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的毒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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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度过了人生中最痛苦的几天。自从多年前从医院离开,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都生活在失意困顿之中,备感艰辛;我的心灵,似乎已经被无数次的希望落空和怀才不遇,以及生活中的苦役折磨得枯槁疲惫了,有如荒漠一般,毫无生机。对于未来,我也总是抱着一种混沌的不安定的感觉;但是,现在看来,所有我经过的任何痛苦都无法与近日来的悔恨相比,因为这段在我生命中最炽热、最珍贵的恋情,正朝着无可挽回的结局一步步靠近。像我这样感情丰富的人,虽然没有太多的朋友,但是却用情至深,每一次情感上的剧动,都会将我的能量耗尽,徒留下一个空虚的躯壳。在我看来,与发自内心的感情相比,建立在无情荒地上的爱情,就好像是一座建立在约拿坟冢上的穷酸清真寺一样,而前者则是深埋地下的辉煌宫殿。

我曾经找借口给朱丽叶写过一封信,并且很快收到了回信,这封回信的笔调坦诚而友善,让我感觉到,就如同一般女人一样,她并未因为我们之间的刹那情愫而对我大加谴责。但是同时,我也能深切体会到,她写这封信的笔触与先前有了一些很微妙的差别,这就让我更加肯定,我们确实即将分道扬镳了。

我在别人面前强颜欢笑,极力压抑着内心的苦闷埋头工作,但是我想无论我如何掩饰,富有洞察力的桑戴克也已经料想到了事情的变化。不过他依然保持惯有的沉默姿态,没多说什么,只是在平常和我的相处之中,除了和蔼外,还多出了一些含蓄的同情与关切之情。

与朱丽叶分手后,没过几天,就发生了一件令人不太愉快的事情。尽管事情有些不好,但却疏解了我们之间紧张的气氛,也适当地将我的注意力转移了。

那天晚餐后,我们一如平常地坐在舒服的椅子上面,准备轻松地度过这段愉快的时光。我们一边抽着烟斗,一边讨论着我们都很感兴趣的话题。这时,邮差先生送信来了,看着一大袋的杂志跟信件,除了一封是给我的,其他都是桑戴克接收。于是,我坐在那里开始看信,还不时地向桑戴克那边看一眼,惊讶地发现他有个奇怪的举动——在拆每封信之前,他都要先将信封的正反面依次检查一番,而且态度非常认真仔细。

“桑戴克,”我开口道,“我发现你在看信的内容之前,总喜欢先研究一下信封的外表。虽然我也见过别人这么做,但我还是觉得很不可理解。既然信封里面才是信的内容,那又何必多此一举,反复翻看信封呢?”

他平静地回答道:“如果你只是想知道寄信者是谁,那么你说得就非常正确。然而,我的目的却不是那样。多年来,我刻意养成这个习惯——不只是对信件,还包括任何我所经手的东西,为的是不会遗漏任何值得注意的线索。一个富有洞察力的人,并不是有什么特异功能,而是他时时刻刻都会留心身边的人和事;而所谓的洞察力,对我来说,也只不过是一种毫无间断的注意。实际上,从我多年的经验发现,这种习惯用在察看信件上是非常有用的;我从信封上发现的一些线索和信息,常常会应用到内容上,并且是相当有价值的东西。举个例子吧,通过刚才的检查,我发现这封信曾经在封上后又被人打开过——很明显,是借助蒸汽打开的。你看,这个信封有点皱皱的,上面还被弄脏了,还能闻到一股烟草的味道,所以可以断定,这封信曾经和烟斗放在一起,可能是一起被装进了口袋里,搁了一段时间。至于信封为什么会被打开过——刚才在读信的时候,我已经发现,其实两天前这封信就应该寄到我手里了,而且信上的日期还被巧妙地改成了‘15号’,但原本应该是‘13号’。通过这些,我得出的结论是,写这封信的人,一定有个不太可靠的伙计。”

“有可能是写信的人把信件带在自己的口袋里啊。”我反驳道。

桑戴克回应道:“这种可能性很小,他没有必要将信封用蒸汽打开再封上,这样多麻烦,他可以直接把信拆了重写嘛!但是他的这个伙计可就不能这么做了,因为这是一封私人信件,主人亲手将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写在了上面,他无法模仿主人的笔记。还有,据我了解,我的这位朋友从不吸烟。这个例子是很容易看出来的。现在,我给你看另一个更精细的东西,你好好看看,然后将你的发现告诉我。”

说着,他递给我一个用细绳绑着标签的小包裹,标签上显示的是用打字机打上去的地址,标签背面写着一段印刷体文字:“詹姆斯.巴雷特父子公司,烟草制造商,伦敦和哈瓦那。”

将包裹接过来,仔细检查了一番,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恐怕对我而言有些困难,我唯一发现的,就是这个地址打得挺糟糕的,除了这个,我就看不出这包裹哪里不对劲儿了。”

“嗯,你的这个发现倒是很有趣,”桑戴克拿回包裹说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逐一将这个东西检查一遍,记得将我们所看到的都记下来。首先,我们来看这个标签,它只是一般行李用的标签,任何文具店都能买得到,并且还附有它自己的细绳。而一般厂商通常会用一种较大的标签,并且将它系在绑包裹的绳子上面。不过这些只是小事,关键是看标签上的地址。就像你说的,打字效果很差。对了,你对打字机了解多少?”

“很少。”

“怪不得你认不出这种机型呢。这个标签上的字,是用一种叫布林克德菲的打字机打的,这种型号的打字机性能非常良好,不是一般厂商处理日常事务所用的机器。我们暂且不说这个,来讨论一下重点:在布林克德菲公司所制造的多种型号的打字机中,一种专为记者和作家所设计的供他们书写文章之用的打字机最为轻便。据我看来,这个标签上的字,恰好就是用这种打字机打出来的,所以我觉得这个现象相当特殊。”

“你怎么就这么肯定是那种机型呢?”我感到疑惑不解。

“从标签上的星号判断出来的。其实那原本是一个输入错误,打字的这个人看来是个生手,他本来想按大写键,却错按了符号键。因为我知道,这种星号键只有这种书写文章用的专用打字机上有,那是附带的一种符号键,我在之前逛打字机商店时发现了这个现象。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不合理的现象,厂商为什么会选择这种不太适合商业用途的打字机呢?”

听了他的解释,我觉得很有道理,“是的,”我同意道,“仔细想来的确很奇怪。”

“下面,”桑戴克继续道,“我们从文字本身着手,你会发现,这些字分明是新手打的。因为他有两个地方忘了空格,还打错了五个字母,并且还将大写错打为星号,这样的情况出现了两次。”

“是啊,看起来打得乱七八糟的,搞不懂他为什么不重打一遍,把这个标签丢掉算了。”

桑戴克说:“嗯,这个问题问得好。为了寻找答案,我们得把标签翻过来,看它背后的情况。你看,这上面所写的公司的名称,其实并不是直接打上去的,而是先印在另一张纸片上,再把纸片用糨糊粘在标签上。这个办法真是太笨拙了,而且又很费时。再来仔细观察这张纸片,你就会发现,它的尺寸和标签的大小非常吻合,但却是用剪刀剪的。这真是令人吃惊!可以看出它的边缘剪得不是很直,从痕迹看来使用的不是刀片,而是剪刀。”

说完,他将包裹交给我,还给了我一副阅读镜,透过镜片,我的的确确看到了他刚才所提到的那些特别之处。

“不说你也知道,”他继续说,“如果是用机器裁剪,那么纸片的边缘应是非常整齐的直线,我想应该没有哪个正常的生意人会想要用剪刀来剪的。我认为,有人先用剪刀将这张纸片剪好大小,然后再粘到标签上去,这些动作不仅费时,还很麻烦,实际上是很浪费金钱的。其实他直接把公司名称印在标签上不就得了嘛?这多简单呀!”

“嗯,是啊,没错。不过我现在还是想不通,这家伙为什么不把标签丢掉,再重打一张?”

“再看看这纸片,”桑戴克指着商标对我说,“它有点褪色了,但却褪得相当均匀,所以我猜它应该是泡过水的。现在我们可以先假设是这种情况,那么,它可能是有人从其他包裹上取下来的,可能只有这么一张,所以他将另一个包裹泡水,然后取下纸片,晒干,经过裁剪,再粘到这个标签上。如果他先将纸片粘上去,然后才打上地址(这种情况极有可能发生),那么,虽然将地址打得乱七八糟,可他不愿冒险再泡一次水将纸片撕下来,因为他怕会彻底毁了这纸片。”

“所以你猜想有人在这个包裹上动了手脚?”

“先不急着下结论,”桑戴克回答说,“我现在只是将这件事当个例子讲给你听,想要你明白,检查邮件的外表,也可以获得许多非常宝贵的资料。现在,就让我们将它打开,看看里头有些什么?”

桑戴克拿来一把锐利的拆信刀,将外封拆开,发现里面有一个被数层广告单包裹着的坚固的纸盒,打开盒盖,一根被包在棉布里的雪茄,静静地躺在盒子里。

我感觉眼前突然一亮,“奇奇拿普立!桑戴克,是你的最爱呀。”

“是啊,可这又是一起怪事儿。如果我们稍有不慎,很可能就会让它轻易过关了。”

“说实话,我真的看不出有什么不对劲儿,”我说,“也许你觉得我脑筋转不过弯来,但请告诉我,某家烟草商给你寄来一支雪茄烟的样品,这有什么奇怪之处吗?”

桑戴克平静地回答道:“我想你还记得刚才看到标签上写的东西吧?不管怎样,我们还是先看看这些广告传单上怎么说。哦!

太好了,就是这里:‘巴雷特父子公司,在古巴拥有广袤的土地,一向只以自己栽植的烟草来做雪茄。’看清楚了吧,因此,他们完全不可能会从印度取材来制造奇奇拿普立……一个在古巴种植烟草的厂商,给我送来一支印度雪茄,难道这还不够稀奇吗?”

“那么,你从中得出什么推论?”

“主要是得出了一个心得,那就是,这支雪茄的确是少见的精品,不过,就算给我一万英镑,我也不会抽一口。我们还得要谨慎检查才行。”

于是,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副高倍放大镜,先将雪茄表层仔细检查了一番,又开始检查雪茄的两端,边看边说道:“仔细查看较小的这一端,”说着,将雪茄和放大镜一同递给了我,“然后将你的发现告诉我。”

拿着放大镜,我将雪茄整齐截面上的每一个细节都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说道:“我看到中心的卷叶微微张开,好像有人用细铁丝穿过似的。”

“我觉得也是,”桑戴克同意了我的看法,“既然现在我们得到了一致的意见,那就有必要再对它作进一步的研究。”

他取出一把锋利的小刀,将雪茄放在了桌上,用刀将它从中线整齐地分为两段。

当雪茄裂开成两段后,桑戴克惊呼道:“看,就是这个!”

我默默地看着被剖开的雪茄,在较小的那端,大约半英寸的地方,有一小圈儿像白灰一样的东西,均匀地散布在烟里,显然,是以液态注入的。

看了好一会儿之后,桑戴克终于开口说话了,“估计又是我们那位天才朋友干的,”说着,拿起其中一段雪茄,又仔细看了看,“这个家伙不但思维缜密,而且还极富创意。真希望他能将他的天赋运用到其他方面。倘若有一天他真的惹祸上身,我会为他深表遗憾的。”

“桑戴克,这是你的责任!”我开始激动起来,“这个冷血动物必须要立刻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的败类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一大威胁,必须立刻将他铲除掉。你真的能猜出寄这东西的人是谁吗?”

“嗯,我想我应该不会猜错。看来他这回没那么聪明了,竟然留下了尾巴,这样我就能更加确定他的身份了。”

“啊?他留下了什么?”

“噢!这是一个十分有趣的小问题。”

他神色惬意,舒舒服服地躺在了安乐椅上,将烟斗装满烟草,就好像我们即将要讨论的问题很无足轻重似的。

“嗯,让我们一起来想想,这位天才朋友究竟给我们留下了什么线索。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他这么急于马上置我于死地的原因是什么。一般来说,要么为财,要么就是因为私仇恩怨。可是这两种都不太可能,因为首先我一点也不算是个有钱人,并且我遗嘱中的内容也只有我自己知道而已。说到私仇,就更不可能了,据我所知,我个人并未与人结仇。这样,就只有一种可能了,就是与我的工作有关,也就是说和我在犯罪和法律方面的研究工作有关。现在,我正在进行的一起验尸工作,其研究的结果将可能作为最有力的证据指控某人谋杀;但事实上,即使我今晚意外死亡,对于整个案子来说,也不会有多大影响的,因为有人可以接管我现在所做的事情,史派司教授和其他毒药专家都是很好的人选。至于我手上的另外一两件案子,也是同样可以交给别人去做,他们可以做得跟我一样好。因此,我觉得我们的这位朋友之所以想要置我于死地,和这几件案子应该都没有关系,而是因为在他看来,我手上现在正握有一些有关他的独家资料,他认为在这个世界上,我是唯一一个怀疑他并能够控告他的人。现在,我们可以先假设确实有这么一个人存在,他犯了法,并且只有我一人掌握了可以控告他的证据。于是,这个人想要尽快将我除掉,以为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其实他不知道,我已经将我所知的一切都告诉给了第三者。以上就是我们得出的一点推论:寄这支问题雪茄来的人,认为我掌握了有关他的独家资料。

“不过,接下来的一个推论更加有趣。既然在他看来,我是唯一个怀疑他的人,那么我应该从未将我对他的怀疑泄露出去才对,否则别人肯定也会怀疑他。可是既然我没有跟别人说,他又怎么会对我产生怀疑,觉得我在怀疑他呢?很明显,他一定也掌握着某种独家消息。也就是说,我的怀疑应该是正确的,要不然他就不会警觉到我在怀疑他了。

“其次,他选择的是一种不常见的雪茄。为什么他会送奇奇拿普立,而不是巴雷特公司出品的像哈瓦那这类常见的雪茄呢?

看来他对我的特殊偏好都很了解,于是就特地送来奇奇拿普立,就怕我将这雪茄转送给他人。由此我可以推论出,这位朋友一定对我的嗜好有所了解。

“第三点是有关这位先生的社会地位。我们暂且称呼他为X先生。要知道,巴雷特公司可是一个大企业,并不会随便给汤姆、杰克或比尔寄他们的广告单和样品的。通常他们只会把样品寄给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士。至于X先生是怎么得到样品的,我觉得可能是由于原来的样品被伙计、职员或者当地的服务人员给私吞了;但最有可能的是X先生本人收到了包裹,然后又将样品掉包,而且X有获取剧烈盐毒的方法,这样,这个假设就更可能是真的了。”

“也就是说,X有可能是一位化学家或者从事医药工作的人?”我大胆猜测道。

“那倒未必,”桑戴克回答道,“现行的毒药法令很不健全,而且执行的力度又不够,任何一个懂得基本药理知识的有钱人,都可能得到他想要的毒药。但社会地位也是其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因素,因此据我估计,X先生至少属于中产阶级层面的人。

“第四点是有关X的个人特质。单凭这件事情,就足以证明他既聪颖有智慧,且富有常识,可以说是一个同时拥有了天赋和谋略的人。从这个雪茄的设计上,不难看出,为了以防万一,他不仅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还非常富有创意,采取了这种特殊的做法。他之所以选择这种雪茄,或许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一、这种雪茄最可能对目标人物产生强烈的诱惑力,使他立刻将它吸食掉;二、一般人在抽这种雪茄的时候,通常不会将尾端截掉,因此,这样毒药就不可能被发现。从这个设计中,我们不难发现,X还对化学知识具有某种程度的研究。因为他所采用的这种毒药,并不是仅仅依靠被人吸入口腔,在唾液中溶解才会产生效用。事实上,只要烟草末端燃烧起来,所产生的热气流就会上升,并且聚集到较冷的另一端,这样,毒药就会被溶解,整个毒液都会被人吸入口中,这才是它发挥毒性的主要方式。X对这种毒药特质的掌握,以及所做的精心设计,都不得不让我觉得他就是那位使用天才子弹的脚踏车骑士。这次他使用的毒药是一种白色的非晶体,而天才子弹中的毒药也是一种白色的非晶体溶液,化验的结果证实,那是一种所有碱毒之中最毒的毒药。

“其实那个天才子弹可以说就是一个皮下注射器,而这次从雪茄中发现的毒药,是以液态的形态,用皮下注射器注入到雪茄中去的。由此,我们可以作出一个假设:制作天才子弹和毒雪茄的是同一个人。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就不得不佩服这位X先生的渊博多才和心灵手巧了,并且他的手艺可非常不一般啊!从他设计的天才子弹中就可以看出来。

“以上就是我们归纳总结出的事实。不过这里还可以再加一个:X先生最近还曾经购置了一台二手的书写型布林克德菲打字机,或者至少上面安装了一个书写专用的活字轮。”

他的最后一点推论让我有些吃惊,“这我就不懂了,为什么会这样想呢?”

“噢,只是一种猜测而已。”他回答道,“不过我觉得和事实相差无几。首先,从标签上可以看出,他犯了几个错误,显然还不习惯于打字;由此我推论,他拥有打字机的时间肯定并不长。其次,标签上的字是用布林克德菲打字机打出来的,并且通过误打上去的星号判断,这台打字机的机型属于书写专用机。此外,从机器的磨损程度可以推断出打字机的使用年限。你看,上面有些字母已经不再清晰了,比如最常用的‘e’,看起来就相当模糊。所以,如果这台打字机是新近才买的,那就必定是台二手机。”

“但我觉得,这台打字机也可能不是他自己的。”我反驳道。

“当然,那也不是不可能,”桑戴克回答道,“但如果考虑到保密的问题,我觉得他自己买的可能性比较大。不过无论怎样,我们现在已经能够指认这打字机了。”

他把标签和放大镜一起递给我。

“你再仔细看看,上面的‘e’一共出现了五次;分别在Thorndyke,Bench,Inner和Temple中。现在你应该可以看到了,在每个‘e’的半圈的顶端,都有一个很小的断裂,这可能是由于打字机敲击到小而坚硬的物体所导致的。”

顺着他的指示,我仔细察看着,“嗯,我看到那个断裂了,这是最能用来辨认打字机的线索了。”

“是啊,几乎可说是决定性的证据!”桑戴克回答道,“如果还能在他住处找到什么证据的话,就更奏效了。现在,我来把X先生留给我们的所有资料整理一下:一、在X看来,我手上握有他的某项独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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