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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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头背着手,在院子里急得踱来踱去。
此地已经不安全了,不知道警察什么时候就会追上来,他们必须得走。
可是周景辞他们三个要怎么处理?
难道,难道真的要全都解决了么?
光头没犯过命案,“天子脚下”,他也怕得很,可事到如今,他们的选择越来越少了。
周景辞和魏骁不知道自己的底细,可那个小志却是跟着潮哥混的,潮哥难保没走漏过风声。
杀了他们,则犯了命案,一生担惊受怕,可不杀他们,警察也许很快就会通过他们的嘴查出自己的身份。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多拖一秒钟,就多一秒钟的危险,多耽搁一分钟,就多一分暴露的可能。
索性,一不做二不休。
亡命天涯就亡命天涯,反正钱已到手,就算以后洗手不干,也够花上一辈子的了。
更何况,还有个潮哥昏迷不醒,到时候一并打死,来他个栽赃嫁祸也未尝。
夜色漆黑,四下宁静,光头吩咐手下将周景辞、魏骁连同小志,一起绑进仓库里,等到凌晨三点钟,整个城市都睡着的时候,就是他们三个,命绝于此的时间。
魏骁抱着周景辞靠在墙壁上,他们俩的手紧紧握在一起,久久没有说话。
魏骁就那么一下下抚摸着周景辞,从肩膀到后背,同时,还不忘亲昵地亲吻着他的发丝与额头,鼻尖与嘴角。
周景辞受了很大的惊吓,一听到外面的动静,就往魏骁怀里缩一缩,而魏骁,则一边轻轻拍着他的后背,一边对他说,“别怕,景辞,别怕,有哥哥在,有哥哥在。”
周景辞听到了魏骁的声音,才稍稍舒缓自己僵硬的四肢,他咬了一下嘴唇,声音里带着浓浓的鼻音,说,“干什么这么傻,你明明能逃走的。”
魏骁把他抱得更紧了,“小时候啊,我就做梦,梦想着有一天,可以为了你跟别人拼命。”
魏骁前半辈子活得辛苦,可在他们当初那场青涩的情爱中,该犯得中二病却一个没少犯。
周景辞听了,哑然失笑,他默了片刻,摸了摸魏骁的脸颊,“傻不傻啊。”
魏骁也笑笑,亲亲周景辞红肿的脸,“不傻啊,景辞,我疼你啊。”
周景辞的眼睛里掉出串儿泪来,砸进魏骁的心窝里,周景辞哑着嗓子,半天只说出一句话来,“我想要你好好活着,不想看你白白丢掉性命。”
什么恨意,什么埋怨,什么不服气与不甘心,此时统统都抛诸脑后,周景辞再没心思去想那些横亘在两人之间的龃龉与难堪,在生死面前,周景辞终于放下了心间的包袱。
他爱这个男人,小时候爱,长大了也爱,在一起时爱,分开了还爱。
魏骁的身影横亘了他整个人生,岁月长河中,任一滴的水珠,都有着彼此的痕迹。
他想要魏骁好好地活着,哪怕他的身边,从此再也没有自己。
可魏骁也一样的爱着他,所以他们的结局就只剩下了同生共死。
他们注定要埋在一起,无论是今朝明朝,还是几十年后。
魏骁伸出手来,轻轻吻去他脸上的泪痕,看着周景辞,眼中的温柔满满得溢出来,“有什么关系呢,我爱你,你也爱我,这世上最在乎我的人只有你,最疼你的人也只有我……景辞,一个人活着太寂寞了,实在没什么意思。”
魏骁将下巴抵在周景辞的头发上,轻声宽慰他说,“所以,没关系的,就算跟你死在一起,我也没什么遗憾,反正我们早就说好了,活要在一起,就算死也得埋在一块儿,更何况”,他盯着周景辞的眼睛,认真地说,“更何况,我一定会把你带走的,我一定会好好保护你的。”
周景辞鼻子一酸,他将头埋进魏骁的胸前,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眼中的晶莹。
魏骁却偏偏不肯如他所愿,捧着他的脸,嘴巴轻轻在他两片薄唇上摩挲着,呢喃道,“景辞,你相信我,我一定会带你出去的。”
周景辞点点头。
他一连几十个小时担惊受怕,如今终于回到了魏骁的怀里,总算得到几分安全感,很快便撑不下去了,眼皮耷拉着说,“好,你带我走。”
“我们一起回家。”
魏骁的心猛地颤了两下,“嗯,带你回家,回我们家。”
一旁的小志蜷缩在仓库的另一个角落里,他挫败极了。
小志以为自己与他们共同经历了这一番生死,周景辞至少能多看他几眼,谁知,他们两个人却从头到尾,都好似没他这号人一样,全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他心里酸酸的,又苦苦的。
当初,刚见到周景辞时,他对周景辞没什么好感,三十岁以上的gay在圈子里就是个半支脚迈进了棺材里的僵尸,更何况,周景辞又是个时时端着架子矫情别扭的僵尸。
为着那点儿好处,小志主动蹭上去,谁知房都开了,连“裤子都扒了”,最后,到手的鸭子却仍是飞了。小志恼羞成怒,说了好些难听的话,他以为自己占据了道德高地,谁知,周景辞从一开始就把他的那点儿小心思尽收眼底。
到头来,周景辞自然不是僵尸,自己倒成了滑稽的小丑。
周景辞脱下自己的腕表,砸向小志的刹那,小志的心脏像是停了几拍。
他看着周景辞煞白一张脸,看着他清秀的五官和单薄的身子,胸间突然泛起一圈圈涟漪。
这涟漪在他的身体里不断地荡漾,慢慢扩散到全身的血液,这一刻,他沉默了。
周景辞走后,小志待在这昂贵的酒店里,一夜没睡,他用力捏着那块儿价值不菲的腕表,心情起起伏伏。
他不得不承认,周景辞不是个全然没有生气的木头,而他愤怒的样子,又实在太动人了。
不知怎地,他竟第一次觉得自己好过分。
辗转反侧间,小志的脑海中尽是周景辞离开前的样子,忘也忘不了。
他夜夜流连在那家酒吧里,日日带着周景辞抛下的手表,却再也没能见到周景辞。
度过了怏怏不乐的几日后,所幸他遇到了李云,本想打听打听周景辞的情况,话到嘴边,却终是没能开口。
他将周景辞的手表放在李云的身前,这一刻,他终于接受了这段无疾而终的故事。
到底是自己心思不纯,他们也只能分别在这人潮之中。
后来,他慢慢忘了这个男人,忘了他的样貌,忘了他的声音,到底只是一夜之缘,缘分浅薄,一时动心,最多也只不过是隔着层雾气的天边明月罢了。
可谁知,就在小志把这段故事抛在脑后的时候,命运让他又一次见到了周景辞,只不过,这次周景辞竟成了肉票,而自己,则是那个可恶的绑匪。
他这一生,过得窝囊可笑,而他最难堪的样子,尽数被这个男人瞧过了。
他羞愧的低下头去。
小志一个人缩着,浑身都散发着热气,他的卑鄙与低劣,在周景辞的爱情中显得更加卑微。他尴尬而窘迫,直欲找个地缝钻下去。
直到周景辞在魏骁的怀里渐渐睡去,魏骁才总算想起一旁的小志来。
他生怕惊扰周景辞来之不易的睡梦,小声对小志说,“我见过你,在酒吧。”
小志愣了几秒钟,把自己的脸深深往下埋了一下,“嗯。”
魏骁叹了口气,“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会跟绑匪混在一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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