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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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睡前我稍微整理了一下书包,又看见里面那本线性代数的笔记。
白天只是稍微一翻,现在掏出来仔细看了会儿,越看越惊叹,简直是叹为观止。
这位重修大佬,不仅写得一手好字,整理归纳也是一把好手。我今天上课没听懂的,拿书对着着他的笔记看,居然有点似懂非懂了呢。
我这种放任自流型的学渣,因为自己完全不努力,所以挂科什么的都觉得理所当然。
不努力本来就是注定失败的,因而那失败的滋味也就没那么苦涩。
但重修大佬就不同了,光这笔记就看得出来,他即使是学渣,那也是非常认真的一枚学渣。
然而都认真成这样了,还得挂科重修?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勤勤恳恳但就是读不好书的人啊。
我同情地想着,亏他看起来长得一副高岭之花冰雪聪明的模样,可惜脑子大概有点不太好使。
但这种人还能考上T大,不知道他是付出了多少不为人知的努力!
思及此,我不由地对他肃然起敬。
因为有一定的几率邂逅重修大佬,我去学校的动力也就多了几分。
但我发现他的出勤很不稳定——当然了,谁也不可能每门课都挂那么倒霉啊。
只不过同一门课,有些课时他会出现,有些课时他会缺勤,我就有等了个空的失落感。
这日的英语公共课,我终于又看见他了,这回他比我先到,孤高地稳稳坐在最后一排。
学渣的默契啊。
我麻溜地窜进教室,在他身边坐下。
“早呀。”
他看了我一眼,温和道:“早。”而后把面前的surface pro合起来。
在我过来之前,他一直在运指如飞。
感觉重修大佬是个很注重时间管理的人。有时候我百无聊赖,就不免开始滑手机,刷微博刷朋友圈刷抖音刷知乎,反观几乎没见他做过这些消磨时间的事。
他都会带一个本子,一台surface pro,上课时就安静地写写画画,或者拿笔捅我两下让我回魂,下课时候才会跟我聊一会儿天。
我问他:“你都带平板电脑了,干嘛还要用纸质笔记本写字啊,不麻烦吗?”
他回答:“需要记下来的东西,还是用纸和笔更踏实。”
“你挺传统的啊。”
他说:“嗯。”
“传统好啊,传统是美德,”我由衷赞美,“而且你的字真的好看。”
他看了看我:“谢谢。”
重修大佬有个明显的缺点,就是他很不会聊天,不仅沉默寡言,还能把各种话题聊死。不过这难不倒我,我什么啥别的长处,就是废话多,足以填补相处时空白的时间。
“昨天的课你没来耶。”
“嗯,”他露出些微遗憾的神情,“昨天有事,实在来不了。”
我又问:“你好像真的挺忙的啊。”
他“嗯”了一声:“是有点。”
“在忙什么呀?有我能帮忙的吗?”
“有些工作要做。”
“勤工俭学?”
他微微笑了:“算是吧,家里人手不够,我帮着处理点杂务,也锻炼一下自己,也有薪水给我的。”
他说这话的口气,像是给自家开的小餐厅切切菜招呼下客人什么的。我不由脑补了一下他端着盘子的画面,气质却又过于不搭。
我不由想,难怪他读书这么认真,却还是得重修,这简直等于半工半读嘛。
本想继续往下问,上课铃响了,对话也就此中止。
上课的时间里,我一直在偷瞄他,倒也没什么特别的意思,纯粹是好奇。他很安静,很斯文,很干净,很清新,很……反正就和大家很不一样,尤其是和我完全不一样。
“林竟。”
“……”我特么= =
老师们总能在我走神的时候提问我。
我还没发出救援信号,重修大佬就已经把自己的课本推过来,笔指着上面一段课文。
哇,又是整整齐齐地做过笔记,用不同颜色的马克笔划过重点,不愧是重修届的王者!
我跟着他游走的笔尖,磕磕绊绊地念着。
这可真是难死我了,就算每个词我都看得清,我也不见得会读啊,我只能充分发挥我的想象力,天马行空地把它读完了。
我脑洞大开的拼读法显然把老师和其他同学都给逗乐了,为教室里带来一阵又一阵欢乐的笑声。
往好处想,我能把课文读得跟讲相声一样,也是种天赋呢。
一坐下,我就压低声音问他:“我读得如何?”
他想了一想,评价道:“很独特。”
“那你给我打几分?”
上课时间他显然不想闲聊,但还是回答我:“五分。”
我一时受宠若惊,想了一想,将信将疑道:“满分多少?十分吗?”
他淡淡道:“一百分。”
“……”
好嘛,我给洛杉矶的父老乡亲们丢脸了。
下了课,我又强行找话跟他聊:“你英文挺好啊?”他说:“还可以吧。”
还可以?你个重修党,倒是不谦虚哈。
“那你来读读刚才那段嘛,给我纠正一下?”
他看了我一眼,倒也没拒绝,只轻轻用手指翻开书页,以不高的音量,曼声读了起来。
他一开口,我就惊呆了。
以我的知识水平,也给不出什么口音纯正不纯正的评语,只能说很好听,很舒服,让我有种在看DISCOVERY频道的感觉。
我呆呆看着他。
“怎么了?”
我啪啪啪鼓掌。
“……”
“岂止还可以啊,”我说,“我听着就跟那些主持人在播音似的。”
“谢谢。”
“那要不,”我试探地开口,“你有空的时候,帮我补习补习?”
他想一想,便点点头:“好。”
让一个重修生来帮我这个后进生补习,还真是一个敢教,一个敢学啊。
“哇,兄弟你是个爽快人啊,”我趁热打铁,“那我就先拜师啦。择日不如撞日,你要是有空的话,干脆让我请你吃个饭吧。”
他愣了一愣,而后轻微抬手,迅速看了看表,又立刻让它缩回衬衫袖子里去。
他这个小动作我也觉得有意思,现在的人都用手机看时间了,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戴个像样点的表多半就是为了装逼炫富,主要是露出来给大家看看那昂贵的装饰品。时间显示仿佛成了手表最没用的功能。
而他身上有着很多大人,而且还是老派大人的习性。
犹豫了一刻,他说:“行。”
“好啊,走吧,附近商场里很多吃的。”
他“嗯”了一声,拎上书包,站起身来。
这还是我第一次和他并肩而行,我发现他真的很高,我在南方人里算不矮,也有个一米七五,而他比我高大半个头,加上身姿笔挺,腿又长,穿上个长款大衣,更显得分外高挑。
进了商场,我边张望着楼上楼下的餐厅招牌,边问:“想吃点什么?随便挑。”
嘴里说得豪气,心里我是有点惴惴的。虽然今天那一瞥没看清他的表是哪一款,也看不出他身上衣服的牌子,背包上也找不着LOGO,但在奢侈品牌圈里多少打过滚的我,看得出它们的质地剪裁都是很好的。
他的经济条件应该不算差,而我现在的钱十分有限啊。
微信里只有DV发给我的四百块,以及一点零头。
我琢磨着,要是等等结账不够了,我就跟DV临时借点钱,应该不会遭到拒绝。
他说:“我都行。”
我背上一紧。请人吃饭,最怕的就是这种回答,“随便”“都好”,没有要求就是最高的要求。
我一面露难色,他立刻改口:“或者火锅吧。你觉得呢?”
我不由想,这家伙其实很敏锐也很体贴呢。
“好啊,冬天吃火锅最好了,”我左右看看,问他,“潮汕牛肉锅怎么样?”
要是往日我阔绰的时候,肯定就是请吃和牛火锅了,一人一千五的和牛吃到饱套餐直接点起。现在只能从和牛变成潮牛。
没有说潮牛不好的意思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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