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上)[百兵之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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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上)[百兵之贼]
莫钦握紧枪杆将枪头从体内拔出来的同时,吒翰也有些略为吃惊,毕竟以他的臂力,制住枪杆一般人是不可能拔得出来的,就算是实力较为强悍的李乾钧时常与他练习“夺抢”时,也没有办法使用蛮力从其手中将长枪夺走,只能使诈,即便使用巧力也不行。
吒翰五指再一紧握,试图将枪头重新刺入莫钦的肩头,可握住枪杆的瞬间,却觉得自己握住的是一团棉花,一股绵力从枪头前方莫钦紧握之处传来,吒翰立即单手一松,一掌推在枪杆尾部,哪知五指松开枪杆再狠推枪杆尾部的短短两秒,莫钦竟已经侧身闪避开来,又一次隐入黑暗之中。
“哼,要故技重施吗?这次我可真的会利用那个日本人的生魂,到时候他会魂飞魄散不说,你也得死!”等莫钦躲藏之后,吒翰收回长枪环视着周围道。
黑暗中将自己完全隐藏的莫钦按住肩头的伤口,简单做了包扎不让鲜血流出暴露位置后,又仔细观察起那吒翰来。吒翰手中所用的是一柄“大枪”,在中国十八般兵器之中,枪有“百兵之贼”的绰号,意为贼猾。因扎枪技法之中有上平、中平和下平之说,并有“平中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防”的说法,基本技法就非常讲究,有四平、根不离腰、三尖相对等等贼猾技法,不过枪术之中新手最害怕就是近身战,通常都将对手保持在自己手中长枪长度的范围外。
“莫钦麻烦了,吒翰用的是大枪,枪长4米,能灵活使用这种长枪的人相当厉害。”夜叉王低声对身边的胡顺唐道,“2米以下叫下枪,2米33称花枪,2米76叫中平枪,4米叫大枪,5米33俗称大杆儿,6米才能称为矛,还有11米的称之为毛竹大杆,通常两个人来使用,但针对的通常是骑兵,我在军队的时候……”说到这,夜叉王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顿了顿,见胡顺唐根本没有追问下去的意思,寻思了一会儿又道,“我在军队的时候,曾经学过枪术,因为我所在的部队性质特殊,十八般兵器都有不同的教头,但枪术是我认为最难的,因为使得好的高手,远攻近守都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夜叉王看那吒翰,只是紧握长枪立于地面,呼吸不紧不慢,胸口的起伏也保持一定的频率,完全能看出他的自信,若是一般使枪的武夫,面对这种情况肯定是将大枪横于胸前,不过能称为神兵的大枪重量都不轻,长期横于胸前,会耗费不少体力。
胡顺唐此时莫名其妙的笑道:“我倒觉得莫钦又会嬉皮笑脸的认输。”
“又认输?”夜叉王摇头,“他不是很认真吗?”
“别忘了,他是杀手,虽说现在知道他是古曼童的转世,不过他似乎对善人不会下手,如果是从前的你遇上他,你试试看。”胡顺唐干脆盘腿坐下来,静静看着两人接下去的厮杀,也好从其中观察出吒翰的优缺点,毕竟他没有莫钦那种可以隐藏自己的能力,只能凭借拳脚功夫或者异术。况且异术方面,吒翰会什么呢?他和那个黑衣人一样可以灵活操纵自己的孟婆之手,已经十分恐怖了!
“呯——”枪声后,吒翰肩头中了一枪,这个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周围人,包括吒翰自身都吃了一惊,随即操枪就朝着枪声响起的方向刺去,却刺了个空,随即吒翰握枪朝着左右又是横扫两圈,黑暗中的莫钦已经离开了那个位置,发出的脚步声能听出他已经朝着更远的地方奔去。
“哈,这家伙用枪了,那是不是赢定了?”胡顺唐撑着下巴道。
夜叉王干脆也坐了下来,却抬头看着那个倒立着的雪村:“不一定,吒翰这种高手会在同一块石头上绊倒两次吗?”夜叉王刚说完,远处又闪起一阵火花,在那火花闪亮的同时,吒翰已经做出了规避动作,紧接着又躲过第二枪和第三枪。
“看!我说过。”夜叉王冷冷道。
胡顺唐看在眼里道:“吒翰在预判,这不公平,他似乎可以看到几秒后要发生的事情,可如果这样,他应该知道莫钦所在的位置,为什么不攻击呢?”
“他在耍……”夜叉王刚说到这,猛然意识到身边的葬青衣不见了,正要起身寻找,却被胡顺唐一把拉住低声道,“看好戏吧,也许有精彩的地方。”
远方黑暗处,吒翰拖着大枪慢慢走近,紧贴在山壁边的莫钦轻握手中的那支m1911手枪,计算着枪膛中剩下的子弹,知道接下来这几颗子弹也对吒翰不起作用,唯一的目的就是吸引他的注意力,刚想到这,莫钦就看到一个黑影从旁边俯身摸了过去,持枪的吒翰抬手就是一枪刺去,奋力刺去的同时,莫钦也举枪朝吒翰扣动了扳机,这次枪口瞄准的不是他的肩头而是头颅……
“呯——呯——”莫钦朝吒翰的脑袋和左侧分别开了一枪,担心吒翰预判后会侧身躲开,但吒翰在拖枪横扫刺去的同时,身子向下俯低,灵活躲过,却有些纳闷为什么莫钦开枪是一个方向,人影闪现又在一个方向,这小子的速度这么快?刚想到这,枪头还未收回的同时,黑暗中莫钦的脸突然凑到吒翰的跟前,依然是那副嬉皮笑脸的表情。
“让你笑个够!”吒翰抬手就要去抓莫钦,莫钦的身子又向旁边一闪,紧接着又从后方冒出来,就这样在吒翰身边不断地出现再隐去,再出现再隐去,轮番数次之后再一次消失不见。
“和我捉迷藏吗!?我没那么多耐心!”吒翰转身向外面奔去,径直跃上旁边的山壁,用大枪枪头刺入山壁之中,纵身跃上,双脚轻踩,再一翻身,抽出山壁中的长枪,在空中一阵狂舞,挑下数只腐液蜈蚣落入地上,接着落下,用脚将那些蜈蚣一一踢散在各处,随即吼道,“你们两人打我一个,那我也得找点帮手!”
“唉,又被发现了……”莫钦从黑暗处慢慢走出,身边的腐液蜈蚣却没有靠近,只是蠕动着身体,干脆蜷缩成一团,另外一侧,变脸成为莫钦的葬青衣也慢慢走出,一只手按住另外一只手腕上的袖箭,凝视着吒翰。
“青衣小姐,千万不要灰心,我还是那句话,要是咱们搭档,面对普通人肯定对方早挂啦!这家伙是个怪物,而且作弊了!这没法打了!我们认输!”莫钦一挥手,大摇大摆地从吒翰身边走过,却故意停顿了一下,等着葬青衣离开吒翰身边来到安全距离后,自己才冲吒翰笑了笑,接着离开。
此时胡顺唐朝夜叉王挤出个假笑,仿佛在说:你看,我又说中了吧?莫钦那小子根本不会认真。
“等等,这场算你赢了。”吒翰叫住莫钦。
“啊?我赢了?凭什么呀?”莫钦反倒是问出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吒翰摇头:“不凭什么,说你赢了就赢了,但是双赢,我也赢了,所以你们还是没有办法上去,再出一个人吧,那位刺客小姐也不能再上。”
“莫钦留手了。”夜叉王还是察觉到了这一点,无论如何,在中远距离之下,莫钦手中的枪械远比吒翰手中的冷兵器要强上百倍,就算对方可以预判,你抓起一支自动步枪对着其连续开火,他怎么躲?况且莫钦还带着手雷、地雷之类的东西,如果布置下诡雷陷阱之类的,吒翰也是死路一条,所以吒翰还是承认这一战赢的人是莫钦。
“这不废话吗?”胡顺唐道,“这小子相当古怪,说小金华是无利不起早,其实他也差不多,和吒翰战斗下去,实际上自己得到的好处也不明确,所以干脆打了一半又撤出来了。”
莫钦笑嘻嘻走回来,对葬青衣比划了一个“v”手势,表示和她配合得“天衣无缝”,葬青衣这次没有朝他翻白眼,只是很严肃地点了点头,心有不甘,毕竟已经有段时间没有让她痛快的和人一战了,感觉自己就像是生锈的齿轮一样。夜叉王明白葬青衣心中在想什么,抬手摸了摸她的头。
“我去吧!”胡顺唐上前,活动了下自己的腰身,“其实我们是因为尊敬你,才不耍花招的,如果我们要想上去,根本不需要在这里和你战斗,直接走就行,你一个人拦不住我们。”
“当然,但我知道你们不会那样做。“吒翰双手紧握大枪,横于双腿之前。
胡顺唐不解:“为什么?”
“命运,我说过不止一次,李乾钧也告诉过你们,命运是无法改变的。”吒翰看着胡顺唐,摇头苦笑道,“人不能不相信命运,但又同时不能放弃与命运抗争,我们这一族一直在与命运抗争,最终失败了,但依然有执迷不悟的人,那就是赤日,身为赤日的人一直逃到这个地方来,依然不愿意相信所看到的事实,一直到李乾钧被你杀死。”
“李乾钧被我杀死?有什么关联吗?”胡顺唐问,关于后殓师这一族的变迁,他已经不是很感兴趣,只是想知道为什么会在千百年来,一方拼命掩饰,一方又豁出性命想要将那个真相告诉给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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