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山河 第五十六章丧家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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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战火纷飞,连四十八寨山下也有不少地撂了荒,眼见这些流民无家可归,李晟便做主将他们一并带回去,周翡要去东海,自然不与他们同行,便同李晟辞别道:“替我跟我娘说,让她不必担心……算了,她肯定也不担心,你就说,我刚宰了巨门和破军,下次遇到武曲,一定剁了他给王老夫人报仇,归期不定,有事就叫暗桩送信给我。”
从这个破表妹在秀山堂摘花,只摘两朵开始,李晟就对她那“狂得没边”的臭德行十分看不惯,至今依然一见就牙根痒痒。可惜再痒也打不过,他只好当场翻了个白眼,一言不发地从周翡面前走了,转向应何从,问道:“应兄作何打算,我那木盒子还未破解开,你与我们同行么?还能帮忙参详一二。”
应何从不置可否地一点头。
李晟又八面玲珑地问杨瑾:“杨兄上次来蜀中,还是三四年前呢,你一直是我四十八寨的好朋友,不如再来小住一阵?”
杨瑾犹豫了一下,扫了一眼众多眼巴巴等着归宿的流民,随后竟摇了摇头。他心想:那些药农一个个只会一点拳脚功夫,在中原这乱世里,想必比这些任人宰割的流民也强不到哪去。
思及此处,杨瑾有些后悔。就听这位为了找人比刀离家出走的掌门说道:“不了,我离开够久了,得去看看那群药农。”
李晟一愣。
这时,应何从突然开口道:“擎云沟是否有一位老前辈,梳着一头编辫,早年喜欢在中原各地四处游历的?”
杨瑾想了想,回道:“可能是我师伯,上一任的掌门,跟你一样爱养蛇,不过他年纪很大了,前两年已经去世了。”
应何从听了,立刻正色起来,说道:“药谷出事时,我虽侥幸逃出,但也九死一生,幸得那位前辈途径救助,送我毒蛇傍身,来日必要登门祭拜。”
说着,这面冷嘴毒的毒郎中竟朝他行了个大礼,杨瑾“啊”了一声,他不太会跟人客气,连忙摆手道:“没事,不用谢,他老人家一直爱管闲事,而且很推崇贵派,回来以后唏嘘了好多年,念叨‘大药谷’念叨到死……”
杨瑾话说到这里,陡然一顿,因为他突然想起来,擎云沟地处南疆,与世无争,不重文也不重武,历代掌门都是醉心医毒,必是同辈人中医术最有造诣的一个,然而仿佛就是从他师伯游历归来之后,突然把门规改成了比武定掌门。年幼时他怕蛇,又背不下药典,每日只会舞刀弄枪,人缘可想而知……后来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家努力试着接受他这个异类了呢?
是大药谷一夕覆灭,让他们兔死狐悲之余,心生不安么?
他在不知不觉中身负长辈与同侪守护药谷的重任,却居然只醉心于自己的刀术,厌烦地临阵脱逃了!
杨瑾呆立良久,猛地一拍自己的脑门,没头没脑地转身就走:“我先告辞了。”
匆忙之间,他也只来得及冲周翡一点头,竟忘了找她比刀的事。
众人兵分三路,各自出发。又两日,短暂休整过的大军闪电似的从山谷中戳向曹军后心,仿如神兵天降。
建元二十五年深秋,九月,授衣之时,霜花始降。
九月初三,北斗两员大将巨门与破军应当送抵的信件已经迟了三天,曹宁接连派了两拨斥候催促,可惜三日不够往返,至今没收到回音。
北端王曹宁有些心神不宁,临近傍晚在营中散步时,忽见木叶脱落,他心里便无来由地“咯噔”一声,曹宁吃力地弯腰捡起了那片枯叶,盯着上面干涸的叶脉,翻来倒去地看了半晌。
随侍的亲兵不明所以,也不敢催促,摸不着头脑地看看落叶,又看看端王。
“乾上坤下,天地否。”曹宁将枯叶卷在手心里,缓缓揉碎,“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亲兵奇道:“王爷,您说什么?”
曹宁的眼睛被脸上堆满的肥肉挤得无处安放,乍一看,好像刀子割开的两条线,稍不留神就能日久生情地长到一起去,目中精光也被压成了极细的一丝,越发刺人眼,他抬起头,望向黯淡的天光,喃喃道:“卦象上说我宜及早抽身……你信天意吗?”
曹宁年纪不大,城府却很深,身边人从来不敢妄自揣测他在想什么,那亲兵突然听此一问,一时也不知该摇头还是点头,汗都快下来了,结结巴巴道:“这……王爷……”
但曹宁好似只是自言自语,并不想听他的答案,这会不等他回话,曹宁便突然说道:“去看看,谷天璇的信到了没有?立刻叫人生火造饭,等到今日酉时三刻,谷天璇的信若还不到,就把原计划搁置,我们拔寨离开。”
这句亲兵听懂了,闻言如蒙大赦,应了声“是”,撒腿就跑。
谷天璇的信,怕是只有死人才能收到了。曹宁为人果断,毫不拖泥带水,说了酉时三刻走,多一会也不等,当晚便拔营上路——至于万一谷天璇他们按原计划从背后偷袭南朝大军,偷袭了一半发现己方援军没来,会落个什么下场?
那也顾不得了。
曹宁的出身已经饱受诟病,又长了这么一副身板,注定与大位无缘,曹仲昆在世的时候对这个次子就很不待见,多年来,曹宁那点安身立命的根本,全是他小小年纪上战场,实打实的军功换来的。
曹宁未必天纵奇才,但他就像一只海上的燕子,总是能最先嗅到风暴的气息。
北军临时拔营,彻夜疾行,偏偏天公不作美,他们方才出发不久,便淅沥沥地下起雨来。
“巴山夜雨”,能涨秋池,此地纵然距离蜀中已经有一段距离,秋雨之势却不遑多让。曹宁的行军速度不可避免地被拖慢了不少,而天好似漏了,大半宿过去,雨水非但没有停下的趋势,反而越来越密。
北军行至一处山谷狭长之地,先锋方才入山,便有一条大雷劈开了半个天幕,闷雷声在谷中慌乱地来回碰壁,隆隆如鼓。一个传令兵发疯似的越众而出,从主帅处沿路往前飞奔而至,口中喊道:“停下!停下!王爷有令,后队变前队,绕路!绕……”
又是“轰”一声雷,将那传令兵的吼声盖了过去。
而闪电恰似刀光。
“九月初三那天夜里,嘿,北军精锐在交界附近遭到伏击,一溃千里,伤亡惨重,死了不知道有多少人哪,那人血给雨水一冲,就好似汇成了一道红河,一直奔着东边流过去了,百里之外河道里的水都是猩红猩红的,跑出老远去,能听见鬼哭!”
庐州郊外,一处四面漏风的破酒馆里,几个南来北往讨生活的行脚帮汉子在此歇脚,凑在一起,一边啃着粗面饼子,一边议论时局,常常发表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言论。
“扯淡,还鬼哭,你听见了?”
“我一个远房表叔家就住在那边,他老人家亲耳听见的!”
“我看人家是怕你赖着不走,说来唬你的。”
“你个……”
周翡静静地坐在一边,等着杯中略有些浑浊的水沉淀,将周围的聒噪当成了耳旁风——没办法,不是她不关心战局,实在是一路走来听太多了,怎么胡说八道的都有,一会说周大人神通广大,发了洪水冲走了曹军,一会又说曹军所经的山谷闹鬼,将北军留下当了替死鬼……诸多此类,大抵无稽之谈,她也只好充耳不闻。
“慢着,二位哥哥先别吵,我有一问——那么曹宁遇伏,究竟是死了没有?”
人群一静,方才讨论得热火朝天的那几位都闭了嘴。
这时,只听一个角落里坐着的老者幽幽地开了口,道:“那曹宁恐怕是跑了。”
那老人声音十分奇特,好似生锈的铁器摩擦在砂纸上,听着叫人浑身难受。周翡举杯的手一顿,寻声望去,只见他面貌丑陋,半张脸连到脖颈有一道凶险的疤,该是刀剑留下的,两侧太阳穴微鼓,目中精光内敛,内家功夫应该颇有造诣。周翡一眼扫过去,那老人立刻便察觉到了,与她对视一眼后,冲她浅浅一点头,又接着说道:“除了斥候,周大人有时也差遣一些咱们这样的人,替他探查民间的风吹草动,老朽老而不死,闲来无事,便偶尔帮着跑趟腿,几支队伍的旗子都还认得。那天,周大人想必是秘密打伏,我正好在附近,却全无察觉,半夜听见附近打了起来,连忙冒雨上山前去探看,竟见北军曹氏的王旗被围困山谷,片刻后便倒了。那一战……啧,打了整宿,满山谷都是沾了泥的尸体,也有趁夜跑了的,完事以后照着闻将军的规矩,将战俘归拢,又把几个斩获的北军大将头颅高高挂起,我来回看了三遍,没有曹宁。”
旁边有人恭恭敬敬地说道:“老前辈,你还认得曹宁?”
另一人答道:“那有什么不认得,曹宁那一颗脑袋据说有寻常脑袋两颗大,我要是在,我也认得!”
众人又一片七嘴八舌地议论起以曹宁的大块头来,周翡见那老人撂下酒钱,持杯的虎口处长满老茧,磨得肤色都比别处深不少,她便忍不住脱口道:“前辈练过衡山剑法?”
这还是她从吴楚楚那乱七八糟的笔记上看来的,据说当年的衡山剑派所持的剑样式奇特,有一条弯起的手柄,刚好能卡在虎口上,久而久之,那处便磨黑了。
老人一顿,片刻后,轻声说道:“现在居然还有小娃娃记得南岳衡山。”
衡山密道于她有救命之恩,周翡连忙起身,那老者却不等她说话,便将斗笠往头上一遮,朗声笑道:“好,只要有人记着,我南岳传承便不算断了!”
说完,他两步离了破酒馆,飘然而去。正这当,门口进来几个唱曲的流浪艺人,正好众人说厌了南北前线的事,便催着那几人唱些新鲜的,周翡将澄清的茶水倒在水壶里,撂下几个铜板,穿过闹哄哄的人群,正这当,忽听那拉琴的朝众人团团一拜,说道:“诸位大爷赏脸,小的们正好听来了新曲子,今日同诸位大爷献个丑,唱得不熟,多包涵。”
周翡已经走到门口,嘬唇一声长哨,将自己跑去吃草的马唤了回来,方才拉着缰绳预备走,便听里头那拉琴的又道:“……这段曲,据说是羽衣班所做,唱词乃为‘千岁忧’所书,名唤作《白骨传》,乃是一段志怪奇闻……”
周翡:“吁——”
行脚帮一帮莽撞人不管什么“百岁忧”还是“千岁忧”,只一味催促,接着,沙哑而有些走调的曲声幽幽响起,周翡逗留在门口,将白骨死而复生后四处找寻自己坟墓的鬼故事从头听到了尾——听到白骨历险一通,因其形容可怖,搅动得四方惊恐不安,最后总算找到了自己葬身之处,却发现自己的坟冢被另一具披金戴玉的骸骨鸠占鹊巢,于是纵身跳入滔滔入海的江水中,同大浪一起奔流而去,成了司水的精怪。
周翡皱起眉,感觉这种漫无边际的胡编乱造确乎与之前那部《寒鸦声》如出一辙,不像别人冒名伪造的。
所以是谢允亲自写的?谢允是醒了?他整天冻得跟鹌鹑似的,怎么还有闲情逸致写这玩意?写就写了,他既然不出门,自然也无需路费,为何要在这节骨眼上将其传唱出来?还有那结尾——“长河入海,茫茫归于天色”,实在是怎么听怎么微妙,正好暗合了“海天一色”。
从自己墓穴中消失的白骨、鸠占鹊巢的隐喻、海天一色……
电光石火间,周翡脑子里闪过无数念头,她倏地翻身上马,一路快马加鞭,绝尘而去。一个时辰后,周翡赶到了四十八寨最近的一处暗桩,亮出令牌,三下五除二地写了一封信:“替我送到南国子监,找林真讲。”
撂下信,周翡便急着继续赶路,正好暗桩的一个跑腿信使从外面回来,险些撞了她。那信使匆忙道:“这位师妹留神——师兄,来了三封信,两封‘号脉’结果,秘信报给大当家,还有一封带着信物的私信,东边来的,正好一并送回寨中,给周……”
周翡脚步倏地一顿。
此时,旧都南城,一处不显山不露水的小小院落里,来了不速之客。
这小院陈设十分简朴,种了几棵松柏,在秋风萧瑟中强撑着些许陈旧的绿意,一个须发灰白的男子盘膝坐在院中,他披头散发,削瘦、独臂,脸上两条法令纹深邃如刻,面上隐约有紫气。整个院中翻涌着说不出的凌厉肃杀,一只鸟雀偶然落在院墙边上,很快便不堪忍受,受了惊似的扑棱棱地飞走。
突然,那独臂男子蓦地睁开眼,目光如电,射向门口,院门口一个北斗黑衣人正要开口说话,叫他暗含杀意的目光一瞥,当即腿一软,“噗通”一声跪了下来,露出身后一身绛红官袍的武曲童开阳。童开阳嫌弃地将那碍事的黑衣人拨到一边,大步闯进院中道:“大哥,你听说了么?”
那独臂男子正是贪狼沈天枢。
沈天枢桀骜不驯,是为北斗之首,一辈子只忠于曹仲昆一人,自几年前伪帝病重,不再能理政之后,他也懒得和满朝上下各怀鬼胎的文武官员打交道,干脆闭门谢客,渐渐深居简出,不怎么露面了。
沈天枢缓缓收回五心向天的姿势,一言不发地站了起来,方才他坐过的地方,只见石板竟然凹陷了一块,而且没有一丝裂纹!
童开阳瞳孔一缩,低声道:“恭喜大哥又有进益,神功将成。”
“我不练武功,干什么去?”沈天枢爱答不理道,“你急惶惶的做什么,我应该听说什么?”
童开阳道:“端王兵败,前线一溃千里,周存长驱直入,三日之内已经连下数城,援军根本赶不上趟,今日早朝吵成了一团。”
沈天枢面无表情道:“谷天璇和陆摇光那两个废物呢,死了?”
童开阳:“……死了。”
沈天枢猛地转过身来——他一向觉得,北斗七人,只有童开阳与楚天权这一个半人配得上同他说话,童开阳是一个,楚天权是个太监,因此只能算半个。其他几位,从人品到本领,一概是扔货。
人品姑且不论,反正他们也不是那些以名门正派自居的沽名钓誉之徒,不必讲那许多假大空的道义,孤高自诩也好、不择手段也好,都不过是个人办事的风格,各花入各眼,不分高下。可若是连安身立命的根本——那点功夫都练不好,那就没什么好说了。死了也活该,叫人瞧不起也活该。
眼界狭隘、旁门左道之徒如廉贞与禄存,多年吃老本、就知道到处钻营之徒如巨门,还有北斗中的著名添头“破军”……这几个东西沈天枢个个都看不惯,往日里便对他们十分嗤之以鼻,没事就按着高矮个头、排队拎出来嘲讽一番以做消遣,此时乍一听闻巨门与破军死讯,他先是一愣,随即便顺口冷笑了一声。笑完,沈天枢又面无表情地走了几步,及至快要进屋,他才脚步微顿,想起了什么似的说道:“……这么说,巨门和破军也没了,那当年仓促间被皇上凑在一起的七个人,如今岂不是就剩了你我?”
童开阳一愣,随即道:“大哥,咱们七个是‘先帝’凑的,不是当今皇上啊。”
沈天枢呆了呆,仿佛才想起曹仲昆已经驾崩,新皇即位了。他心里无端涌上一股没趣,“哦”了一声,不言语了。
童开阳抢上几步,压低声音道:“大哥,咱们这回可算精锐尽折,端王生死不明,今日朝堂上,我瞧皇上都有些六神无主了,怕是不妙。”
沈天枢漠然道:“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就会杀人,不会打仗。怎么,太……皇上想让我去打仗吗?”
童开阳苦笑道:“谁能差遣得动您老人家?方才来时路上,听说兵部紧急从各地守军中抽调了人手前去支援,可是军心已经动荡,怎么挡得住周存?再者,我还听说,军中有谣言甚嚣尘上,说是皇上容不下亲弟弟,多次故意拖欠粮草,才导致前线溃败,否则以端王之才,怎会败得那样惨?”
沈天枢一脸无所谓,道:“哦,这么说岂不是要亡国了?”
童开阳急道:“大哥!”
沈天枢挑起一边的长眉,进了屋,用仅剩的一只手给童开阳倒了碗水喝。童开阳心不在焉地端起来抿了一口,险些当场喷出来——沈天枢居然给他倒了一碗冷透了的凉水,连点碎茶叶梗都没有,凉水清澈透亮,诚实地亮着碗底一道裂痕。
再看沈天枢这偌大一间会客的书房,除了尚算窗明几净,几乎堪称家徒四壁,文玩摆设一概没有,书架上稀稀拉拉地放着几本武学典籍——闹不好还是他自己写的。一张破木头桌子横陈人前,桌面攒了足有百年的灰尘,漆黑一片,看着就很有“嚼劲”。
书房里既没有伶俐的小厮,也没有漂亮丫鬟,童开阳将鼻子翘起老高,闻不着半点多余的人味。他不由得一阵绝望,感觉从沈天枢这里是讨不出什么主意了。一个尚算位高权重的人,竟能活成这副寒酸样,那么他可能是克己勤俭,也有可能是心如磐石,什么都打动不了他。虽说“覆巢之下无完卵”,但是像沈天枢这样的人物又岂能以“卵”视之?哪怕曹氏国破家亡,赵渊可着王土疆域追杀他,于他也没什么威胁。
果然,沈天枢说道:“亡国就亡国,我是先帝的狗,先帝驾崩,既然也没留遗言说让我接着给朝廷卖命,那么旁的事便与我无关。你还有别的事吗?没有就忙你的去吧,别扰我清静。”
童开阳正想搜肠刮肚出几句说辞,还不等开口,沈天枢突然抬头,一双目光钢锥似的穿透木门与小院,直直地射了出去。童开阳愣了愣,不明所以地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过了好一会,才分辨出一点微弱的脚步声,他不由得汗颜,隐约感觉沈天枢自从不管俗事之后,于武学一道好像迈上了一个他们摸不着边的台阶。
沈天枢坐着没动,轻轻一拂袖,书房的木门自己“吱呀”一声打开了,直到这时,一个人影方才落到院门口。
沈天枢眯起眼,说道:“想不到我沈某人府上也能有不速之客,这倒是新鲜。”
院外那人闻声,踱步上前,身形便落入房中两个北斗眼中,来人一身风尘仆仆的布衣,头上戴了一个连下巴也能遮住的巨大斗笠,整个人捂得严严实实,却还是能一眼被人瞧出身份来——能胖成这样的人毕竟不多。
童开阳蓦地起身,失声道:“端王爷!”
曹宁掀开斗笠,他一张脸长得白白胖胖,原本像一个洁净无暇的大馒头,此时却是满脸的污迹与伤痕,成了个被人割了几刀、还扔进泥里滚了一圈的脏馒头。可即便狼狈成这样,他的肩背竟还是直的,拖着一条伤腿缓缓走路的样子,也竟然还很从容。
“丧家之犬,不请自来。”曹宁简略地一拱手,“叫二位见笑了。”
沈天枢端着一碗凉水,腚下如有千斤,愣是坐着没动。童开阳可不敢像他一样拿大,连忙迎了上去,将曹宁让进里间。曹宁拖着一条伤腿,摆手谢绝搀扶,道声“叨扰”,便一步一挪地进了沈天枢的书房。
沈天枢瞥了他一眼,不十分客气地说道:“你四肢负担本就比寻常人重,功夫又稀松平常,此番腿上伤筋动骨,又接连奔波,气血凝滞不通,我看往后也未必能恢复,说不定得瘸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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