,要货吗。

陆溪从没想过,居然有这么一天,她就只是卖个东西,也能搞得像警匪片一样。

“闺女,你这个蘑菇怎么卖啊?新不新鲜?”有个大叔问她。

陆溪低声道:“刚摘的,上面的露水还没掉呢。补身体,尝尝鲜,都是好的,比肉还好吃呢。”

那大叔拿起来蘑菇闻了闻,确定味道没有错,清香扑鼻,更不是什么烂货,这才兴奋道:“来,给我称五斤。”

陆溪点点头,然后拿出秤砣来,给他称了五斤。

陆溪定价一斤三毛钱,五斤的价格一共一块五。

陆溪对这个年代的物价和工资有一定的了解,一个蓝领工人,一个月大概六七十块钱,这个大叔看上去气度不凡,看上去收入应该不低。一块五的钱对农村人来说,扣扣索索攒好久,不到不得已时不会拿出来用,但城里有工作的人,工资高,懂得享受生活,就能消费得起。

大叔付了钱之后就离开了,他也半捂着脸,害怕让人看见。除他之后,再也没有人来找陆溪询价。

陆溪稍微有些丧气,来的时候还想着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结果来了这一趟她才真真切切地体会到,还是胆大的少,胆小多。

人都是害怕承担风险、容易从众的,看来她的生意做起来并不容易。

日头渐渐高升,天大亮。温暖明亮的阳光洒在身上,由一开始的舒服,到最后的燥热。陆溪心想着要不要回去算了,此时刚才买了蘑菇的大叔去而复返。

他神色匆匆,着急问道:“闺女,刚才那蘑菇,你还有吗?”

“有!”陆溪喜出望外,没想到这么快就有第一个回头客了!

“还有多少,我全都要了。”大叔掏出钱来,一开口就全要。

他刚才买了蘑菇回去之后,和鸡肉一块炖了。本想就是增个香,怕是不会像陆溪说的那么新鲜好吃,哪想放下去之后,房间顿时香气四溢,就连邻居都跑来问了问,家里煮了什么东西这么香。

那七十岁的老母一闻见这个味道,打听清楚来路之后,立即让他重新回来买。

毕竟他老母亲说了,这样的好货色,平时可不多见。他们家人口又多,不管买多少,都能吃得完。再说了,要是一下子吃不完,还可以晒干晾起来,或者做成酱储存起来,当一口咸菜,不管怎么说,买下来都是划算的。这种买到山上长出来的新鲜蘑菇的机会可不多得!

陆溪精神一震,她把剩下的蘑菇全部称完,又卖出了七块五的价格!

就这样,陆溪把所有的蘑菇都卖出去了。钱踏踏实实到手之后,陆溪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点笑意。

大叔问了问她以后还来不来,平时都卖些什么东西。陆溪一一答了,说都是一些山货,还有自己捣鼓的小玩意儿,小零食,保管是外面没有卖的。

大叔就说:“这样闺女,你待在这里,不安全,不如你以后进城,去我家。你卖山货,我都买。一来安全,二来不会让你白跑一趟。我的亲戚同事很多,平时里会走街串门,说不定看到你的货,也想买。”

陆溪欣喜若狂,忙点点头同意了。

虽然大叔说得含蓄,但陆溪听出来了:这意思是可以帮她介绍买家呢!而且换了场所,她被发现的概率就小了很多,安全性也提升了!

城里人是按户口分量,每个月能买到的粮食都是定量的,所以就是手里有钱也没处去花,因为没有票。平时手里有闲钱,就会来黑市逛一逛,或者托农村的亲戚能不能带点东西来。

但一来,黑市毕竟有风险;二来,农村的亲戚自己吃的也不多,未必有东西捎给他们,家里没有余粮,所以所有人都过得紧巴巴的。而现在陆溪说会经常往城里倒卖山货,对大叔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啊!

有钱又怎么样?还是没那口吃的!

这笔买卖,陆溪和买主互利共赢,敲定之后,两人的内心都是愉快的。

和大叔说好见面的地方和地址后,陆溪才离开黑市。

等走出那片地方老远后,陆溪才把头上的头巾拿下来,露出一张脸来,终于不那么闷了。

幸好,以后可以假扮亲戚直接去大叔家,不然天天要这么捂着,也真是够受罪的。

陆溪走进了供销社里,打算把家里缺的东西都买了。

现在她身上有九块钱,能买不少东西。

首先是晚饭的问题。

这个年代缺衣少食,陆溪不会在衣食住行上亏待自己。现在住这一项上暂时没多大的改变,但在食物一项上,陆溪会尽最大的努力不亏待自己的喂。

前几天天天吃萝卜,都吃得快成兔子了,陆溪决定除了买荤菜之外,还要买点素菜回去。

陆溪买了两斤花生,花了四毛钱。这个时候是吃藕的好时节,只不过时令的蔬菜贵,陆溪没敢买太多,只要了三斤,花了九毛钱。

剩下的就是荤菜了。

今天供销社的人少,陆溪来到肉摊子前,居然看到还有一片残存的肥肉。

这个年代,吃肉的机会少,肥肉是比瘦肉要金贵的,陆溪立即指着让师傅割下来了,打算回去炼油渣,家里的油也快用完了的,现在没有钱买菜籽油。

最后,陆溪用一斤八两的肉票,买了一根猪后腿,花了一块五。

冰糖也快没了,但陆溪不打算急着买。她那罐梅子酒也差不多入味,能卖了。下次进城时,如果受欢迎,她再多买点冰糖回去,继续酿。

买了满满一车子的东西,陆溪才踩着自行车回家。

她一边蹬着自行车,一边盘算着自己手中还剩下多少钱。

卖蘑菇赚了七块钱,在供销社里买东西花了两块八,她现在还剩下四块二的存款。

陆溪目前不打算花光,她决定攒一些下来,等有钱之后,就先买一辆代步的自行车。

这个是很有必要的,总不能每次出门,都要去村长家借吧?那也太厚着脸皮了。

只不过自行车在这个年代是大件,一个村里没几个人有,想买一辆自行车,不仅要票买,还要足够多的钱,至少得准备一百块钱才行。

陆溪自己做的决定,不打算换陆秀英和陆家的其他人跟着承担风险,所有她只会从自己赚的钱里想办法拿出一百块钱。

目前还任重而道呐。

陆溪嘴里哼着歌,一路蹬着自行车来到村口。

回家放了东西后,去给村长还自行车去。除了自行车,还给搭了一些花生给村长。

总不能白用人家的自行车,这些花生都是陆溪精心挑出来的,个头最胖的。

陆溪放下花生就要走,村长媳妇热情的留她吃饭,都被陆溪拒绝了。

本来村长媳妇见陆家天天来借自行车,心里有诸多不满的,自己家的东西一直借给别人用,磨损了用坏了都挺糟心的,可这闺女会做人,嘴甜,还喜欢给他们送东西。

有道是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村长媳妇吃了陆溪的东西,也就不好意思小气了。

这你来我往,家里陆溪送的东西越来越多,倒是让村长媳妇更乐意把自行车借给陆溪。

毕竟别人借了也就借了,未必会像陆溪这样投桃报李。有的是仗着自己没自行车,看着她家有,让她家做贡献的。

村长媳妇看着陆溪送来的花生心里全是满意。

想着想着,忽然觉得不对,便对着自己男人说:“我说当家的,陆溪这女娃娃,是不是变了好多?怎么和外面传的不一样呢?我瞧着,不像读书读傻的呀。”

村长说:“外面传的什么?人家本来就没有读傻呀!谁说书越读越傻的?”

“可是……可是外面就是那么说的!”

村长鄙视道:“头发长见识短,我倒瞧着是个好的。你不也是满嘴满眼的笑?人家送来的东西吃得那么欢呢?还埋汰。”

“我去你的!”村长媳妇和他说不下去了,呸了一口,觉得话不投机半句多。

不过她男人说的倒是有点道理。

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陆溪这个女娃娃,看来是有两把刷子的,没那种带着坏心眼的机灵劲儿,聪明得恰到好处,让人如沐春风,连她这个一开始对陆溪带着偏见的,现在这心里头都被哄得热热乎乎的,见了陆溪油然就感到亲近。

那到底是谁,在外面说她嫁不出去,懒得酱油瓶倒了都不扶的?

这不挺好的嘛。

本来好好一个姑娘,长得又好看,倒了适婚的年龄,应该很多人上门求亲的才对。就因为这些不着调的流言,让陆家上门的媒人一个都没有!

村长媳妇含着花生嚼来嚼去,口头之欲被满足了,大脑也格外活跃,她越琢磨这事,心里就越是活络,渐渐有了个主意。

-

陆溪回到家里后,开始烧水做饭。

大娃和二娃在家就总盼着小姑回来,一见她进门,立即一拥而上,大喊“小姑小姑”,一个给锤肩膀,一个给倒水,特别的狗腿。

陆溪知道他们是想要糖。

她抱歉道:“小姑忘记买糖了,不过有花生,一会儿给你们炒点花生米。”

“好!”两个小孩立即开心的拍拍手。

花生米他们也吃过,但不多吃。一般是爷爷和爸爸喝酒的时候,会买点花生米来做下酒菜,他们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爷爷和爸爸就会给他们夹几颗,香香脆脆的,特别好吃。

陆溪招呼两个小的,抱来一堆柴荷,然后开始生火做饭。

米下锅了,今天煮干饭,有肉吃,就得配点好饭,绝不能像之前那样将就。

等火堆生起来后,陆溪拿出猪蹄,放在火上烧了烧,这一步的目的是去除毛囊上的异味,同时清理没有拔干净的猪毛。

猪蹄被火舌裹住舔舐,表皮很快就呈现出一股焦黑的颜色,陆溪才停止继续炙烤。

把炙烤焦黑的猪蹄放进清水里,用丝瓜囊洗刷干净,把焦黑的部分去除掉,露出底下金黄的颜色。

到这一步,空气中就弥漫着一股食物的焦香味了。

两个小孩子嘴馋,从陆溪处理食材开始,他们就像小萝卜扎在地里那样,扎扎实实地蹲在陆溪旁边,陆溪舍不得他们干活,不让他们打下手,他们还争着干,一步都不想离开。

猪蹄在火上炙烤的时候,他们就在一旁看,等到猪蹄烤出点香味了,两个小孩心情都写在脸上,眼睛里倒映着火苗,亮晶晶的,都忍不住“哇”的一声,狗鼻子似的,用力嗅啊嗅,嗅啊嗅。

嗅着嗅着就咯咯笑了起来,好像遇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开心事。

陆溪拍拍他们的脑袋:“去,去菜园子给小姑把点蒜苗和姜来。”

“好!”两个小孩赛跑似的,忙跑向自家菜园子,吭哧吭哧,很快拔了一把姜和一把蒜,又蹬蹬蹬跑回来。

“小姑,我们回来了。”

陆溪让指挥他们用井水洗净,自己则是用菜刀把猪蹄给砍了,剁成小块。

把洗净的姜切片,又加了点料酒,放进猪蹄里搅拌搅拌,先静置十几分钟,等着一会儿用。

趁着这个时间,陆溪把今天买回来的肥肉切了,然后放进锅里,炼猪油。

灶台的火烧旺,白色的、油汪汪的猪肉放进铁锅里翻炒几下,很快就被逼出油脂,铁锅也蒙上一层油脂。

陆溪往里面加了一把盐巴,一个作用是能防止猪油直接和锅底接触糊底,一个作用是能给油渣一点底味,吃起来香。

随着时间的流逝,炼油的锅底逐渐热闹起来。白色的猪油开始微微焦黄,有点蜷缩起来。在它们中间,咕嘟咕嘟的冒气一个接着一个的气泡。这是猪油里残留的水分被逼出来,蒸发。

继续等了一会儿,猪油的颜色逐渐加深,陆溪用勺子稍微搅了搅,翻个面继续煎。

等炼出来的猪油冒出的水泡逐渐减少变小,这说明水分已经被蒸发干净了,现在锅里留下来的,全是油脂。

不过这还不够。

只有把油渣炼成金黄色,才能最大限度逼出里面的油脂,油渣也能更好吃。

最后关头,陆溪不敢大意,一直搅动油渣,同时减小灶台的火,只是用小火满煎。因为现在差不多能出锅了,稍微不留神,油渣就会炸过头,吃起来发苦,要十分留意才行。

终于,见颜色差不多了,陆溪捞起一块油渣,咬了一口。

“咔嚓”的一声响起,陆溪烫得直呵气却舍不得吐掉。

酥脆可口的油渣已经炼好了,陆溪把油渣捞起来另外放置,猪油则是留在锅里,等着放凉。

趁着油降温的时候,陆溪去另一个小灶台上烧了一壶开水。

一切准备就绪后,才开始煮猪蹄。

她把锅里的猪油捞起来,放在瓦罐里,锅底流油,但不多,只是浅浅一层。

灶台重新加大火,等油温升高后,放进去料头和姜葱一起爆香,然后把腌好的猪蹄放进去一起翻炒。

猪蹄也有油脂,这一步的目的是把里面多余的油脂逼出来。

等猪蹄被炒得有点焦褐感,此时就把烧好的开水倒进去,一起炖了。

开水本就是沸腾的,一倒进锅里,立马咕嘟咕嘟冒起泡来。

奇异的是,这些开水倒进去之后,很快变成了白色的。

要想炖出乳白色的汤汁,这一步放的必须是开水才行。如果是用高压锅炖,后面炖出来的,是软烂软糯,入口即化的猪蹄。不过现在没那玩意儿,也就只能将就了。不过这样用柴火灶炖出来的猪蹄,味道也不赖,就是要多费点时间罢了。

陆溪盖上锅盖,放猪蹄在里头自己翻滚,她趁着这个时间,把一碗花生洗干净,藕削皮,然后切片。用清水泡泡,去除多余的淀粉,然后和花生一起倒进锅里,然后加大火,继续炖。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陆溪才掀开一次锅盖,稍微搅动了一下,防止糊底。见水快炖没了,就又继续往里面加了开水。

汤还是乳白色的,看上去十分可口,一看营养就很足。

炖了大概一个小时候,猪蹄的胶质都被炖出来了,陆溪用勺子舀起汤汁,发现乳白的汤汁里,多了点浓稠的胶体。

差不多了。

陆溪把灶台的火转小,慢慢的继续热着,打算等家人回来再上桌吃饭。

“他们家今天吃的什么,又这么香?”

“陆家这是发达了?”

“是那个小女儿本事大吧,同样的菜,人就是能炒出国营饭店的水准来,不服不行。”

“说得你好像吃过国营饭店的菜一样,依我看,比国营饭店的还好吃!国营饭店里就没这味儿!”

“要谁能娶得这样的闺女,那真是有口福了。”

一群人七嘴八舌路过陆家的篱笆门口,说的话全让陆溪听见了。

陆溪暗暗摇头,还娶她呢?抱歉,她目前没这样的想法。

不过对于同村人的改观,陆溪还是乐见其成的。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她可不想看着原来的坏名声越传越远。

她招来两个小孩:“快,去叫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回来吃饭。”

终于要开饭了,大娃二娃撒开脚丫子就跑,一个个像阵风似的。

陆秀英和陆建雄他们回来之后,一进屋就闻见浓郁的肉香。

陆建雄眼眶就红了,痛苦并快乐着,他喃喃道:“又吃肉,又吃肉,这样吃下去,家里有金山银山都吃不够的!”

陆秀英瞪他一眼,不客气道:“闺女孝敬你你还不乐意,那行,一会儿你别上桌,就看着,我吃完,给你块骨头就行。”

还给他块骨头就行,当他是狗呢?!

陆建雄气不打一出来,气哼哼瞪她一眼,自己洗脚洗手去了。

闺女也是他的闺女,又不是陆秀英一个人的闺女,吃还是要吃的。何况闺女猪的饭越来越好吃了,比酒席还好吃,凭什么不让他吃?

饭桌上,陆建雄忍不住提了一句,他含蓄道:“溪溪啊,爸知道你有孝心,身上也有点体己钱,但过日子不能这么过,天天大鱼大肉,什么家底能兜得住啊?以后别这么花钱了,这一顿又花了不少钱吧?听爸的,从明天起,我们吃几天的糠。”

陆溪:“……”

吃糠?

记忆中确实有过。

不过那都是实在饿得没饭吃了,闹饥荒的时候,不得已才会吃的。因为糠吃下去不能消化,会闹肚子。老人小孩吃了都不好,吃多了成人身体也不好,一般都是用来喂牲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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