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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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费伯靠在一棵树上,颤抖着,并且呕吐起来。
随后他开始思索:要不要埋掉这五具尸体。
他估计,这件事要花半小时到一小时,时间长短取决于把尸体掩埋到什么程度。在这段时间里,他可能被捕。
他掂量着为埋尸而被发现的风险,与延迟发现尸体所赢得的宝贵时间之间的利弊得失。人们很快就会发现这五个人失踪了,大约在九点左右他们就会进行搜索。假定这五个国民军是按规定的线路巡逻,那他们走的路线别人就会知道。搜索队的第一步行动是派个人沿路迅速寻找一遍。如果这些尸体停在原处,那搜索就会很快发现并发出警报。如果把尸体掩埋了,搜索队就得回去报告,然后开始全面搜索,出动警犬和警察搜遍各个角落。他们可能要花费上一整天,才能发现尸体。到那时候,费伯可能已经在伦敦了。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这样可以在他们知道要寻找一个杀人犯之前就离开这一带。他决定为争取这额外的时间冒一番险。
他游到运河对岸,扛着那个上岁数的上尉的尸体又游回来。他把尸体往一棵灌木丛后面随便一扔,从船舱里拉出那两具尸体,往上尉的尸体上抛去,随后又把沃森和下士的尸体堆到上面。
他在树丛中几码远的地方找到一片松土。那地方稍稍向下洼,给了他一点方便。他没有铁铲。他从船的小厨房里拿了一只长柄的深平底锅,动手挖了起来。
最上面两三英尺是断枝腐叶,挖着很容易。再往下就是泥土了,挖起来十分吃力。花了半个小时,他才又挖深了十八英尺。只能凑合了。
他把尸体一具一具地拖过来,抛进坑里,然后脱下浑身污泥、沾满血迹的衣服,盖在尸堆的上面。他用松土埋上,又盖了一层从附近的树木和灌木丛折来的枝叶。这样足以蒙混过第一次的草草搜索了。
他把土踢在沃森躺过的地方,把血迹掩盖起来。船上也有血,是那个扑上来的士兵流的。费伯找了块抹布,把甲板洗刷干净。
随后他穿上一身干净衣服,扬起帆,把船开走。
他扬足了帆,全速前进,尽量拉大他和坟墓间的距离。他一边航行,一边琢磨乘火车和偷一辆汽车各有什么利弊。要是能找到一辆可偷的汽车,速度要快得多,但检查偷车贼的行动很快就会展开,不管人们有没有把失车和国民军巡逻队失踪两件事联系起来。寻找一个火车站可能要花很长的时间,但看来更安全——只要他多加小心,就能在差不多一天的时间里不受怀疑。
他不知道该拿这艘船怎么办。理想的办法是把它击沉,但在凿的时候可能会被人发现。如果他把船停在某处港口,或者干脆泊在这河边上,警察就会很快把船和谋杀联系起来,这就会透露了自己的去向。他一时拿不定主意。
糟糕的是,他不清楚自己身在何方。他那张英国水路地图上绘出了每一座桥梁、每一个港口和每一道船闸,但是没有标出铁路线。他估计,每走上一两个小时,他可以经过六七个村庄,问题是有村庄的地方不一定就有火车站。
最后,运气一下子解决了两个问题——这河从一座铁路桥下穿过了。
他带好他的指南针、从相机中取出的底片、皮夹和锥形匕首,其余物品则和小船一起沉掉。
河两边岸上的小路都有树木遮蔽,附近又没有公路。他卷起船帆,拆到桅杆基座,把桅杆放倒在甲板上。然后他把龙骨上的鱼舱塞拔掉,拽着缆绳,跳到岸上。
小船渐渐灌满了水,在桥下漂着。费伯拉着缆绳,控制着船,让它在下沉的时候正好在桥拱的下方。后甲板先沉下去,随后是船头,最后,河水把船舱顶淹没了。水面上冒出几个气泡,之后就什么都没有了。桥的阴影遮住了船的轮廓,随便看上一眼是发现不了的。费伯把缆绳抛进水里。
铁路线由东北伸向西南。费伯爬到路基上,向西南方向走去,那是伦敦所在的位置。铁路是单轨的,大概是乡间支线。列车班次不会很多,但每站必停。
他沿线走着,太阳光越来越强了,他走得很快,感到燥热。他卖掉那身沾血的黑衣裤时,换上了双挂扣的运动上衣和厚厚的法兰绒裤子。现在他把外衣脱下,搭在肩上。
走了四十分钟以后,他听到远处的火车声,便躲到了铁路边上的树丛里。一列运煤车向东北驶去,是一辆慢吞吞的老式蒸汽机车,头上喷着大团大团的白气。如果有相反方向的火车,他就可以跳上去。要跳吗?跳上车可以不必长途跋涉。但另一方面,他会弄得全身污黑,惹人生疑,下车时要想不让人发现也很麻烦。算啦,还是走路保险。
铁路笔直地穿越平坦的原野。费伯经过一片农田,一个农民正在用拖拉机耕地,要想不让人看见是不行的。那农民只向他挥了挥手,并没有停下手中的工作。他们相距很远,他看不清费伯的脸。
他大约走了十英里之后,看到前方有个车站,他能看清的只是隆起的月台和一组信号标志。他离开了铁路,穿越野地,尽量靠着树林的边缘走着,直到遇上一条公路。
没走几步他就进了村子。那儿没有任何标志告诉他村名。由于德国人入侵英伦三岛的威胁已经解除,以前被拆掉的路牌和地标如今又一一被重新竖立了起来,但这个村子还没心思去办这个。
村里有一所邮局、一座谷仓和一家叫公牛的酒馆,他经过战争纪念碑时,一个推婴儿车的妇女友好地向他打招呼:“早安!”小车站懒洋洋地晒着春天的太阳。费伯走了进去。
布告栏上贴着一张列车时刻表。费伯走上前去察看。他身后的售票小窗口传出一个声音说:“我要是你,就不去理会那玩意儿了。那可是《浮华世家》以来最大的杜撰之作。”
费伯其实早就知道那张时刻表是过时的了,但他需要确定火车是通往伦敦的。的确是。他说:“下一班到利物浦街车站的列车是什么时间?”
铁路职员讽刺地哈哈大笑:“你要是运气好,说不定今天什么时候会碰上一班。”
“我反正得买一张票。请给一张单程票。”
“五先令四便士。听说,在意大利,火车倒还是准时的。”那职员说。
“现在也不行啦。”费伯发表着言论,“不过,不管怎么说,我都宁可选咱们糟糕的列车和政治制度。”
那人神经质地盯了他一眼:“当然,你说得对。你愿意在‘公牛’酒馆等车吗?车来了你听得见——万一听不见,我会打发人去叫你。”
费伯不想让更多的人看见他的脸。“不必啦,谢谢,我不想多花钱。”他接过车票,向月台走去。
那职员过了一会儿跟了上来,和他并肩坐在长凳上晒太阳。他问:“你在赶时间吗?”
费伯摇摇头:“我已经把今天报销了。我起床就晚了,又和老板吵了一架,开的那辆卡车又抛了锚。”
“不顺心的日子总有的。”那职员看了看他的表,“列车今天早上准时从这开走。人们都说,准时开走就会准点开回来。你可能运气不坏。”他回办公室了。
费伯果然运气不坏。列车在二十分钟后就到了。车上挤满了农民、携家带眷的人、商人和士兵。费伯找到了一处靠近窗口的地面坐着。列车摇摇晃晃地开出去以后,他捡起了一张别人扔下的两天前的报纸,借了一支铅笔,开始做填字游戏。他很为他用英语填字的能力而得意:这是对外语流利程度的严格测试。过了不久,在列车的摇晃中,他打起瞌睡、做起了梦来。
那是一个熟悉的梦,梦中他到达了伦敦。
他携带着一本比利时护照,从法国越海进入英国。护照上用的名字是让·范·格尔德,飞利浦公司的代表(万一海关打开了他的手提箱,看见里面的无线电电台,这个身份可以解释)。他的英语很流利,只是不够口语化,但海关的人没有找他麻烦,因为他是盟国的自己人。他乘上火车来到伦敦。那些日子车厢里空座很多,而且还可以吃上一顿饭。费伯吃了烤牛肉和约克郡布丁。食物很可口。他同一个来自加的夫的历史系学生议论欧洲的政治形势。整个梦境都和当年的实际情况一模一样。不过,当列车在滑铁卢车站停下来之后,噩梦就开始了。
事情是从验票口开始的。像一切梦一样,他的这个梦也有其莫名其妙、不合逻辑的地方。他们盘查的竟然不是他的伪造护照,而是他那张完全合法的火车票。验票员说:“这是一张德国情报机构的车票。”
“不是的。”费伯说,突然变得一口浓重的德国腔。他的英语辅音出什么毛病了?就是发不出来,“我在多佛‘买的’。”妈的,怎么溜出德语来了。
这时那个验票员已经变成了头戴钢盔的伦敦警察,他似乎没注意到这句突然溜出口的德语。他客气地笑着,说:“我最好还是查查你的‘箱子’②,先生。”
火车站上挤满了人。费伯心想,如果他能混进人群,说不定还能溜掉。他放下手提箱就跑,在人群中挤出一条路。他突然意识到他把裤子忘在火车上了,而他的短袜上有卐字徽记。他得趁着人们还没注意到这个穿着卐字徽记的袜子但没穿裤子狂跑的人之前,在遇到的第一家商店里就买条裤子。这时人群里有人说:“我以前看见过你的脸。”接着他脚下一绊,“砰”的一声摔倒在地上——原来是他倒在了打瞌睡的车厢地板上。
他眨了眨眼,打了个哈欠,四面张望了一下。刚醒来的一刹那,他有一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因为他发现刚才的事情原来不过是场梦),但随后他又为出现在梦中的象征物觉得好笑——一只带卐字的袜子,老天爷!他身边一个穿工作裤的人说:“你睡得真香。”
费伯警觉地看了对方一眼(他总害怕自己会说梦话暴露了身份),接着说:“我做了个不愉快的梦。”那人未加评论。
天黑下来了。他睡的时间可不短。车厢里的灯突然亮了,那是一只蓝色的灯泡,有人把百叶窗拉上。人们的面孔都变成了苍白、不见五官的椭圆形。那个工人又饶舌了。“你错过了刚才那激动人心的一幕。”他对费伯说。
费伯皱起了眉头:“发生了什么了?”他不可能睡得连有警察检查之类的情况都没有醒。
“有一列美国军车开过了我们。车速大概每小时十英里,一个黑鬼开车,不停地响着铃,车头前面还装了一个大型的排障器!”
费伯微微一笑,又去回想他刚抵达英国时的情形。事实上,当日他并没有在滑铁卢车站遇上盘问,而是一路平安无事地抵达伦敦。他住进事先订好的一家旅馆,用的还是那本比利时护照,他曾花了一星期的时间走访了好几处乡村墓地,从墓碑上记下和他年龄相仿的男人的姓名,申请了三个出生证的副本。随后他利用并不存在的一家曼彻斯特公司的伪造证明文件,找到了住所,并取得了一份卑微的工作。他甚至在战前海格特的选民登记册上注册并投了保守党的票。按照定量配给制度,配给证是透过房东发给在某一晚上在该处过夜的每个人的。费伯当晚设法在三处住所都各待了一段时间,所以就以三种身份弄到了三份配给证。他把那本比利时护照烧掉了——假如他需要护照的话,他可以弄得到三本英国护照。
火车停了下来,从外面的嘈杂声中,旅客们猜到他们已经到站了。费伯下了车,才意识到他有多饿。他的上一顿饭还是前一天吃的香肠和饼干。他穿过收票口,看到了车站的快餐店。里面挤满了人,大多数是大兵,他们在餐桌旁,不是睡着,就是想打个瞌睡。费伯要了一份起司三明治和一杯红茶。
“这儿的食品是为军人准备的。”柜台后面的女人说。
“那就只要红茶好了。”
“有杯子吗?”
费伯有点出乎意料:“我没有。”
“我们也没有,朋友。”
费伯满心厌恶地走开了。他想去东方大旅馆吃饭,但那样太浪费时间。他找到一家小酒店,喝了两杯淡啤酒,又到一家“炸鱼加马铃薯条”店买了一袋马铃薯条,站到行人道上,吃了起来。这些东西居然让他出乎意料之外地饱。
现在他要找一家药店,然后破门而入。
他想把他的底片拿去冲,看看照片能不能洗出来。他不打算冒带上一卷报废的底片返回德国的风险。如果照片不好,他只好再偷些底片,回去重拍一次。想到这个就让他受不了。
这家药店必须是一家独立的小店,不能是那种专门冲洗底片的连锁店。它还要位于当地居民买得起相机(或战前买得起相机)的地区。利物浦街车站所在的伦敦东区不太理想。他决定到布卢姆伯里去。
月光下的街道十分恬静。这天夜里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警报。在法官街,两名宪兵拦住了他,要求看看他的身份证。费伯装出带几分醉意,那两名宪兵也没有问他在街上做什么。
他在南安普敦街的北端找到了他要找的药店。橱窗里有柯达的招牌。没想到,店还开着。他走了进去。
柜台后面站着一个弓腰驼背的人,已经开始秃顶了,戴着眼镜,穿着白外套,脾气不算好。他说:“我们只接受医生的处方。”
“这没什么。我只想打听一下你们冲不冲洗底片。”
“冲,不过你得明天再来——”
“你们冲印照片有规定吗?”费伯问,“你知道,我很急。”
“你得明天再来——”
“我能当天取吗?我弟弟正在休假,他想带一些照片走——”
“我们最快也得二十四小时。明天再来吧。”
“谢谢,我明天再来。”费伯说了假话。他出门的时候,注意到药店再过十分钟就关门了。他横过马路,站在暗处等候着。
九点一到,那个药剂师走出店门,在身后锁上门,沿路走了。费伯向相反方向走去,过了两个街区之后,转了弯。
看来没有通向店后的路,这让他失望。费伯并没打算从前门破门而入,以防他在店内时万一有巡警注意到前门没锁上。他沿与药店平行的另一条街道边走边看,寻找一条通路。显然没有。不过,店后总该有个天井之类的地方,因为如果两条街的建筑背靠背紧挨着的话,两条街不应该隔这么远的。
最后他来到一所旧的大宅子前面,门前钉着一个牌子,说它是附近一座大学的宿舍。前门没有上锁。费伯走了进去,快步穿过一个食堂。一张餐桌旁坐着一个姑娘,边喝咖啡边看书。费伯咕哝了一句:“我是学校派来查灯火管制的。”她点了点头,继续看她的书。费伯从后门走了出去。他穿过一座院子,绊到了挡路的一堆垃圾桶上,找着了一扇通后巷的门。门一打开,迎面就是药店的后门。这个后门显然从来没用过。他踩过一座废弃的轮胎和一张旧弹簧床,用肩膀撞门。腐朽的木门很轻易就垮了,费伯到了店里。
他找到了暗房,把自己锁在里面。开关一打开,天花板上一盏昏暗的红灯就亮了起来。暗房设备齐全,贴了标签的冲洗液整齐地摆放着,还有一部放大机,甚至还有一架烘干机。
费伯迅速而仔细地工作起来,把温箱的温度调得准确无误,把冲洗液调匀,照墙上一座大电钟的指针掌握着进度。
底片完美无瑕。
他把底片烘干,然后放进放大机里,洗了一整套10×8英寸的照片。他看到冲洗盆中的照片逐渐显影,感到一阵欣喜——上帝,他干得多棒!
现在需要做出一项重大决定。
这个问题已经在他的头脑中纠缠了一天了,如今照片既已冲洗出来,他被迫要去面对它了——
万一他送不回去照片怎么办?
他前面的行程是未卜的。尽管有旅行限制和海岸安全规定,他自信还是有能力到达会合地点,但他没把握潜艇是否一定会等在那里,即使他登上船,能不能穿过北海返回德国也是未知数。
他发现了重大的战争秘密,但他有可能会活不成,届时秘密也会跟他一起完蛋——想到这种可能性,他就不寒而栗。
他得想一条后路。这意味着他得写一封给汉堡的信。
当然,在英国和德国之间没有通邮。邮件得通过一个中立国,所有这样的邮件肯定都会受到检查。他可以用密码书写,但这毫无意义:他必须附上照片,那才是能说明问题的证据。
有一条邮路,不过已经很陈旧了。伦敦的葡萄牙大使馆中有一位出于政治原因同情德国的官员,由于接受了大量的贿赂,他会把情报透过外交信袋送到里斯本的德国大使馆。这条邮路早在一九三九年就开辟了,不过费伯除了卡纳里斯所要求的常规通讯测试之外,从来没有用过。
这次是非用不可了。
费伯觉得十分气恼。他痛恨信任他人。这条邮路可能不通了,或许已经不安全了;如果是这样,英国人会发现他已知道了他们的机密。
间谍工作有一条基本规则,那就是不能让对方了解到你发现了什么秘密,否则,你的发现将是一场空。然后,目前的情况却不同,英国人即使知道了,又能如何?他们仍然非在法国登陆不可。费伯的头脑清晰了。权衡的结果无可置疑地倾向于把他的情报送交葡萄牙大使馆的管道。
尽管本能反对,他还是坐下来写了一封信。
14
弗雷德里克·布劳格斯在乡间度过了一个不愉快的下午。
当五位忧心忡忡的太太向当地警察局报告,她们的丈夫没有回家时,一名乡村警察绞尽他那有限的推理脑汁,得出了结论:这支国民军巡逻队已然全体失踪。他相当肯定地认为,他们只不过是迷了路:这些人非聋即蠢,要不就是年纪老迈,不然他们早就在军中服役了——不过,那位乡村警察还是照样上报给总局,只是为了开脱自己。收到消息的值班室中士马上意识到,这伙失踪的人是在一个非常敏感的军事区巡逻的。
他向他的警长报告,警长上报到苏格兰场,苏格兰场一面派出一名特警队员到现场,一面通报给军情五处,军情五处立即派出布劳格斯。
特警队派的那名队员正是哈里斯,他曾经办过斯托克威尔的谋杀案。他和布劳格斯在火车上会了面。哈里斯再一次邀请布劳格斯星期天到他家用餐,而布劳格斯也再一次告诉他:自己大多数星期天都要照常工作。
他俩下了火车之后,借了两辆自行车,沿运河的纤路骑行。哈里斯比布劳格斯年长十岁,体重也多了五十六磅,对这一路奔波倍感疲累。
他们在一座铁路桥下遇到了搜索队的一支小分队。哈里斯巴不得有这样一个机会下自行车喘口气。“你们发现什么了?”他说,“尸体吗?”
“不是,是一艘小船。”一个警察回答,“你们是什么人?”
他俩作了自我介绍。一个脱得只剩内衣裤的警察正钻下水去检查那艘船。他露出水面时,手里拿着一个塞子。
布劳格斯看着哈里斯:“是有意弄沉的船?”
“像是这么回事。”哈里斯转向那个下水的人,“还注意到别的情况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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